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包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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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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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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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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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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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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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圩夹河、双潭湖、塘沟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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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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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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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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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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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河、护城河、扁担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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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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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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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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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当涂县“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是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治理与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省河长办 2022 年考核要求,需要对当涂县 6 条河流(湖泊)实施方案进行修编。计划分为 2 个包别,编制当涂县“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
(二)服务要求
1、修编要求
实施方案修编满足水利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要求。
2、成果要求
(1)每条河流(湖泊)提交市级和所在干流县(区、园区)“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即“1+N”个方案。
(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基础支撑,按照一河(湖) 一档建立指南,建立河湖“一河(湖)一档”。
2.1、成果构成
(1)批复后的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纸质 20 份,电子版 PDF 和 Word 版各一份)。
(2)一河(湖)一档(纸质 3 份、扫描件 PDF 版一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当涂县县级 6 条河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包 1:大公圩夹河、双潭湖、塘沟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或包2:襄城河、护城河、扁担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报批稿)。
具体提交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提交《当涂县县级 6 条河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包 1: 大公圩夹河、双潭湖、塘沟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或包 2:襄城河、护城河、扁担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初稿);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和征求意见反馈,完成《当涂县县级 6 条河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包 1:大公圩夹河、双潭湖、塘沟河“一河(湖)一策” 实施方案修编或包 2:襄城河、护城河、扁担河“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报批稿),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提供最终成果报告文本及图表资料。
提交形式:纸质报告 20 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成果报告后,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服务成果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否则采购人可拒绝付款。
3、付款方式:实施方案报批稿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 15 日内,一次性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