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项目概述
面向平阳县鳌江镇塘河水系西塘河、东塘河、九叠河、墨城溪等4条河流的水生态健康保护技术需求,依据《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 号)等技术指导文件,开展水生态健康调查,掌握水生生物多样性、物种群落结构及空间分布现状特征,结合水文、生境、水质和社会服务等要素的现场调查数据或历史资料,综合评价水生态健康状况,分析其水生态系统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提出其水生生态系统恢复对策建议,为河流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决策依据。服务期间,汇总并系统分析水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短板,研究并提出水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 工作内容
项目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号),按照其中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共五大类,12项指标:其中必选指标9项,备选指标3项),对平阳县鳌江镇塘河水系西塘河、东塘河、九叠河、墨城溪等4条河流(共计河长约30km)的流域背景资料、水生生物分布主要固有环境属性、人类干扰因子、水生态系统各评价要素等资料进行收集、开展调查和监测,并按照一定层次、权重计算和评价水文、水质、形态、生物和社会服务各组成要素质量,在此基础上,得到水生态健康综合评价结果。
1、流域背景资料收集与分析
收集河流水生态状况发展的大尺度流域概况数据并进行分析,具体包括:(1)流域自然环境概况;(2)流域人类活动强度;(3)水环境治理成效等。
2、河流分类分段
通过现场踏查和遥感调查等方式,获取平阳县鳌江镇主要水文特征,综合其主要自然属性(包括集水区面积、底质组成等)和影响水生态健康的人类干扰关键因子(岸带生态系统类型、水质功能区、水质现状等),根据其差异性和相似性划分不同的评价河段。
3、水生态监测与调查
(1)水质监测分析
采用评价河段内已有的常规水质监测断面,开展水质分析。若未开展常规监测,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点监测。
(2)河流形态调查
生态缓冲带、岸线生态型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应以评价河段为单元开展调查,通过遥感影像解译的方式获取生态缓冲带实际宽度、植被覆盖度、护坡类型和各类型长度及占比等信息数据。
(3)生物调查与鉴定
开展1次水生生物的全面调查,项目包括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各物种应基本鉴定至属级水平,常见种则尽可能鉴定至种级水平。
4、水生态健康评价
(1)水文评价
对已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按已确定的基本生态流量进行评价;对未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确定基本生态流量,将目标河段评价年内逐日平均流量和相应的基本生态流量比较,按满足天数占比进行评价。
(2)水质评价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划分水质类别,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评价水质状况等级(其中水温、pH不参与评价)。
(3)形态评价
对生态缓冲带、护岸生态性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开展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生态缓冲带应根据其实际宽度和植被覆盖度开展评价,护岸生态性则根据护岸类型差异按长度占比开展评价。
(4)生物评价
对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等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其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采用参照点位法确定生态基准,以物种丰富度和敏感值作为评价参数;鱼类则采用历史数据法确定生态基准,以土著鱼类物种保有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着生藻类则以富营养化硅藻指数作为评价指标。
(5)社会服务评价
对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公众满意度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公众满意度是调查公众对评价河流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游憩和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根据评价当年的达标率进行评价。
(6)水生态质量综合评价
根据水文、水质、形态、生物和社会服务等评价结果,根据不同的权重综合评价不同河段水生态健康结果,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根据不同评价河段的长度占比,综合评价得到平阳县水系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
5、水生态健康问题诊断。
基于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识别水生态健康的关键问题和关键制约因子,并据此提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合理化建议。
四、成果提交
1、成果提交
(1)《平阳县鳌江镇塘河水系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价报告》;
(2)平阳县鳌江镇塘河水系水生态健康调查基础数据集、专题图件。
2、报告及专题图件要求
①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背景、技术团队、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工作过程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主要结论。
②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指标及方法、监测与调查、评价结果、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
基本情况。概要说明评价河流及所在流域自然地理条件、河流水系及历史演变、水文气象及经济社会状况,简要分析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主要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价指标及方法。阐述选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评价河流范围、分段评价方案等。
调查监测。介绍各评价指标数据来源、监测点位设置、监测频次与监测时间、采样或调查方法、数据质量控制等。
数据分析及评价。按照评价方法,说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赋分与判定结果,形成评价河段或评价河流为单元的健康状况评价结果,最终给出综合评价结论。
问题分析。根据各指标赋分和评价结果,说明河流水生态健康状况及主要问题,分析环境压力和人类活动胁迫因子。
对策建议。提出河流水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对策建议。
评价专题图表。
3、提交时间
(1)要求在2022年10月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初稿。
(2)要求在2022年11月底前提交正式文本。
(3) 要求在采购人明确的时间节点提交最终成果
五、成果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以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且协助采购方通过上级部门审查。
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 质量免费维护期
成果质量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免费维护期间,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必须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人通报项目服务进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同意才能更换,更换后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等情况不能低于原先水准。
3、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4、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5、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任务后,在“项目实施周期”和“质量免费维护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与政策咨询服务。
八、商务条款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按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相关规定)(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或按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提供中期成果并经评估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10%,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价的50%。供应商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