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园林绿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落实,是城市再现绿水青山的基础工作,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0】2 号文件,编制并有效实施《公园体系规划》是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作为国家园林城市,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管理办法,并科学有序开展城市公园体系建设,现启动《高密市公园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依据与技术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0】2 号文件要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之一为编制并有效实施公园体系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与国家城市考核指标相衔接。
三、服务内容
《高密市公园体系规划》成果应包括公园现状评估;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的目标和指标;完善公园分类,优化公园分级分类布局;明确公园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要求;明确公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明确公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编制重点公园更新建设指引;提出公园可持续运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建议。
四、服务要求
公园现状评估:应包括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服务能力、设施配套、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评估。
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的目标和指标:明确中心城区公园体系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绿化活动场地规划建设目标,同时统筹考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0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率、万人拥有绿道长度、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等相关指标的考核要求。
完善公园分类,优化公园分级分类布局:构建全域性、系统性、均衡性、功能性、功能化、产业化和特色化的公园体系。
明确公园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要求:根据高密市城市居民的使用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功能、使用空间和公共服务。
明确公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充分提炼地域文化要素、城市历史文脉和场地特征,构建主题特色突出、文化内涵饱满的城市公园体系。
明确公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编制重点公园更新建设指引:根据高密市公园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和公园规划建设导则。
提出公园可持续运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建议:根据高密市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管理机制和政策措施建议。
五、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时间进度要求
编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本项目整体成果并通过验收及审批。审批(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成果验收
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