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该项目实际人数、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于下月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付清上月应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进场服务时间按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满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且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金额不变),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院位于合肥市高新区蜀山南岗科技园区内,长宁大道以东、磨子潭路以南、石镜路以西、长江西路以北的区域,紧邻长 江西路和地铁二号线南岗站,总用地约 105 亩,总建筑面积为约 14.6万平方米,共设床位约 1200 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4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万平米,共6个单体,分别为国际产科医学中心(A区)、妇儿医疗中心(B区)、门急诊及医技综合楼(C区)、地下室(D区)、后勤行政楼(E区)、锅炉房及污水站(F区),其中A、B区为两栋15层高层住院楼。容积率:1.64,绿化率 35%,建筑密度:40%, 道路广场、公共活动空间:10%,地上停车场:15%,建筑产业化率 30%。
按照省、市妇幼卫生发展及合肥市区域性大城市发展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法》、《“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的“安徽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是 一所集妇幼临床、儿童医疗、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保健培训指导及后勤 保障供给等多功能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立足合肥,辐射 全省,为我市有效实施“一法两纲”,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 务,填补我市妇女、儿童医疗新技术应用和优生遗传研究、基因检测等精准医疗的空白, 同时建设“出生缺陷干预培训中心”、“助产培训中心”、“育婴师培训指导中心”及相应配 套设施,打造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健康产业服务的智慧园区。
(一)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
1、物业管理服务
(1)机电工程管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维护期内由施工单位及货物供应商负责,超过维护期的维护服务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须对采购人以下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巡查、维修和相应记录工作以及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保障设施设备日常正常运行,做好设施设备的节能节水管理:
①中央空调与通风系统(中央空调主机除外);
②多联机空调系统、分体式空调设备、风冷热泵系统、精密空调设备;
③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含所有的照明系统、动力系统);
④天然气锅炉与集中换热系统
⑤污水处理站及其以外污水管道的疏通、化粪池的清淤,并保证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合 格率达到 100%;
⑥给排水系统与下水道疏通;
⑦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系统;
⑧轨道物流系统;
⑨医院智能化系统;
⑩医疗用非电动车(床、柜)、不锈钢操作台、观片灯、紫外线灯、站灯、空气消毒 机(其中,空气消毒机滤网清洗每 2 月 1 次);
⑪停车场各项设施;
⑫现有房屋、建筑物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包括内、外墙壁、楼顶平台、通道、地面、道路、天花、门、窗、扶手、栏杆及办公家具等);
⑬以上①至⑫项以及以下第1.2条款中所列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维保、维修的设施设备以外的其它采购人现有但未列出的设施、设备。
1.2中标人须对以下采购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维保、维修的设施设备做好相关工作,保障设施设备日常正常运行:电梯、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监控、物流传输、锅炉、生活热水、给排水系统、 层流净化系统、高压灭菌锅,中标人须做好日常维护、运行、巡查、零星故障排除和相应记录工作、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日常保洁工作以及配合第三方专业维保公司做好专业维保、 维修工作。
1.3机电设备在维护保养中如为采购人购买的零配件,则中标人负责安装;
1.4政府部门要求特种服务资质项目,比如:电梯、锅炉、监控系统等维护、保养、检测以及二次供水消毒,必须有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中标人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持证上岗。
1.5房屋以及土建、机电、木瓦类维修:本条指安徽省和合肥市«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中工程类限额以下的与建筑物、构建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和修缮工程,以及设施设备的维保、维修。服务范围涉及到水管网维修、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屋顶、墙面渗水漏水防水维修;对需要粉刷的内外墙、路灯、指示线、栏杆等进行粉刷;土建基础、水电维修、蒸汽暖通管网维修、机电维修、吊顶、瓷砖、简易棚夹芯板制作及采购人指定的维修项目工程等。
涉及国家有要求的专业和工种,可以委托第三方承担,必须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主材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辅材和人工(备注:此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结算以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定金额为准,依审定金额进行财务结算,由此产生的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审计标准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主材价按照施工月份前一个月的市场信息价给予调整,人工费调整执行合肥市“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工程类别按相关类别。维修定额执行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定额计价规范等国家现行法规;费率按照Ⅲ类取费。)
(2)环境清洁绿化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2.1医院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美化(食堂餐厅区域、商业用房卫生由其对应经营单位自己负责,不在本范围内)和门前“三包”;
2.1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的收集、清运及分类处理(符合国家规范);
2.3全院污水井、雨水井、雨水沟、排水渠等下水道清淤、疏通(在维护期内由施工单位及货物供应商负责,超过维护期的维护服务由中标人负责);
2.4室外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在维护期内由施工单位及货物供应商负责,超过维护期的维护服务由中标人负责);
2.5室内特种地面材质的专业保养和清洁;
2.6医疗、办公、公共场所、病房、卫生间的专业清洁与消毒。
2、护工、运送管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护工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根据科室要求负责完成医疗辅助性工作任务。
特殊科室(手术室、麻醉科、产房、ICU 、EICU、急诊门诊、供应室等)。
(2)运送管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①负责运送、陪同病人检查和治疗;
②负责收送各类医疗文书;
③负责运送部分科室常规药车;
④负责手术病人的接送;
⑤人工运送全院的各类大输液;
⑥负责运送医疗仪器维修;
⑦负责各科室物资的运送;
⑧负责医院临时搬运项目。
⑫医疗废物处理管理服务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垃圾的收集、运送、暂存和移交有关部门无害化处理。
⑬医院被、服的收发管理服务:采购人所有被、服等布类物品委托专业洗涤公司洗涤,中标人负责到采购人住所现场进行收、送,中标人对各科被、服等布类物品须做好日常分类保存、分类下收下送及与洗涤公司做好物品移交、接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3、陪护管理服务:陪护服务属于一项特约服务,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饮食起居等,费用由病人承担,日常工作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4、提供符合要求的导梯服务。
(二)管理服务能力要求
1、具有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先进的理念、成熟的模式,并提供医院后勤物业服务智能化管理软件及应用;
2、具有应对医院大面积停电、停水、台风、暴雨等灾害和社会救灾的处理措施、经验;
3、具有医院护工管理服务的成熟经验;
4、具有医院医疗运送管理服务的成熟经验;
5、具有医院医疗陪护管理服务的成熟经验;
6、具有大型医院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的成熟经验(含消防及监控设备管理经验);
7、具有医院防止交叉感染、贯彻“三基三严”制度的成熟经验;
8、能独自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全部任务(不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特种服务资质项目, 如电梯、锅炉检测与维修)。
(三)对各项目服务质量要:
1、管理目标
(1)总目标:医院物业管理工作以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为基础,确保医院服务支持 系统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经济、细致、周到、高效的服务和智能化管理,创造整洁、 文明、安全、方便的工作就医环境。
(2)总体质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分项服务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有具体的管理措施,整体项目档次定位合理,要与物业本身档次相匹配,为医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相关指标如下:
房屋本体维护 |
1、房屋完好率99% 2、维护及时率 100% 3、严格执行维修时间规定 4、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
公用设施、设 备 |
1、水、电、气各类供应不得间断 (自然灾祸造成除外),配电房、锅炉房专人 24 小时值班; 2、空调系统、供热系统、分体空调、电梯维护保养及时 3、日常维护 100%执行 4、有科学合理的节能、节水措施 5、设备完好率 99%,用电功率因素不低于 0.9 6、监控系统、线路巡检及时报修达标率 100% 7、维护及时率 100% 8、服务回访率 100% |
环境管理 |
1、卫生保洁、消毒 100% 2、绿化完好率 99% 3、医院各出入口外侧 5 米内及院内路面完好率 100% 4、灯、标牌完好率 99% |
医院秩序和安 全管理 |
1、全院无消防安全隐患,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率 100% 2、设施、设备完好率 99% 3、有应对停水、停电、停气、停汽、洪涝、火灾等应急预案,有 应对防辐射及毒麻药品的安全保卫措施; 4、保障安全生活用水,送检合格率 100%; |
其它 |
1、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2、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3、职工、患者服务质量满意率 95% 4、有效投诉率低于1% 5、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 |
2、各项目质量标准及要求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质量标准
1.1地基基础:观测房屋、墙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1.2柱、梁主体:无倾斜、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和非收缩性裂缝,无筋露等,发现 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1.3顶棚、楼顶:抹灰层牢固、无表面层剥落、开裂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院。
1.4墙体、墙面(大理石、条砖、瓷面砖、喷涂):喷涂均匀,饰面板(砖)安装(砌 贴)牢固,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外墙壁、玻璃幕墙(贴瓷砖部分和玻璃平时 擦拭不到地方)完好。
1.5楼梯、扶手:钢筋无绣蚀、变形、要牢固、确保使用安全;不锈钢扶手光亮无腐蚀 现象。
1.6公共门窗、门(木门、铁门、防火门、门禁系统)、窗(铝合金窗):牢固、平整、美观、无锈蚀、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1.7室(内)外停车场设施:车场无安全隐患、标识清晰,有车场管理制度,车位画线、禁停线和标识:色彩鲜明、字体清晰、醒目、标识符合要求,线条直,宽度一致;路障:完好、牢固,无明显倾斜,红白间条鲜明、醒目。消防设施、设备齐全。
1.8给排水
①雨、污水井、盖:排水通畅,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裂,井盖型号 符合轻型、重型要求,标识正确,与周围路面高度不超出±2cm,与绿地正常高度不超过± 8cm,个别因地势原因等可超出,但不能明显影响观瞻;
②明暗沟:沟体完好,明沟盖板齐全,沟渠通畅无阻塞;
③给排水管道:水管水间完好,无渗漏,管道通畅无阻塞;雨水系统:保持通畅无损;
④化粪池:排水通畅,抽吸及时,定期消毒,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 裂,井盖型号符合轻型、重型要求;
⑤上下水管道无锈蚀、破损、渗漏;
1.9楼内外配套服务设施维修、保养与管理质量标准
①视觉识别系统(楼区号、楼层号、房间号):字体清晰、醒目,标识齐全,标识牌 无损坏,完好率100%;
②公共设施(宣传栏、银行等):外观清洁、干净,完好率 100%。
1.10其它
①水池:保证完好、无渗漏滴水现象,内外爬梯无锈蚀现象,各检查口有盖且密封上 锁,溢水口有不锈钢纱网或塑料纱网密封,做好除藻;生活水池按相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送检;水池浮球阀保持完好无损;
②屋面扶拦、避雷带、公共防盗网: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③消防设备、设施:无损坏/丢失、开关自如、清洁,无渗、漏现象,周围无堆积杂物,巡查水压是否正常;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④公共电器:楼梯灯完好,灯开关正常,电话箱、电表箱、有线电视箱及分接器盖板 完好,无不安全现象;室内外灯、灯座箱、灯罩、灯泡等设施完好;
⑤散水坡、雨檐台、连廊:与建筑物外墙连接完好,无脱离开缝、排水不畅现象;
⑥楼板、地面砖:无裂缝、起壳、空鼓、下陷,表面平整,无破损,楼板、地面砖上 无水泥渣,无裂缝、破损等情况;
⑦上下雨水管、污水管:无堵塞、漏水或渗水,流水通畅,管道接口完好,无裂缝、破洞;
⑧设备房(水泵房、配电房、电梯房、油库房、污水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消防 设施用房、氧气设施用房、蒸汽设施用房等):通风良好,无漏电现象,绝缘胶地板无破 损,管理制度操作流程齐全并上墙,标识清楚;有足够的照明应急灯、消防灭火器;地面 保持完整、清洁、不渗水。
⑨各类管井:清洁;设施功能完好;
⑩供氧系统:压力正常;管道通畅,无漏氧,无损坏;
⑪中心吸引系统:压力正常;管道通畅,无损坏;
(2)设备维护与运行服务质量与要求
2.1人员要求:工程机电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队伍配备合理,须配有机电工程师 1 名、高级电工 2 名以上,其他人员全部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
2.2保证医院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供气、供氧及运行安全;
2.3确保医院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可靠、持续运行,定期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4中标人须承担因管理因素引起的设备故障、设备损坏或由此带来的其它事故的全部责任;
2.5设备运行操作须有规范文件,并有检查考评等各项制度;
2.6国家对医院污水实行强制性检验,必须达标排放(BOT 合作单位负责):由污水处 理单位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2.7医院二次供水是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须定期检测清洗消毒;
2.8消防管理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消防中心安排专业专职人员管理,24 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经常巡视检查消防系统设备和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障设备完好,运行 正常,并具备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应急抢修和处理能力。
(3)保洁、绿化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要求
3.1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经过培训上岗,年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大门、广场、医院街、大厅等重点区域人员年龄在 50 岁以下,总体年龄在 60 岁以下。
3.2 保洁
① 室内:
室内环境消毒、家具、用品用具、卫生洁具符合医院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消毒药 剂符合医院消毒管理规定;
病房、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不发生交叉作业。
对各类工具每天进行清洗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 格分类摆放和使用,以防止交叉感染。
确保医疗场所、病房、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不发生交叉作业;
特殊材质地面及沙发定期保养,列出保养计划和使用产品的名称及工作流程;
②室外:
确保室外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国家爱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
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与屋顶不积水;确保环境安全各种排放达标;
确保无鼠害、虫害;
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输、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保持环境清洁,外墙、宣传栏等美观无破损,2 米以下的玻璃幕墙保持清洁明亮, 绿草树木无枯萎;
各类明沟、雨水井、排水井等清洁无堵塞物保持排水通畅;
保持顶篷、地面、露天阳台等边缘区域无杂物,沟槽无堵塞物,边缘区域无蛛丝、 脏物;
因管理因素造成医院及周边环境污染,以及人身伤害或由此引发的其它事故,由 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承包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院内的清洁工作。 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卫生保洁服务的质量标准。
3.3 绿化的管理服务
①植物养护及时率 100%,养护合格率 99%。
②树木、绿地当季生长茂盛、挺拔,病虫害危害率低于 3%。
③绿地清洁率 100%,不能有枯枝、枯叶、杂草、废弃物等。
④树木、草坪养护达标率 99%。
(4)各清洁区域及物体表面的消毒标准:
4.1消毒原则: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清洁区和 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清洁区与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
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标准(须符合院感要求):
环境 类别 |
范围 |
标准 |
||
空气cfu/m³ |
物体表面cfu/m³ |
工作人员手cfu/m³ |
||
一类 |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
≤10 |
≤5 |
≤5 |
二类 |
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室、 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 |
≤200 |
≤5 |
≤5 |
三类 |
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 疗室、供应室、清洁室、急诊室、化 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
≤500 |
≤10 |
≤10 |
四类 |
传染科及病房 |
--- |
≤15 |
≤15 |
4.2各种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所有物体表面、墙面和地面按要求定时清洁和适时清洁,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整齐, 如需消毒则须按院感要求执行。
(5)护工管理服务
5.1护工根据采购人使用科室需求并经采购人相关主管职能部门、经医院审批同意后配置,工作内容依据不同科室需求进行相关的医疗辅助工作;
5.2不得从事与医疗护理有关的技术性工作;
5.3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导致的服务纠纷和质量事故或由此引起的其它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导梯人员服务标准及要求
6.1衣着整齐,佩戴胸卡,持证上岗,文明服务,不干私活,不玩手机、游戏。
6.2站立服务、报站服务,主动照顾行动不便的病员进出电梯。
6.3不超载,不带故障运行,应急开关处于良好状态,轿厢停靠平稳。
6.4做好轿厢内的卫生,不堆放杂物,禁止吸烟,注意防火。
6.5电梯出现故障,应主动指挥乘客有序离开电梯,同时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
6.6年龄要求:40 周岁以下。
(7)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7.1生活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使用合格的包装物、容器。生活垃圾处理达标率、及时率 100%,二次污染为零。
7.2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等。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 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的培训或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不慎造成的针刺伤,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达 标率、及时率 100%,二次污染为零。
7.3处理医疗垃圾的工人要按规定路线进行院内转运,每天按时(上、下午各一次)到科室按规定(称重)收集医疗垃圾,如有特殊感染的垃圾要随叫随收, 做到无堆积;到各 科室收集时,与科室人员双签名,要保持垃圾房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自 身防护。
(8)陪护管理服务
8.1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护理经验;
8.2收费标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公开收费价格;
8.3陪护工作达到规范管理,符合医疗及病人家属服务需要,服务态度及质量满意;
8.4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导致的服务纠纷和事故或由此引起的其它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运送服务
9.1保证医疗运送管理服务范围中所有运送物品、药品,按时完好运送,满足三甲医院 标准的运送要求,人员年龄在 45 岁以下;
9.2保证所有标本的完好、准确收集送达;
9.3保证运送病人的安全,按时准确接送,做到优质服务;
9.4对于急诊运送遵循随叫随到,日常运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
3、物业档案建立与管理
(1)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四环节。
(2)建立物业人员基本信息、保险资料、员工与公司的合同、员工考勤记录、日常管理 等,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3)专业档案管理制度。
(4)达到国家档案法规定的各项工作标准 (见下表)。
内控标准 |
99% |
承诺指标 |
99% |
测定依据 |
完好档案数量 100%,应建档案数量 100% |
管理措施 |
严密的档案制度,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加强四环节的工 作 |
(四)采购人对各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办法
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关于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及质量要求,配合采购人制定后勤管理与服务质量考评细则及满意度测评。考评细则总分为 1000 分,达到850 分及以上为合格,如低于 850 分则每低 1 分扣物业管理服务费 100 元。具体细则详见下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保留依据医院实际管理需要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部分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质量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的权利。
四、人员要求
1、本项目人员数量及配备明细如下:
人员数量: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1 |
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经理 |
1 人 |
工程部长 |
1 人 |
||
工程主管 |
|
||
保洁经理 |
1 人 |
||
保洁主管 |
3 人 |
||
医辅主管 |
1人 |
||
医辅调度员 |
3人 |
||
文员 |
1人 |
||
2 |
工程机电(维修)部 |
工程人员 |
44人 |
3 |
环境部 |
保洁员 |
201人 |
4 |
医辅部 |
运送、导诊、司乘 |
66人 |
合计 |
324人 |
人员配备明细:
1、环境部人员配置(20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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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A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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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
科别 |
配置人数 |
|||||||||||||||||||||||||||||||||
A1F |
办证大厅+科室 |
2人 |
|||||||||||||||||||||||||||||||||
A2F |
新生儿 |
4人 |
|||||||||||||||||||||||||||||||||
A3F |
新生儿 |
4人 |
|||||||||||||||||||||||||||||||||
A4F |
产科一 |
3人 |
|||||||||||||||||||||||||||||||||
A5F |
产科二 |
3人 |
|||||||||||||||||||||||||||||||||
A6F |
产科三 |
3人 |
|||||||||||||||||||||||||||||||||
A7F |
未开科 |
3人 |
|||||||||||||||||||||||||||||||||
A8F |
未开科 |
3人 |
|||||||||||||||||||||||||||||||||
A9F |
妇科 |
3人 |
|||||||||||||||||||||||||||||||||
A10F |
妇科 |
3人 |
|||||||||||||||||||||||||||||||||
A11F |
VIP |
3人 |
|||||||||||||||||||||||||||||||||
A12F |
VIP |
3人 |
|||||||||||||||||||||||||||||||||
A13F |
国际部 |
3人 |
|||||||||||||||||||||||||||||||||
A14F |
月子中心 |
3人 |
|||||||||||||||||||||||||||||||||
A15F |
月子中心 |
3人 |
|||||||||||||||||||||||||||||||||
小计 |
|
4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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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B楼 |
|||||||||||||||||||||||||||||||||||
楼层 |
科别 |
配置人数 |
|||||||||||||||||||||||||||||||||
B1F |
办证大厅+科室 |
2人 |
|||||||||||||||||||||||||||||||||
B2F |
未开科 |
4人 |
|||||||||||||||||||||||||||||||||
B3F |
未开科 |
4人 |
|||||||||||||||||||||||||||||||||
B4F |
未开科 |
3人 |
|||||||||||||||||||||||||||||||||
B5F |
未开科 |
3人 |
|||||||||||||||||||||||||||||||||
B6F |
普儿科 |
3人 |
|||||||||||||||||||||||||||||||||
B7F |
内科 |
3人 |
|||||||||||||||||||||||||||||||||
B8F |
未开科 |
3人 |
|||||||||||||||||||||||||||||||||
B9F |
外科 |
3人 |
|||||||||||||||||||||||||||||||||
B10F |
未开科 |
3人 |
|||||||||||||||||||||||||||||||||
B11F |
未开科 |
3人 |
|||||||||||||||||||||||||||||||||
B12F |
未开科 |
3人 |
|||||||||||||||||||||||||||||||||
B13F |
未开科 |
3人 |
|||||||||||||||||||||||||||||||||
B14F |
未开科 |
3人 |
|||||||||||||||||||||||||||||||||
B15F |
院管培生宿舍 |
3人 |
|||||||||||||||||||||||||||||||||
小计 |
|
46人 |
|||||||||||||||||||||||||||||||||
门急诊C楼 |
|||||||||||||||||||||||||||||||||||
楼层 |
科别 |
配置人数 |
备注 |
||||||||||||||||||||||||||||||||
1层 |
急诊 |
2人 |
含楼宇之间的连廊 |
||||||||||||||||||||||||||||||||
药房+儿科+内外科 |
2人 |
||||||||||||||||||||||||||||||||||
放射科 |
2人 |
||||||||||||||||||||||||||||||||||
消供中心 |
2人 |
||||||||||||||||||||||||||||||||||
公共区域 |
6人 |
||||||||||||||||||||||||||||||||||
2层 |
门诊产科 |
2人 |
含楼宇之间的连廊 |
||||||||||||||||||||||||||||||||
B超 |
2人 |
||||||||||||||||||||||||||||||||||
病理科 |
2人 |
||||||||||||||||||||||||||||||||||
检验科 |
2人 |
||||||||||||||||||||||||||||||||||
眼视听中心 |
2人 |
||||||||||||||||||||||||||||||||||
胎儿医学中心 |
1人 |
||||||||||||||||||||||||||||||||||
儿保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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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 |
5人 |
||||||||||||||||||||||||||||||||||
3层 |
产房 |
7人 |
产后康复西边未开科、 含楼宇之间的连廊 |
||||||||||||||||||||||||||||||||
遗传中心 |
2人 |
||||||||||||||||||||||||||||||||||
生殖中心 |
2人 |
||||||||||||||||||||||||||||||||||
产后康复 |
2人 |
||||||||||||||||||||||||||||||||||
未开科 |
2人 |
||||||||||||||||||||||||||||||||||
计划生育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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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门诊 |
2人 |
||||||||||||||||||||||||||||||||||
公共区域 |
5人 |
||||||||||||||||||||||||||||||||||
4层 |
手术室 |
8人 |
含休息室、楼宇之间的连廊 |
||||||||||||||||||||||||||||||||
生殖中心手术室 |
4人 |
||||||||||||||||||||||||||||||||||
ICU |
3人 |
||||||||||||||||||||||||||||||||||
体检中心 |
2人 |
||||||||||||||||||||||||||||||||||
未开科 |
2人 |
||||||||||||||||||||||||||||||||||
公共区域 |
5人 |
||||||||||||||||||||||||||||||||||
5层 |
信息科 |
1人 |
/ |
||||||||||||||||||||||||||||||||
外环境 |
保洁绿化 |
9人 |
/ |
||||||||||||||||||||||||||||||||
负一层 |
地下室 |
4人 |
包含地下室电梯厅、设施设备机房等 |
||||||||||||||||||||||||||||||||
医废管理 |
4人 |
||||||||||||||||||||||||||||||||||
生活垃圾 |
3人 |
||||||||||||||||||||||||||||||||||
小计 |
|
100人 |
|
||||||||||||||||||||||||||||||||
行政楼E楼 |
|||||||||||||||||||||||||||||||||||
楼层 |
科别 |
配置人数 |
|||||||||||||||||||||||||||||||||
E区 |
行政楼 |
2人 |
|||||||||||||||||||||||||||||||||
小计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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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特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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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配置人数 |
备注 |
|||||||||||||||||||||||||||||||||
电梯养护 |
4人 |
全院44部电梯 |
|||||||||||||||||||||||||||||||||
玻璃、地毯保养 |
3人 |
墙面及玻璃2米以下、地毯 |
|||||||||||||||||||||||||||||||||
小计 |
7人 |
|
|||||||||||||||||||||||||||||||||
2、医辅部人员配置(6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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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科室 |
配置人数 |
|||||||||||||||||||||||||||||||||
驻守运送 |
急诊 |
2人 |
|||||||||||||||||||||||||||||||||
危重 |
1人 |
||||||||||||||||||||||||||||||||||
中央运送 |
全院 |
20人 |
|||||||||||||||||||||||||||||||||
消供中心 |
16人 |
||||||||||||||||||||||||||||||||||
导乘(A)楼 |
8人 |
||||||||||||||||||||||||||||||||||
导乘 (B)楼 |
8人 |
||||||||||||||||||||||||||||||||||
B超预约挂号 |
导诊 |
9人 |
|||||||||||||||||||||||||||||||||
产科门诊 |
|||||||||||||||||||||||||||||||||||
生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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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康复 |
|||||||||||||||||||||||||||||||||||
妇科 |
|||||||||||||||||||||||||||||||||||
预检分诊台 |
|||||||||||||||||||||||||||||||||||
糖耐 |
|||||||||||||||||||||||||||||||||||
手术室门岗制卡 |
|||||||||||||||||||||||||||||||||||
15楼管家 |
/ |
1人 |
|||||||||||||||||||||||||||||||||
14楼管家 |
/ |
1人 |
|||||||||||||||||||||||||||||||||
合计 |
/ |
6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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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部人员配置(4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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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 |
配置人数 |
备注 |
||||||||||||||||||||||||||||||||
运行班 |
班长 |
1人 |
|
||||||||||||||||||||||||||||||||
设施设备运行 |
20人 |
供配电、暖通、医用气体、锅炉、 |
|||||||||||||||||||||||||||||||||
污水处理、中央空调净化系统等24小时制及调休 |
|||||||||||||||||||||||||||||||||||
高压配电8人,2人一班,4班3运行 暖通12人,3人一班,4班3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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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2人 |
锅炉、压力容器、各类压力表、安全阀、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年检、报验及相关台账的管理 |
|||||||||||||||||||||||||||||||||
维修班 |
班长 |
1人 |
/ |
||||||||||||||||||||||||||||||||
日常维修 |
16人 |
白班9人,另1人休息,夜班3人,另3人休息 |
|||||||||||||||||||||||||||||||||
空调清洗 |
4人 |
所有科室病房、公共区域空调盘管过滤网、过滤器、净化空调、初效、中效、高效的清洗和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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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44人 |
|
||||||||||||||||||||||||||||||||
3、管理中心人员配备(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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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配置人数 |
||||||||||||||||||||||||||||||||||
项目经理 |
1人 |
||||||||||||||||||||||||||||||||||
工程经理 |
1人 |
||||||||||||||||||||||||||||||||||
工程主管 |
2人(其中,设备运行主管1人、维修主管1人) |
||||||||||||||||||||||||||||||||||
保洁经理 |
1人 |
||||||||||||||||||||||||||||||||||
保洁主管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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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辅主管 |
1人 |
||||||||||||||||||||||||||||||||||
文员 |
1人 |
||||||||||||||||||||||||||||||||||
医辅调度员 |
3人 |
||||||||||||||||||||||||||||||||||
合计 |
13人 |
2、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报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若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处罚 10 万服务费,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其他专业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处罚5 万服务费。
4、中标后,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人员上岗前进行核实,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须立即更换,如更换后的人员仍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报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同时报总价及综合单价,否则投标无效,总价系指一年服务期内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系指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而产生的全部费用折算到每个岗位、每月所需的综合费用(元/月/人),岗位、人员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为准,未按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
2、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 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清洁费、绿化费、工具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注:能耗费用(电费、燃气、集中供热)、公共水费、采购人专有部分共有空调运行费除外。
3、总价作为定标及价格分计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现场配置的岗位及人数,服务费结算时以实际参与履约的岗位、人数据实计算,支付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4、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按合肥市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5、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1)一般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24 |
1650 |
12 |
6415200.00 |
B |
社会保险 |
324 |
1174.04 |
12 |
4564667.5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
224532.00 |
||
|
小计(A+B+C) |
|
|
|
11204399.52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752935.65 |
|||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1957335.17 |
(2)小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24 |
1650 |
12 |
6415200.00 |
B |
社会保险 |
324 |
1174.04 |
12 |
4564667.5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
224532.00 |
||
|
小计(A+B+C) |
|
|
|
11204399.52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
376467.82 |
|||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1580867.34 |
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人/月)。
2) 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429.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6)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履约服务所需的必要设备(产权归中标人所有),可参照下表,具体需要以投标人实地踏勘为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高压水枪 |
3 |
套 |
2 |
多功能擦地机 |
2 |
套 |
3 |
高速抛光机 |
1 |
套 |
4 |
镜面处理机 |
1 |
套 |
5 |
吸水吸尘机 |
2 |
套 |
6 |
真空吸尘器 |
2 |
套 |
7 |
电动尘推车 |
5 |
套 |
8 |
多功能吹风机 |
10 |
套 |
9 |
封闭式垃圾转运车 |
3 |
套 |
10 |
多功能保洁车 |
50 |
套 |
11 |
割草机 |
1 |
台 |
12 |
绿篱机 |
1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