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207040000277279 发布时间:2022-07-04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编制项目

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

通过规划工作,了解丽水市抽水蓄能电站资源情况,提出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站址普查成果,通过规划比选站址勘察设计工作,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抽水蓄能电站站址,推动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范围

规划范围为浙江省丽水市。

(三)项目内容

(1)在浙江省已有抽蓄资源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对丽水市抽水蓄能电站站址资源开展普查工作。通过开展进一步内业选点工作,经地形地质条件和水能参数比较后剔除建设条件明显不佳的站址,选出丽水市中小抽水蓄能电站普查站址。

(2) 通过现场查勘,具体考察其交通条件、地形地质、水头、淹没损失、环境影响等自然水源条件、环保、建筑材料、工程布置和施工等条件,初步研究工程规模及枢纽布置条件。经筛选后补充抽水蓄能电站普查站址并进行初步评价,形成普查成果。从普查站址地理位置及上网条件、地形地质条件、水源条件及综合利用、枢纽布置、施工条件、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环境影响等综合比较,并结合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布局要求,选择条件较好的站址作为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的推荐站址。

(3)考虑站址的建设条件、环境保护和经济指标、地理位置和上网条件、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设工期等,提出综合比较意见和推荐规划站址选择意见。选择1—2处条件较好的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的推荐站址开展深化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水文设计、工程地质分析、水利与动能、工程布置、机电及金属结构、施工布置、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投资匡算等内容。

(四)成果要求

工作成果为:《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

(五)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规划编制依据充分、基础数据详实、编制内容完整,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划编制要求,能指导丽水市抽蓄资源的发展,并通过丽水市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包括服务费、人员工资、利润、保险、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

▲3.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4.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

▲5.填报单价及总价。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完成《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并提交正式报告捌份。

序号

工作内容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资料收集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

完成编制并提交《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初稿)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提供电子文档

3

根据各部门意见,完成编制并提交《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送审稿)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

提供电子文档

4

《丽水市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报告》(最终稿)

评审后30日内

提供电子文档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金额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乙方提交规划修编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2.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多次修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注:如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甲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支付预付款。

(四)其它要求

1.防疫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须按照相关防疫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防疫工作。

2.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如发生任何违法、违规事件或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现场勘察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至项目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投标供应商未勘察现场造成投标响应偏离,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四、其他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的“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

五、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内容不得转包: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

▲本项目内容允许合理分包,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如有分包,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未提供,视为不分包。除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分包的内容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如有分包须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所有工作内容,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和费用等,分包单位如有违反责任行为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连带责任。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可以进行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实质性内容

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内容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

▲八、特别说明

本章内容均为采购人基本要求,如投标供应商无法响应,须在《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中详细说明,未说明的,视为完全响应并接受所有条款。

1.本项目为一个标项,标项是最小投标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发起投标响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出现遗漏的内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供应商如不接受将作无效标处理。采购人不接受除采购文件要求外的投标供应商给予的任何“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采购需求中未要求但实施时必须具备的内容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补齐,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4.中标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中标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应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各类损失赔偿。

5.采购人保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增减或调整部分需求的权力。

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