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威海市财政局选定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中介机构。
(二)预算安排:
立足“先进、可靠、开放、安全、经济”的指导思想,经主管部门批准,落实99万元财政资金,对选定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中介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功能:绩效评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报价单位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产品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
(2)若报价单位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若报价单位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相应产品(服务)最终报价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若报价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无;
行业标准:无;
地方标准:无;
其他标准:无。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要认真履行合同,指派符合规定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交书面的成果文件,对成果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共分12个包。
2.服务期限:2022年8月中旬前完成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向委托方出具重点绩效评价成果文件。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乙方服务期限满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成交单位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成交单位拟派人员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选定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中介机构
序号 |
预算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评价期 |
评价期内 |
是否为转移支付项目 |
预算价(万元) |
A |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
(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
基金类 |
2020年-2021年 |
24710 |
否 |
16 |
B |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
支持科技创新资金 |
其他类 |
2019年-2021年 |
21940 |
否 |
13 |
C |
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激励资金 |
其他类 |
2021 |
2284 |
是 |
6 |
D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海堤及公众责任险 |
其它类 |
2015-2021 |
1383 |
否 |
4 |
E |
威海市民政局 |
社区食堂、老年餐桌 |
其他类 |
2019-2022 |
872 |
是 |
8 |
F |
工信局 |
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小升规) |
其他类 |
2020-2021 |
1352 |
是 |
6 |
G |
商务局 |
威海市市级商务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服务贸易) |
其他类 |
2020-2021 |
5000 |
是 |
8 |
H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数字城管运行服务项目 |
其它类 |
2020-2021 |
1294 |
否 |
5 |
J |
大数据中心 |
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 |
政府采购类 |
2020-2021 |
1130 |
否 |
5 |
K |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 |
其他类 |
2021 |
2000 |
是 |
6 |
L |
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其他类 |
2021-2022 |
2317 |
是 |
7 |
M |
威海水务集团 |
威海市龙山净水厂及配套工程 |
债务类 |
2021年-2022年 |
4000 |
否 |
15 |
威海热电集团 |
威海城乡一体化集中供热提升工程 |
债务类 |
2021年-2022年 |
14000 |
否 |
||
威海市综保区财政局 |
威海综合保税区B1-B4号新兴仓库 |
债务类 |
2021年-2022年 |
1200 |
否 |
二、服务内容:
A包、威海市2021年度职工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决定在全省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8年,结合我市基本情况,我市出台了《威海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规定》(威政发〔2018〕6号)。2019年我市参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结合近几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行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威医保发〔2019〕52号),2020年我市为进一步探索居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经验,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威医保发〔2020〕70号)。居民护理保险先期在南海新区开展试点工作,采用多元化筹资方式,对完全护理依赖居民所需的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相关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根据文件规定,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0元,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职工长期护理保险2019-2021年:24532万元,居民长护2020-2021年178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
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南海新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
4、评价要求
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通过数据采集、调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价,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切实将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在实处。
B包、支持科技创新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威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的第一动力,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体目标,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引领企业创新发展。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作用和区域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市级设立支持科技创新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人才或团队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普惠性政策落实、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奖励补助等,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市级支持科技创新资金预算76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高企认定奖励、科技奖配套奖励、举办科技活动补助、孵化器培育高企奖励、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配套等方面相关支出。2020年市级支持科技创新资金预算684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高企认定奖励、科技奖配套奖励、举办科技活动补助、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方面相关支出。2021年市级支持科技创新资金预算750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学技术奖、举办大赛和科技活动、韩国企业落地、科技创新券、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补助等方面相关支出。
3.项目覆盖范围:2019年涉及466家项目单位、2020年涉及800家项目单位、2021年涉及1446家项目单位。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项目且资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额的60%的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评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掌握项目执行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
C包、乡村振兴激励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2021年我市出台《威海市支持乡村振兴十条激励政策》,落实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精致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农产品品牌培育、乡村振兴样板片区打造、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典型创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示范县创建等。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市级安排相关乡村振兴激励资金预算2284万元,其中支持精致农业发展资金135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培育资金293万元,支持乡村规划师团队建设资金130万元,农产品加工补助1696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
4.评价要求:重点评价各激励政策项目补助条件和标准、补助范围和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等方面的政策设定是否明确、科学合理,为下一步优化政策设计提供参考;评价激励政策项目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使用成效是否突出以及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提供参考。
D包、海堤及公众责任险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我市对中心城区公园购置了相应保险,主要包括环翠楼公园及塔山公园的公园财产保险,幸福公园、威海公园、金线顶东侧海岸沿线、悦海公园海堤及海草风情馆海堤保险,公园公众责任险和沿海公园清捞船保险,新增鲸园文体公园、金线顶公园公众责任险及金线顶护岸、沙滩财产险。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5-2021年预算执行金额13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保险费用。
3.项目覆盖范围:中心城区公园财产险、海堤险等保险。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成本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原则上近年来各项保险费用及赔付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该保险投保的必要性,对下一步我市采取购置保险还是直接安排工程资金投入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E包、社区食堂、老年餐桌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9]33号),《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字〔2019〕74号)规定,社区食堂建设和运营,享受威政办字〔2019〕33号规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相关建设、运营补助;城市社区新建社区食堂,每个享受建设补助5万元;建成的社区食堂,运营补助每年3万元,市级财政补助50%,即1.5万元;农村建成的老年餐桌,每个每年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的补助。运营补助连续补助3年。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拟安排资金872万元,其中2020年建成的老年餐桌数量为447个,运营补助资金447万元;2021年建成农村老年餐桌数量为244个,运营补助资金244万元;2020年建成社区食堂47个,运营补助资金70.5万元;2021年建成社区食堂17个,运营补助资金25.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85万元。(2021年将老年餐桌建设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新增老年餐桌244处、社区食堂17处,累计建成老年餐桌691处、社区食堂64处,因老年餐桌、社区食堂运营补助均是补助三年,因此,2021年预算需负担两个年度的运营补助。)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8个区市农村老年餐桌691处、社区食堂64处。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项目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重点关注资金支出效益和综合效果,分析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参考支持。
F包、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小升规)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威海市设立支持市级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20〕6号),其中一条政策是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升规纳统。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2021年,安排奖励资金1352万元,用于鼓励小微工业企业首次升规纳统,奖励纳统后第一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企业。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覆盖8个区市367户企业。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项目且资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额的60%的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重点关注资金支出效益和综合效果,分析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评估小微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奖励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参考支持。
G包、威海市市级商务扶持资金(商贸流通、外贸外经、服务贸易)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威海企业国际竞争力,再造对外开放新优势,威海市设立市级商务扶持专项资金,出台《威海市市级商务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19〕2号)。2020-2021年共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外贸外经、服务贸易等领域发展。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用于保障市场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便民服务工程,支持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基地及平台等应用主体,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项目引进,支持服务贸易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阶段性稳外贸稳外资;2021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市级服务贸易;2021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稳外贸、外经、商贸流通、电商。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覆盖8个区市、299户企业,同时涉及市商务局。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0%项目且资金额不低于资金总额的60%的标准选取现场评价点。通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掌握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分析商务资金使用范围的合规性、资金投向的针对性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评估资金支出效益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就业补助资金合理分配提供参考。
H包、数字城管运行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威发〔2010〕18号),2012年我市城市管理平台投入运行,一直采用聘用人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案件信息采集,并通过平台将案件信息反馈至中心城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以及文登区)进行整改,并对五个区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8年4月,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平台暂停运行。2019年预算申报,市城管执法局提出了“发现问题即扣分”运行思路,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实施巡查考核,改变以往各区各部门被动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局面,计划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执行。同时,城管局2019年申请将荣成市、乳山市一并纳入城管考核范围。为提高预算合理性,绩效科委托上海闻政咨询公司开展了2019年数字城管运行经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确定了“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的评估思路。同时,以济南、徐州为对标城市,进行对比分析。2022年3月合同到期,需开展新一轮数字城管政府购买服务,原购买人数为95人。根据目前运行模式,新合同购买服务人数90人。2022年新招标项目,在目前运行模式基础上,将数字城管街面巡察与案件派遣剥离。并逐步向考核模式过渡。拟新招标第三方进行案件派遣,购买服务人员12人。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2021年预算执行金额1294万元,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数字城管相关巡察、考核等工作。
3.项目覆盖范围: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威发〔2010〕18号),对8个区市数字城管巡查考评服务,共计373平方公里(2022年增加石岛地区11平方公里)。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成本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对数字城管近年来的各种运行模式进行对比,并对新的运行模式进行评价,对数字城管平台下一步方案模式变更提出合理化建议。
J包、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办发电〔2021〕4号)要求,建设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于一体,实时掌控全市各层级各领域主要动态和突发状况,打造战时集中统一指挥、日常城市运行管理的市级综合指挥中枢。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资金预算113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等方面相关支出。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1家市级单位。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评估威海市城市运行指挥平台建设情况,掌握项目执行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
K包、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根据《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方案》(威发〔2018〕9号)、《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威政发〔2018〕15号),2021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优先支持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成长预期好的示范项目。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优先支持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成长预期好的示范项目。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我市8个区市共20个项目。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评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掌握项目执行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
L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为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1074万元,2022年预算1243万元,用于种植业、畜牧业和林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威海市农业局、林业局。
4.评价要求:供应商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险种开展情况、保险机构的履职情况、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联动情况等,掌握项目执行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
M包、威海市威海市龙山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威海城乡一体化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威海综合保税区B1-B4号新兴仓库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
1.项目概况: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九大领域”内,积极申报和发行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威海市龙山净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4000万元、威海城乡一体化集中供热提升工程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4000万元和威海综合保税区B1-B4号新兴仓库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1200万元。
3.项目覆盖范围:项目涉及威海市水务集团、热电集团和综保区新兴发展有限公司。
4.评价要求:供应商熟悉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知识,具有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的丰富经验,要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重点关注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评估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情况,掌握项目执行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优化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提供参考支持。
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1.结合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可考评,且具有可溯性。
2.主要对政策落实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含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绩效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以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
3.涉及现场抽查的,现场评价单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总量的30%、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
4.通过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在政策制定、项目执行和日常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设性意见或改进措施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5.按照《评价办法》有关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且应包含项目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四、验收标准:
1.绩效评价报告定稿前需要将绩效评价报告送至甲方,甲方相关科室会同绩效评价科共同审核,审核确认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乙方所出具的报告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其中,绩效评价报告应依据充分可靠、观点鲜明突出、语言简练扼要、逻辑结构清晰、数据真实准确、行文格式规范。对于观点模棱两可、语言冗长拖沓、逻辑杂乱无章、数据不准不实、行文格式混乱的情况,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合格。
3.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绩效评价活动。
五、评价时间:2022年8月中旬前完成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向委托方出具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六、提交成果报告时间:2022年8月20日前。
七、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定期分享分析评价成果,交流意见,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承诺的质量保证和时限,完成委托业务,依法出具成果文件,并对出具成果文件的公允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威海市的有关政策的规定,出具客观、公正、合理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文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提供;
4.成交供应商需承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后,采取现场勘查、现场对接的方式,在威海市设立专门的现场项目组,派专人专职长期驻场服务,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项目专攻,定期加班、灵活调配人力资源、封闭工作等具体措施满足服务要求;
5.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勤勉尽职,遇到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时,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与采购人协商确立;
6.成交供应商拟派实施团队必须全部投入到本合同的评价工作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7.所有关于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交通、住宿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8.成交供应商要保守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严禁擅自对外公布评价信息,严禁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严禁披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成交供应商需主动配合采购人提供进度计划,协助采购人开展后续服务工作;
10.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1.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考核管理。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上述所列明的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利润等),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采购人所有;
3.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履行合同;
4.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九、拟派实施团队
★报价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包,但每包中拟派的实施团队人员不得有重复人员。若报价单位在多个包中的拟派实施团队人员有重复的,只有包序号在前的包报价有效,其他包报价均无效。
十、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分二次向成交单位支付。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第二次付款:服务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
十一、上限价格
A包上限价格:人民币16万元;
B包上限价格:人民币13万元;
C包上限价格:人民币6万元;
D包上限价格:人民币4万元;
E包上限价格:人民币8万元;
F包上限价格:人民币6万元;
G包上限价格:人民币8万元;
H包上限价格:人民币5万元;
J包上限价格:人民币5万元;
K包上限价格:人民币6万元;
L包上限价格:人民币7万元;
M包上限价格: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