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2022年度台州市围填海监测评估 |
详见技术需求 |
1 |
项 |
64 |
64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工作,了解我市围填海现状,强化海域综合管理,规范用海秩序,切实有效提高我市海域综合管控能力。
1、通过开展台州市历史围填海处理情况核查成果集成工作,及时掌握台州市各县区历史遗留问题围填海区块现状及其处理措施和处理进度,完成台州市围填海现状的更新统计,并为报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年度处理情况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等提供客观依据。
2、通过开展2022年度台州市疑点疑区现场测量工作,及时掌握台州市疑似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动态信息,为报送台州市疑点疑区监测核查成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3、通过对填海造地项目开展已竣工验收项目复核测量工作,规范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人实际填海界址和面积。
4、掌握在建填海造地项目季度建设情况,规范填海活动。
5、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政策法规、海域使用论证、评审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报告编制规范、 数据资料可靠、 论证内容全面、 论证过程严密、 论证结论客观。
6、开展台州各县低效用海调查成果集成。
三、 工作范围
1、《浙江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涉及的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三门县、温岭市、临海市、玉环市围填海区块及其生态修复范围。
2、2022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台州市范围内海域使用疑点疑区和无居民海岛疑点疑区。
3、2022年度台州市辖区海域范围内申请竣工验收的填海造地项目。
4、台州湾新区范围内在建填海造地用海项目。
5、2022年度台州市级组织召开评审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6、台州市各县区开展的低效用海调查项目。
四、工作内容
1、本次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监管核查成果集成项目以2022年台州市各县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成果为基础,对核查数据和结论进行审核和集成,主要工作内容为:
(1)编制2022年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集成报告;
(2)编制2022年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矢量数据集。
2、利用现场核查的手段,监测疑点疑区的用海方式、用海面积、用海主体等信息。
3、核实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界址点、测量结果是否满足精度要求。
4、核查在建填海造地项目填海界址、范围、面积,并与审批用海范围进行核对。
5、组织召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出具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
6、完成低效用海调查成果集成。
(一)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与使用分析统计成果集成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按照《海籍调查规范》(HY/T 123-2009)和《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03)中相关要求;无人机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 0.1 米。
(2)数据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1.5°E;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
(3)一般情况下,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1m;高程测量误差不大于±0.1m; 在边远海岛,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m,高程测量误差不大于±0.5m。
(4)计量单位:坐标单位采用度、分、秒格式,秒后保留3位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公顷,保留2位小数。
(5)图件格式:具有空间地理坐标的图件成果资料应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GIS)成图,采用*.Jpg 图件格式;无人机遥感 DOM 图比例尺不小于 1:1000。
(二)对国家、省级下发疑点疑区开展现场测量技术要求:
(1)精度要求:一般情况下,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1 m,高程测量误差不大于±0.1 m;
(2)计量单位:坐标单位采用度、分、秒格式,秒后保留3位小数;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1位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2位小数;高程单位采用米(m),保留1位小数;
(3)数据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121.5°E;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
(三)台州市填海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测量复核技术要求:
(1)坐标系: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一般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宗海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东西向跨度较大(经度大于3°)的海底电缆管道等采用墨卡托投影,基准纬线为制图区域中心附近的0.5°整数倍纬线。
(4)测量精度:位于人工海岸、构筑物及其它固定标志物上的宗海界址点或标志点,其测量精度应优于0.1米。其他界址点满足如下要求,所测海域离岸 20千米以内,测量误差优于士1 米;所测海域离岸 20 千米-50千米,测量误差优于士3 米;所测海域离岸 50 千米以外,测量误差优于15米。
(四)每季度开展在建填海项目监视监测技术要求:
(1)坐标系: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一般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为宗海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东西向跨度较大(经度大于3°)的海底电缆管道等采用墨卡托投影,基准纬线为制图区域中心附近的0.5°整数倍纬线。
(4)测量精度:位于人工海岸、构筑物及其它固定标志物上的宗海界址点或标志点,其测量精度应优于0.1米。其他界址点满足如下要求,所测海域离岸 20千米以内,测量误差优于士1 米;所测海域离岸 20 千米-50千米,测量误差优于士3 米;所测海域离岸 50 千米以外,测量误差优于15米。
(五)台州市级负责审查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评估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技术要求:
无。
(六) 低效用海调查集成技术要求:
参照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相关文件。
(一)、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与使用分析统计成果集成主要成果形式具体如下:
1、 调查统计资料
(1)已确权未完成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
(2)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
(3)生态修复完成情况核查汇总表;
(4)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汇总表。
2、矢量数据集
根据调查统计资料和测量成果,在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矢量数据基础上拆分图斑,编制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Geodatabase格式;矢量数据集必须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并与调查统计资料相一致。
3、图件成果
采用机助制图方式编制专题图件,制图按照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块分布图(分幅图一套);
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分布图(总图一张,每个单报方案一张)。
4、 集成报告
核查报告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概述(包括项目背景、实施情况),区域概况,核查方法与技术路线,核查情况(已确权未完成填海区块现状及处理情况,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区块现状及处理情况,生态修复进度),核查结论。
5、成果录入
本项目最终数据成果的矢量数据要求录入浙江省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帮助完善平台相关建设。
(二)对国家、省级下发疑点疑区开展现场测量具体成果:测量记录、现场测量照片等;本项目最终数据成果的矢量数据要求录入浙江省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帮助完善平台相关建设。
(三)台州市填海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测量复核具体成果:对每个申请填海验收的项目出具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复核报告。
(四)每季度开展在建填海项目监视监测具体成果:出具台州市季度在建填海项目监测报告。
(五)台州市级负责审查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评估具体成果:每个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六)低效用海调查集成:编制台州市低效用海调查成果报告
合同签订一年后完成各项工作。
八、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在收到供应商开出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70%;供应商工作成果验收通过后七日内付清项目总费用。
九、结算方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上限单价 (万元) |
预计数量(次) |
预计金额(万元) |
结算方式 |
1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评估 |
2 |
15 |
30 |
若项目总费用未超过成交价,则根据质量评估项目数、现场测量次数,现场复核次数及在建填海项目与各项公告单价进行结算;若最终项目总费用合计超过成交金额,则按成交金额结算。 |
2 |
国家、省级下发疑点疑区现场测量 |
0.3 |
10 |
3 |
|
3 |
填海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测量复核 |
0.5 |
10 |
5 |
|
4 |
低效用海调查与分析集成 |
4 |
1 |
4 |
|
5 |
每季度开展在建填海项目监测 |
0.6 |
20 |
12 |
|
6 |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处理情况核查成果集成 |
10 |
1 |
10 |
|
|
合计 |
|
|
64.0 |
商务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