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VOCs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242.27万元,高于该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4.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建湖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有效支撑全省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限量管理。园区需在原空气自动中心增2套VOCs(PAMS57种)监测系统并将新建设备接入省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并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
6、质保期:叁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清单
建设项目 |
数量 |
单位 |
VOCs监测系统(PAMS57种)(含安装) |
2 |
台 |
设备运维服务(含电费) |
1 |
年 |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3.1VOCs监测系统
3.1.1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要求 |
备注 |
1 |
测量范围 |
测定组分应包括57 种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各组分浓度最高量程不低于50nmol/mol |
|
2 |
标准曲线 |
目标化合物的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8;使用标准曲线计算最低点浓度,其测量平均值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15% |
|
3 |
零点噪声 |
≤0.05 nmol/mol |
|
4 |
方法检出限 |
90%组分(至少包括乙烷和乙烯)的方法检出限≤0.1 nmol/mol |
|
5 |
准确度 |
±10% |
|
6 |
精密度 |
≤10% |
|
7 |
分离度 |
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及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达到1.0 以上 |
|
8 |
24h浓度漂移 |
10nmol/mol的24h浓度漂移不超过±1 nmol/mol |
|
9 |
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 |
连续运行30d,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15%;质谱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30%;保留时间漂移≤0.5 min |
|
10 |
有效数据率 |
监测仪器连续运行30d,有效数据率≥80% |
|
11 |
时钟误差 |
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测试6h,时钟误差20s;仪器工控机断电总计3次(各次断电的持续时间分别为20s、2min和20 min,且在每次断电之间应保证不少于10 min正常电力供应),测试6h,时钟误差2min以内 |
|
12 |
系统残留 |
90%组分的系统残留浓度≤0.1nmol/mol |
|
3.1.1.1系统支持离线分析功能,兼容苏玛罐、气袋采样分析。
▲3.1.1.2 为保证系统完整性和兼容性,在一套软件内实现样品富集和解析控制、色谱仪参数控制和图谱采集以及色谱数据处理等功能,具有故障自动诊断与仪器故障自我保护功能。(提供仪器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1.3系统具有自动或手动检测泄漏功能。
3.1.1.4系统具有流速校准功能,可以对吸附管(或分流后)载气的流速进行核查校正(通过外部流量计)。
3.1.1.5 分析周期≤55min,每小时有效采样时间≥30min,自动计算采样体积:采样流量*采样时间。
3.1.1.6 测量范围:0-100,300,500ppb。
3.1.1.7 零点噪声≤0.04ppb。
3.1.1.8 浓度漂移≤0.8ppb/24小时(10ppb,苯)。
3.1.1.9 最低方法检测限:C2-C5 碳氢化合物:≤0.04ppb(丙烯);C6-C12 碳氢化合物:≤0.04ppb(苯)。
3.1.2 系统监测因子
57种PAMS 组分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乙烷 |
15 |
反-2-戊烯 |
29 |
苯 |
44 |
苯乙烯 |
2 |
乙烯 |
16 |
顺-2-戊烯 |
30 |
2,2,4-三甲基戊烷 |
45 |
异丙基苯 |
3 |
丙烷 |
17 |
2,2-二甲基丁烷 |
31 |
庚烷 |
46 |
丙基苯 |
4 |
丙烯 |
18 |
2,3-二甲基丁烷 |
32 |
甲基环己烷 |
47 |
3-乙基甲苯 |
5 |
异丁烷 |
19 |
2-甲基戊烷 |
33 |
2,3,4-三甲基戊烷 |
48 |
4-乙基甲苯 |
6 |
正丁烷 |
20 |
3-甲基戊烷 |
34 |
2-甲基庚烷 |
49 |
癸烷 |
7 |
乙炔 |
21 |
1-己烯 |
35 |
3-甲基庚烷 |
50 |
1,3,5-三甲苯 |
8 |
反-2-丁烯 |
22 |
正己烷 |
36 |
甲苯 |
51 |
2-乙基甲苯 |
9 |
1-丁烯 |
23 |
2,4-二甲基戊烷 |
37 |
正辛烷 |
52 |
1,2,4-三甲基苯 |
10 |
环戊烷 |
24 |
甲基环戊烷 |
38 |
乙基苯 |
53 |
1,2,3-三甲基苯 |
11 |
顺-2-丁烯 |
25 |
2-甲基己烷(异庚烷) |
39 |
正壬烷 |
54 |
1,3-二乙基苯 |
12 |
异戊烷 |
26 |
2,3-二甲基戊烷 |
40 |
异戊二烯 |
55 |
1,4-二乙基苯 |
13 |
正戊烷 |
27 |
环己烷 |
41-42 |
间/对-二甲苯 |
56 |
十一烷 |
14 |
1-戊烯 |
28 |
3-甲基己烷 |
43 |
邻二甲苯 |
57 |
十二烷 |
3.1.3 采样富集装置及分析仪基本要求
▲3.1.3.1 总体要求:一体化设计,一台设备集成气体采样富集、色谱分析检测、分析仪控制和数据处理软件。(提供仪器外观和结构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3.1.3.2 采样富集装置和分析仪含内置电脑,无需单独配置外置电脑,内置系统控制软件,自动完成采样、分析和周期性校准/系统响应测量,可实现系统7x24自动无人运行与自动校准,老化等功能。内置电脑同时安装相关通讯软件,具备与数采仪等外部设备通讯的相关需求,至少包括基于RS485/RS232和TCP/IP通讯的MODBUS协议。
3.1.3.3 采样富集装置
3.1.3.3.1 采用一体化在线预浓缩低温吸附设计,为保证对宽沸程化合物有效吸附,吸附管内填充复合型填料。
3.1.3.3.2 吸附管材质为金属内衬石英材质,保证惰性化并增加材质强度。
3.1.3.3.3 吸附管温度范围:-10~395℃;控制精度为1℃ 。
3.1.3.3.4 脱附时间:1~99.9 min ,控制精度为0.1 min。
▲3.1.3.3.5 电子半导体冷冻富集模式:无需液体制冷剂,脱附过程加热迅速,吸附管最大升温速度≥40℃/S,吸附管更换方便。(提供仪器彩页作为证明材料)
3.1.3.3.6 采样流量及控制:0~100ml/min,MFC,采样时间:0.1~99.9min。
▲3.1.3.3.7冷冻富集和高温解析采用两个独立的温控模块,可分别设置为富集温度和解析温度,以保证瞬时解析。(提供温度软件控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3.3.8 最小脱附流量: 1 mL/min。
3.1.3.3.9 最高解析温度保持时间0~99.9min,控制精度为0.1 min。
▲3.1.3.3.10 切换阀带温度控制:为防止高沸点物质残留污染,阀箱加热区最高操作温度350℃,阀的温度范围工作环境温度+5~225 ℃。(提供仪器彩页和温度软件控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3.3.11 为减少样品脱附后在传输过程中的吸附与损失,仪器内部富集装置脱附出口与内部色谱仪进样阀分析装置之间无需外置传输线。
3.1.3.4 气相色谱仪
▲3.1.3.4.1 独立控制加热区:富集、解析、传输等区域具有十二个或以上(不包括炉箱温控),防止高沸点样品的残留或吸附。(提供加热软件控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3.4.2 色谱柱箱温度范围:工作环境温度+15℃~450℃,温度设定精度:0.1℃。
▲3.1.3.4.3 程序升温:20阶@20平台,最高程序升温速度: ≥50℃/min。(提供仪器彩页作为证明材料)
3.1.3.4.4 方法单次最长运行时间:999.99min。
3.1.3.4.5 高精度电子压力/流量控制,柱头压力设定范围:0-100psi,压力设定精度:0.01psi。
3.1.3.4.6 色谱柱内径范围:0.05-0.53mm。
3.1.3.4.7 总流量设定范围:0—1000mL /min(氦气),0—1000mL /min(氢气),0—200mL/min(氮气),流量设定精度:0.1ml/min。
▲3.1.3.4.8 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双FID)。(提供仪器结构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3.1.3.4.9 检测器保护:自动点火,灭火自动切断气体和报警功能。
3.1.3.4.10 气源要求:燃烧气(氢气)纯度≥99.999%@30-50ml/min;助燃气(高纯零气)@300-500ml/min;载气(氢气或氮气)纯度≥99.999%@50-100ml/min。
3.1.3.4.13 分析仪数据采集频率:最高200HZ。
3.1.4 质控系统及附属设备
3.1.4.1 动态气体校准仪
▲3.1.4.1.1 控制方式:通过网口连接到分析仪系统,可最多执行20点自动校准或检验,用户可以通过触摸屏,选择预先设置的6种稀释比例,快速调节气体输出浓度。(提供仪器彩页作为证明材料)
3.1.4.1.2 气路材料:FEP,FKM,VITON,惰性化不锈钢管。
3.1.4.1.3 标气流量范围:0-10sccm
3.1.4.1.4 稀释气流量范围:0-2slpm
3.1.4.1.5 最大稀释比:≥1:2000。
3.1.4.1.6 流量计准确性:±1%读数或±0.5%满量程(20%-80%满量程范围)。
3.1.4.1.7 流量计重复性:±1%读数或±0.5%满量程(20%-80%满量程范围)。
3.1.5 高纯氢气发生器
3.1.5.1 输出流量:0-300ml/min,氢气纯度:≥99.999%。
3.1.5.2 输出压力:0.4MPa,精度:<0.001MPa。
3.1.5.3 露点:<-40℃。
3.1.5.4 电源要求:220-240 VAC@50/60Hz。
3.1.6 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和传输
3.1.6.1 系统控制处理基本要求
3.1.6.1.1 采样富集装置、进样装置、色谱分析仪、校准仪等均由一个软件控制。
3.1.6.1.2 具有中英文操作界面,可互相切换。
▲3.1.6.1.3 可实现用户多级管理与控制,针对不同级别用户,赋予运行维护、查看方法、更改参数、查看图谱、修改校准曲线等不同的权限,防止现场误操作带来的数据失效。(提供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6.1.4 具有保留时间自动锁定和智能图谱匹配功能,可自动纠正长期运行过程后保留时间的偏移,减小维护工作量。(提供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6.1.5 具备远程操作功能,实现远程运行停止/启动/关机等基本动作。
3.1.6.1.6 日志文件可实时记录远程操作的所有动作。
▲3.1.6.1.7 可按国标要求设置自动运行仪器质控序列,并自动打印质控报告,报告中至少包含所有组分的重复性、最小检出限、残留测试、各组分线性结果、关键组分分离度(对应国标)、运行参数等相关内容。(提供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1.6.1.8 分析仪其他功能要求:图形界面显示实时工作状态,自诊断报警,数据导出支持支持EXCEL,CSV,TXT等格式。
3.1.6.1.9 数据采集和传输基本要求
3.1.6.1.10 具有中文操作界面。
3.1.6.1.11 对监测数据实时采集、存储、计算,能输出1 h 时间分辨率的数据,输出结果应能设置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或参比状态下的浓度并能够进行两种状态的切换,具有质量浓度和体积浓度单位切换功能,如显示ppb,ppm,ug/m3, mg/m3等。
3.1.6.1.12 具有网络接入功能,能定时传输数据和图表,传输协议应符合HJ 212 的要求。
3.1.6.1.13 能够实时显示各目标化合物监测数据和工作状态参数等,可设置条件查询和显示历史数据。
3.1.6.1.14 能够记录存储一年以上的数据,具有历史数据查询、导出功能,断电自动保存数据,同时保存相应时间发生的有关校准、断电及其他事件记录,自动备份数据库。
3.1.6.1.15 用户权限设置,普通用户只能查看数据,管理用户才可以设置参数。
3.1.6.1.16 可设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并形成异常数据报警记录。
四、安装准备工作及后续要求
▲安装仪器设备时,需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56号)、《关于印发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的通知》(苏环办〔20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建湖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选择合理建设点位,并全部联网接入省级平台,确保满足上述文件要求并通过专家验收。(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如达不到承诺要求,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运维要求
1日常运维内容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⑸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⑺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 每日系统检查
运维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两次远程查看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⑴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⑵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
⑶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并在2小时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在4小时内尽快排除;
⑷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内容包括:查看仪器运行各参数是否在正常值,查看仪器运行图谱是否出现基线漂移等情况,查看仪器运行图谱是否出现异常峰并对此判断仪器运行状况;
⑸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
每周定期检查
运维人员每周至少巡视空气自动监测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⑴ 查看空气自动站设备是否齐备,无丢失和损坏;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⑵ 检查采样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
⑶ 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⑷ 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⑸ 检查自动站的通讯系统,保证空气自动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⑹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若发现过滤膜明显污染应及时更换。
⑺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使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⑻ 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地区,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⑼ 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⑽ 检查仪器及附属设备运行状况,内容包括:
1.氢气发生器去离水是否满足下周循检周期容量,是否需要加水。
2.气体发生器是否有异常的响动,产气压力是否正常。
3.空压机是否已经排水,活性碳,氧化剂是否需要更换,空气压力是否正常。
4.仪器运行基线是否平稳,参数出峰时间是否有提前和滞后。
5.氢气流量是否稳定。
6.仪器是否出现故障报警,FID是否运行正常。
7.仪器排气风扇正常运行是否需要清洗灰尘过滤网。
8.仪器通标气对各组份保留时间调整。
六、售后服务及承诺要求
1.质保期为叁年,免费质保期间出现的问题,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需要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备品。如我方供应的产品因质量原因不能通过相关权威部门的验收,我方无偿更换全部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2.在保修期及保修范围内(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供应商应对任何因设计、工艺、材料、产品质量和部件造成的货物或部件损坏,实行维修全免费上门服务;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后期出现验收不合格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供应商负责,与招标方无关。因供应商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了第三方的人或财产损害的,也一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针对投标时对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加“▲”技术要求的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加“▲”技术要求的确认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如供应商中标后不能提供,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