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 采购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余姚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238号)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机制。采用“保险+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模式,由保险机构组建或聘请专业技术队伍开展房屋动态监测等工作,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房屋日常监测、房屋安全预警、加固解危咨询等风险管理服务,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余姚市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及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项目 |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根据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服务内容 |
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及房屋动态监测服务 |
预算金额 |
18000000.4元/3年 |
最高限价 |
18000000元/3年,6000000元/年 |
二、商业保险部分:
(一)保险范围
余姚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在2000年及以前已建成的居住性房屋及在2018-2022年城镇房屋调查登记中新增的保险房屋,首年投保房屋清单详见附件《余姚市城镇住房投保清单》,相应投保面积为4979778㎡,幢数为2754幢。
(二)保险责任
1、主险:城镇住房保险条款(宁波地区适用)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整体倒塌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中标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附加险:城镇住房保险附加保险标的扩展条款A(宁波地区适用)
在保险期间内,本附加险合同扩展承保主险合同载明地点范围内用于居民生活居住的层高在三层(不含)以下的城镇房屋。
3、附加险:城镇住房保险附加临时安置费用保险条款A(宁波地区适用)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主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整体倒塌,致使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及前后左右相邻保险房屋内的居民家庭无法继续居住生活的,中标人按照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临时安置费用。
4、附加险:城镇住房保险附加人员伤亡保险条款(宁波地区适用)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房屋整体倒塌致使人员伤亡的,中标人按照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5、附加险:城镇住房保险附加应急加固维修费用条款(宁波地区适用)
保险期间,为避免保险房屋倒塌所发生的应急加固维修费用,中标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附加险:城镇住房保险附加违法装修行为处置费用保险
保险期间,为避免保险房屋倒塌所发生的违法装修行为处置费用或者为发现违法装修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 保险产品的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城镇住房保险产品条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鉴于本次投保房屋房龄较长,当时的开发商和施工企业注销较多,条款不得出现如“……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等类似字样;
(2)本次招标是为转嫁因房屋整体倒塌造成城镇居民损失的风险,为此要求投标保险产品条款中必须含有房屋整体倒塌责任,且不能设定倒塌的前置原因,不得出现如“……因某某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等类似字样;
(3)保险条款中不得将台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等常见的自然灾害和房屋本身缺陷列为房屋倒塌的除外责任。
▲2、中标人采用的条款及费率(宁波地区适用)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保监会的备案回执。如不能取得,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视投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须有中标人承担。
三、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部分
(一)服务范围
首年动态监测房屋1365幢。详见《动态监测房屋信息汇总表》;第二、三年待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可适当做出调整,增加部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二) 房屋安全动态监测要求
本次房屋安全动态监测主要包含9个项目,分别是:①房屋跟踪巡查(即日常巡查,包括多层及低层,主要对房屋进行外观检查、入户检查等);②房屋沉降监测;③房屋倾斜监测(包括不均匀沉降和承重结构压缩破坏引起的倾斜);④裂缝跟踪监测;⑤灾害性天气中的房屋安全排查及持续监测;⑥对居民及社区反映的危险情况进行检查;⑦如遇周边开挖地下室以及上述监测内容接近阈值或出现异常情况等,则适当加密测量频次;⑧动态监测范围内的房屋代为开展装修备案、巡查以及对违规装修行为的整改进行技术性指导等工作;⑨根据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开展有关动态巡查、监测内容。
注:(1)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专家组,为余姚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技术咨询。
(2)当被监测房屋出现紧急状况需要应急加固时,中标人通过专业特种加固维修服务合作成员机构提供应急加固维修服务,如果单次应急加固服务费用在2万元以内,则由中标人承担;如果单次超过2万元,超过部分则由采购人事后按照审计核定结果,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加固维修机构。中标人每年承担的应急加固维修服务费用累计以20万元为限。
(3)开展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的监测单位工作人员需24小时提供技术支持,全天候处理突发事件并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回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4)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工作需配备房屋信息管理人员与房屋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房屋信息管理人员应负责管理日常房屋信息,操作房屋管理各个系统,整理、归纳、统计、归档各项房屋信息等工作;房屋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房屋安全监管、房屋紧急情况下的初步判断及应急初步处理,房屋现场查看后的解释工作,对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宣传培训,技术指导。
(5)如发现房屋危险情况严重或加剧的,第一时间告知属地街道社区,同时告知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房屋加固、解危技术支持。
(6)中标人需按照规定择优选择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单位。
(7)中标人需对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工作。
(8)中标人委托的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单位,须由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处备案。
(9)中标人与委托的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单位签订的合同,须在采购人处备案。
(10)中标人应成立本单位房屋安全专业队伍,或委托具有房屋安全巡查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系统数据的管理及定期考核工作。
(三)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
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由中标人委托具有房屋监测专业技能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被保房屋的监测工作。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应具备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倾和平移)或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有完整的检查、观测、监测、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巡检人员能够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识别查勘。
中标人或第三方机构为本项目动态监测配备的服务人员中应具备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主要技术服务人员须配备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数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服务人员中须配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人。如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员优于上述要求,则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配备。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人员配备齐全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如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的监测服务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人对监测人员、监测方法、监测频率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对监测服务文件的质量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未按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的行为,应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罚处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四)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可满足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需要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辖区内的被监测房屋建立完整的档案,以便分析房屋的危险发展趋势。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
(1)系统平台建设
系统应用及后台管理程序应实现的核心功能:1)提供监测人员位置信息服务;2)中标供应商免费向甲方提供基本电子地图应用,并可实现客户信息地图标识功能;3)电子签到功能:当监测员到达监测房屋位置时,通过近场通讯技术进行签到,系统记录下时间、地点等,并进行考核和统计;4)异常情况上报功能,当监测人员进行房屋监测时,如需要向管理部门进行异常情况上报时,可通过手机端上发图片、语音和文字信息,系统将记录下地址和汇报内容。
(2)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房屋识别装置(采用NFC技术)制作安装。
(3)网络与服务器:满足系统使用要求,并可按甲方实际使用需求进行扩展。
(4)中标人在危旧房上安装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如传感器所收集的数据需与招标人的余姚市社区物业智慧平台进行对接。
(五)成果文件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服务。中标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向甲方交付监测服务文件,并对提交的监测服务文件的质量负责。约定要求如下:
资料及文件名称 |
套数 |
提交日期 |
余姚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报告 |
书面文本3套、电子文本1套 |
每季度一次 |
余姚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下月工作计划 |
书面文本1套、电子文本1套 |
每月20号 |
余姚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年度报告 |
书面文本5套、电子文本1套 |
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 |
违规装修核查报告 |
书面文本3套、电子文本1套 |
每次核查后7日内 |
中标供应商对监测服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六)监测服务的延伸和增值服务
1、中标供应商使用最新的城镇房屋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及手机巡检系统对保险标的房屋进行安全动态监测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辖区内的被监测房屋建立完整的档案,以便分析房屋的危险发展趋势。
2、为采购人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开设系统账户,使房屋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远程管理和监督中标供应商的监测服务工作。
3、对于虽不属于保险标的的房屋,但依据相关规定,房屋安全管理人员仍须进行现场监测的,也可以免费使用此监测系统。
4、建立监测工作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参加由政府相关部门召开的监测通报会,通过监控平台对房屋动态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共同解决存在问题,提升监测工作效能和质量。
5、极端天气24小时定点巡检服务。如遇台风、龙卷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房屋安全可能造成影响时,中标供应商增加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临时巡检频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甲方通报巡检情况。
6、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每年邀请有关专家对各镇街道内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的管理人员进行房屋监测专业指导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7、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安排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日常技术性服务人员1名常驻余姚市物业与房屋安全管理中心,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应工作。
8、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房屋安全宣传工作和房屋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关支持。
▲1、中标人的服务内容(仅针对保险服务)在原有投保面积基础上调整的,调整部分按实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增加部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五、投保房屋清单
《余姚市城镇住房投保清单》、《余姚市城镇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房屋清单2022-2023》,具体详见附件。
六、商务条款。
项目 |
要求 |
商务条款要求 |
1、服务地点:余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根据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付款方式和条件: 1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年度保险服务费。 2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房屋动态监测费用的85%,剩余部分年度房屋动态监测费用将在合同履约完成,经第三方核实后30天内支付。 4、 履约保证金:一年合同金额1%,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完毕且无履约争议后无息退还 5、 分包:允许。 |
七、监测及巡查考核。
(1)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应依合同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实施监测服务,且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各属地街道(乡镇)的监督管理,甲方根据督查情况按季度对其实施考核,考核主要考察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1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1%,2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2%,3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3%并取消其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项目服务资格,重新更换合格服务商。
(2)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给业主、居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承担。如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行为致不特定主体向甲方求偿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追偿。
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对周(月)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发现资料作假。(伪造资料、重要资料未提交等) |
发现一处扣5分 |
2 |
作业过程中对检测目标因为操作不当、人为原因、作业方式不合理所产生的影响的,引发冲突、争吵等。 |
发现一次扣2分 |
3 |
作业过程中未及时提交监测报告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4 |
作业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的。 (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 |
发现一次扣2分 |
5 |
作业过程中未与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属地街道(镇)、社区及时沟通,擅自决定产生影响的。 (对发生的情况未及时重视、未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擅自根据自身判断去处理一些人、物、事(无论对错)) |
发现一次扣2分 |
6 |
由于自身原因被住户、村镇人员、报纸、电视台等媒介通报批评、报道不好消息的。 (1、作业中未做到与住户或当地村镇人员做好沟通,引起一些误会或不良影响;2、作业不当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等;3、作业过程中与当地住户及当地村镇人员发生冲突(无论是否主动);4、不当作业造成区域影响等。) |
发现一次扣5分 |
注:
1、考核分数为100分,90分(含)及以上为合格,9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2、1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1%,2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2%,3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项目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的3%并取消其房屋使用安全动态监测项目服务资格,重新更换合格服务商。
3、考核时间为一季一次。
本章带▲采购内容或服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