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
4.1.1项目背景
为提升新冠肺炎病例转运能力,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能力配备基本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清单》的要求,按照负压型救护车占 40%的配置要求,我市院前急救体系需增加购置救护车负压型救护车 52 辆。
4.1.2建设目标
根据院前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负压型救护车,达到传染性病例转运能力要求。
4.1.3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核心产品评审说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与其他品牌的投标人进行比较与评价。
3、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依据国家
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传至系统。
4.2产品清单

4.3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1 负压型救护车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预付合同总额的 30%;中标供应商完成车辆购置附加税、保 险、检验、上牌等事宜,按采购人要求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 60%;运行 30 天后无问题一周内付清合同尾款。
4.2 交货时间、地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全部完成交付。交货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 3号。
4.3 本项目其他附件
1,初步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