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
采购服务内容 |
外滩街道综合公共服务项目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被考核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20%,后续服务费用按季度支付,支付金额根据剩余合同价格折算至每季度服务费用对比考核得分比例后折算的实际金额进行支付。支付时间约在次季度首月月末进行支付。 |
最高限价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0000元/年。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服装费、福利费、社会养老保险、医保、公司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合约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遇疫情等特殊原因产生的加班工资,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另行支付。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方关于服务范围、工作质量和设备配置等服务要求进行实地勘察。 2.人工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履行当年度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保准,不得发生无故克扣、拖欠人工工资等事故,如若发生,与采购人无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报价。 4.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
结算方式 |
合同价格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 |
二、采购需求
外滩街道办公楼、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提供保障服务。
三、项目要求
(一)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职务 |
数量 |
招标要求 |
1 |
秩序维护领班 |
1人 |
4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要求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善于处理突发事件,有三年以上保安管理经历。在公安部门未有不良记录。 |
2 |
秩序维护员 |
3人 |
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要求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责任心强。在公安部门未有不良记录。 |
3 |
保洁员 |
2人 |
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女性,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四、岗位职责
(一)秩序维护领班(1名)
1. 负责与采购人制定、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负责制定保安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检查、督导保安人员做好安全保卫,治安巡逻等工作。
4. 组织保安员调查处理发生在采购人的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5. 建立项目消防安全组织,制定火灾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预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 检查督导保安员严格执行保安工作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采购人的安全。
7.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方面有关记录、档案。
8. 与采购人配合,负责本部门人员选拔、聘用、培训、考核、奖惩、辞退等管理工作
9. 配合项目内其他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秩序维护员(3名)
1. 保护采购单位人员、财产安全、维护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2. 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对拒绝或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的人员,可依法加以控制,并立即报告采购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安相关处理。
3. 全院二十四小时专人查看保安监控、巡逻。
4. 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对法院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置,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
5. 值勤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制服,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6. 必须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处理结果。
7. 值勤期间查获的嫌疑人及扣押的物品要及时报告采购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得私自处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保洁员(2名)
1. 保洁员培训上岗位后,按事先制订好保洁范围,各自负责自己管辖区域内环境卫生。
2. 保洁员需在大楼办公人员上班前一小时到岗,完成有可能打扰到采购人工作的常规保洁工作。
3. 保洁员需在大楼办公人员下班后进行如倾倒垃圾收集箱等大型保洁工作。
4. 工作时间内不间断的对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常规保洁。
5. 不定时巡查卫生间,保持洁具清洁,洗手台无水迹,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等必备品充足,摆放整齐。
6. 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早上与中午需各清洁一次。
7. 工作时间如需要对领导办公室进行保洁时,首先要征求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入内进行保洁,保洁后即刻离开,力争做到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办公。
8. 时常巡视项目内果壳箱,及时清理垃圾,且保证上面的烟头不能超过3个。
9. 配合项目其他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人员管理
1. 项目主管及保安主管(领班)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为无效标。
2. 中标人应确保其派遣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无故变更,如确需调整,应征得采购人同意。
3. 中标人的派遣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管理。
六、服务责任事项
1. 服务中标人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与采购人无经济联系。
2. 中标人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经济联系。
3. 中标人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补充说明
1. 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30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进场并向采购人提交安全保卫规定、保洁管理及各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作为合同条款。
2. 投标报价必须提供费用明细表,人工费用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劳动法规,若发现有违规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3. 采购人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中标(成交)单位的服务进行检查、考核评议,评议监督考评的内容为管理单位的投标承诺、管理指标、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落实情况。
4. 本项目采用包干制。中标人根据有关法规与采购人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对本次保洁、绿化、安保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