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1青岛公园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域绿化建设项目具体分为荒山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古树名木复壮三个项目,这三个项目均可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但由于三个项目在设计思路、总体目标、实施措施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本规划将具体分为三个单项规划分别编制。
通过人工措施,在适宜开展新造林的疏林地、无立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林地、火烧迹地等地类实施荒山造林工程,营造、培育多树种、乔灌搭配的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景观观赏于一体的多功能近自然复层混交林,推进生态修复进程,恢复健康森林生态群落,改善生态环境。
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和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为科学依据,按照森林的自然生长、发育和演替规律,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的经营管理和合理抚育,进一步优化森林空间结构布局,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抗逆能力,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活力; 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效能和生态功能。
2.4古树名木复壮规划:青岛市现有古树名木2567棵,其中一级古树名木293株,二 级233株,三级1244株。青岛市古树名木复壮,力争用3年的时间,让所有的古树名木都达到健康长寿的生存状态。让古树名木能真正的“活起来”,缔造“绿色文化”新名片。一棵古树名木就是一部自然环境的发展史;一棵古树名木就是一段历史的生动记载。古树 名木是历史的见证,是活的文化,城市的坐标,具有极高的科研、原生态,观赏和科普 教育等价值。古树名木复壮的过程本身也是在进展科学研究的过程,过程中资料和数据 的留存,经验的积累,最终集成一部古树名木复壮研究的宝贵的科学资料,力争成为我 国古树名木复壮研究发展的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版)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
《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 年)》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46)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7)
《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定(试行)》(林造发[2017]7 号)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GB/T26424-2010
《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 706)
《退化人工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DB21/T 2580)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4]140 号
《山东省森林抚育规程实施细则》
《山东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
《山东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森林资源调查操作细则》
《青岛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青岛”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森林经营规划(2016 年-2050 年)》
★2.6提交成果形式及数量
完成提交荒山造林规划、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规划、古树名木复壮规划各 6 套纸质版方案文本。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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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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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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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项目所需全部工作。
3.2 服务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0%,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对服务成果进行抽查,如提出调整意见,中标人须及时调整,且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3.6服务响应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须接到需要服务通知后 30 分钟内做出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