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临朐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开展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持续更新国土调查成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本项目调查内容、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任务: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结合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用地管理信息等,完成监测图斑、补充提取图斑、三调未修改图斑的内外业调查和举证作业。二是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调查时间紧张的,允许在初次上报时予以说明,在核查整改阶段补充上报,但必须按要求完成更新任务。三是完成权属界限上图和补充调查。四是完成各级数据库更新。五是完成各级成果质量检查。六是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等相关工作。七是汇总各项工作成果, 根据掌握的 2020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 设施农业用地等各类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信息,形成工作和数据分析报告。八是在地籍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市、建制镇及巳完成村庄调查的土地利用数据更新汇总和典型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汇总工作,全面掌握城乡土地利用信息,建设地籍数据库, 并每年进行更新。
2、技术标准
均按甲方上级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为准。
3、与变更调查相关的工作
完成与 2020 年度变更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如有变动,最终以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以及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实施内容为准。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通过上级最终核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额的 20%预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 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
2020 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国家、省、市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主要包含以下成果:
(1)变更调查矢量数据
2020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2)“互联网+”举证成果
“互联网+”举证成果为 DB 格式,2020 年度变更调查举证的图斑放置在 2020 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0)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 MDB 格式。
(3)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 MDB 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按照上级成果上报要求形成的其他成果。
六、其他要求
1、对成果资料、数据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质量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
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为临朐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监理,开展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持续更新国土调查成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1、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作业工序的衔接。
2、在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国土变更外业举证过程中,监理人员须到作业现场了解和检查作业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实地检查是否完成规定调查范围内的工作。
4、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对作业成果进行二级检查的情况。通过参与作业单位的公司级检查和审核检查报告,以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自检方法、自检工作量和自检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野外数据采集与内业数据处理、机助成图的工序衔接。
6、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对前期基础资料(包括调绘图、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控制测量起算资料)的使用与管理,以及过渡性探查成果资料的管理。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通过上级最终核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额的 20%预付款,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 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
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六、其他要求
1、对成果资料、数据和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再次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质量要求和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
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