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根据《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的通知》(皖四最办〔2021〕1号)文件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各级政府需完成企业开办“掌上办”服务。实现企业在移动端上进行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公安、人社、公积金的业务办理。
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9号)文件要求,针对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新特点、新形势,统筹推进注册登记和市场监管涉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一企一照一码”改革,开展注册登记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一表填报、分项提交、并联审批的业务流程创新,在营业执照二维码上加载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和外部的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信息,简化企业办理程序和出证过程,实现“一企一照、一照一码、一码通行”。同时本项目的企业一业一证一码系统建设将为安徽省全面推行企业一业一证一码提供试点经验,支持后续全省推广。
开发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与皖事通APP通过html5模式对接,对接完成后在皖事通APP上选择办理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业务后,通过单点登录模式跳转至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相关业务页面办理业务。包括主题架构设计、单点登录、用户中心、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和文件上传。
设立登记申请从业务填报角度在移动端进行信息采集,省局综合业务系统审核、营业执照发放并领取的过程。
在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企业设立登记基础上新增流程,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可选择办理公章刻制申请。
在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企业设立登记基础上新增流程,企业可以将税务部门需要采集的税务申请信息在设立登记阶段或设立登记成功后自主填报。
在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企业设立登记基础上新增流程,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在线填写预开户申请。
在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企业设立登记基础上新增流程,企业可以将人社部门需要采集的企业社保登记信息在设立登记阶段或设立登记成功后由自主填报。
在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企业设立登记基础上新增流程,企业可以将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采集的企业公积金业务信息在设立登记阶段或设立登记成功后由自主填报。
企业开办信息系统移动端与PC端企业开办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移动端和PC端的数据互通和办理过程融合。移动端办理企业开办的用户,在办理过程中可以无缝切换至PC端继续进行后续业务办理。
各部门可通过进度管理查看到企业开办时间整体进度情况,进度按照各部门完成的节点进行记录,并展示相关办理状态。
建设“一业一证一码”系统申办平台,提供“一业一证一码”业务线上申请功能,根据申请人选择的行业,及已梳理的行业规范,自动将行业登记及许可事项组合为一个申报页面,申请人能够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按照平台引导和提示,一次性填报登记和相关许可申请信息,提交电子化材料。
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站点开辟“一业一证一码”网上办理专区,申请人通过专区可直接单点登录进入 “一业一照”申办系统进行业务办理。
申请人选择行业后按系统智能引导进行信息填报,本次上线所有业态涉及许可事项均允许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网线上在线申报,打造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行业准营新模式。
企业可以根据“行业”事项组合填报申请,填报支撑统一办、随时办,并能申请书智能生成,同时办件反馈及结果可以展示。
“一业一证一码”受理平台主要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一业一证一码”综合窗口业务的受理功能,完成现场企业开办业务的无差别受理,对涉及行业综合许可办理的企业,将数据统一采集录入至“一业一证一码”受理平台。此平台是面向窗口人员提供收件并受理服务的业务平台,满足窗口人员使用方便快捷,提高办事效率。窗口现场受理分为两个步骤,分别是“一业一照一码”基础信息受理和“一业一照一码”业务信息受理。
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已公示的行业全部条件标准化集成告知情况,准备相应的纸质材料,填写纸质注册登记及行业涉及许可事项申请表,一次性提交给“一业一证一码”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平台录入“一业一证一码”业务申请基础信息,审批工作人员根据基础信息和纸质材料在受理平台进行“一业一证一码”相关业务登记信息的录入。
系统提供业态选择,并可以进行智能许可事项整合,登记事项录入时支持名称录入及查重和设立登记信息的录入。“行业”事项填报及校验时,工作人员选择行业后按系统智能引导进行信息录入,将申请人角色由“填表人”直接转为“审核人”,支持“一数一源”智慧填表、申办事项自由选择申报和填报事项智能校验。线下申请书生成时可以申请书模板嵌入和许可申请书生成,最后可以进行办件查询。
针对“一业一证一码”线上申请,在填报信息提交后,由申办平台推送至分发办理平台;针对“一业一证一码”线下申请业务,在填报信息由审批工作人员录入后,由受理平台推送至分发办理平台。分发办理平台接收“一业一证一码”线上和线下申请业务信息。
分发办理平台接收“一业一证一码”线上和线下申请业务信息后,需将业态申请材料按照对应许可类型所需材料拆解,形成各部门所需的申请材料,同时支持许可事项与原系统的对接联调。没有系统的委办局可以在线办理,支持申报材料的预览、合并下载和结果录入。
分发办理平台作为业务数据在各平台、各业务系统流转的中心,承担证照信息归集功能,当各联办部门提供标准接口后,分发办理平台可以与其他联办部门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在线录入许可信息归集,以及电子营业执照归集。
在“一业一证一码”分发办理平台新建业务查询模块,支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通过单一或组合的查询条件对线上和线下受理业务进行相关环节、进度、详细信息、办理结果等的查询。
申请人可在“一业一证一码”申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站点“一业一证一码”专区,或扫描已颁发的营业执照二维码查看“一业一证一码”办理进展,系统支持建立进度展示状态标准,不同环节及结果显示不同状态。
分发办理平台可以对用户信息进行管理,权限管理和机构管理。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由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核准通过后生成含有企业基本信息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每个企业只有一张营业执照,作为该企业的“唯一”营业标识,本次改造后将为每张营业执照增加二维码。营业执照生成后二维码不可更改,该二维码需与行业综合许可证二维码一致。
针对每个行业综合许可证,生成唯一标识的二维码。
平台支持发放加载全部许可信息的纸质《行业综合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许可事项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将注册登记及许可事项审批结果信息反馈至“一业一证一码”系统出证平台,在所有许可事项办理完成后生成行业综合许可证。
针对迁入滁州需打印行业综合许可证的企业,申请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及行业相关的许可证至大厅综合窗口申请综合许可证的领取,系统支持市场监管人员在出证平台进行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打印发放。
系统在出证平台建立迁入企业综合许可证申请模块,包括迁入企业查询及校验、许可证录入页面组合、许可证信息录入、综合许可证生成功能。
针对从滁州迁出的企业,申请人可携带行业综合许可证及行业综合许可证注销申请书至大厅综合窗口申请综合许可证的注销,系统支持市场监管人员在出证平台进行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注销。
系统在出证平台建立迁出企业综合许可证注销模块,包括迁出企业查询及校验、综合许可证注销等功能。
本次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将营业执照二维码与行业综合许可证二维码结合扩展应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相关信息加载、查询及服务应用。
一业一证一码“二维码”在不同的阶段归集不同的信息,在“一业一证一码”业务办理全环节估计注册登记及涉企行政许可信息,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归集承诺书信息、企业简介信息等。
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并填报书面承诺或经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本承诺,且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申请人领取“一业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需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进行管理,同时“企业码”移动端服务应用自动显示和企业相关的经营事项自查表单,企业可依据表单一一填报自查信息并提交。。
各企业填报的行政许可经营事项自查信息提交后,信息将归集记名至该企业名下,并将信息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进行查看监督。
监管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查看辖区内企业上报的经营事项自查信息和附件信息。企业可通过应用,实现政策内容查看。
企业基本信息展示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及企业地址信息。
证照列表内可查看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名称、签发单位和证照状态信息。
根据《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规划,本次项目将依据省政府统一安排,试点25个行业。
按照省级一体化大集中的技术标准,本项目须与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系统实现无缝集成,数据互通。通过与市场监管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系统审核本项目提交的企业设立登记相关信息和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反馈至对应模块,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信息的网上审核,网上反馈。
按照统一建设标准,本项目须依托滁州企业开办注销一体化平台实现无缝集成,业务和数据互通。通过滁州企业开办注销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开办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完市监、公安、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医保相关业务后,可以无缝衔接办理一业一证一码相关业务,实现一套材料、一网通办。
应用系统能够 7×24 小时连续不间断稳定工作,随着用户数的增长及功能应用的增长,软件系统随硬件性能的调整而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一般性的数据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最长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一般业务操作的简单查询和统计,平均响应时间小于2秒,最长响应时间≤3秒;
大数据量的查询、统计与复杂的统计汇总,平均响应时间≤15 秒,最长响应时间不超过20秒。
互联网同时在线用户数>2000用户;并发用户数≥500用户。
投标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做好本项目前期勘察工作,充分了解采购人业务软件和业务应用现状以及业务数据结构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与采购人获批的建设方案一致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安排、实施进度、阶段任务、开发流程、工期保障措施。
系统技术路线遵循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1)系统使用分层体系结构,并采用微服务架构和SOA架构相结合的技术架构,实现业务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
(2)支持基于服务的松耦合设计,应采XML、Web Services等技术,实现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各个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相对独立和松耦合;
(3)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主流数据库做数据存储与管理;
(4)应提供开放式外部接口,实现与原有系统的集成能力;
(5)应采用微服务技术架构、构件化的开发模式;
(6)软件部署服务端支持各种Windows/Unix/Linux平台;支持主流Web服务器产品如IBM WebSphere、Tomcat等;支持MySQL等数据库。可以平稳移植到不同环境下并保持正常运行;
(7)系统的设计应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支持IPv6协议部署。系统支持使用https协议对相关服务请求进行加密传输,确保应用、 API 接口满足安全要求。
(8)需确保新系统软硬件产品使用信创产品,确保安全可靠应用,涉及密码算法必须使用国产,必须支持适配国产化环境。国产化适配工作可待系统平台运行稳定后,在免费运维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适配国产化,浏览器适配完成不再产生本项目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根据采购人现有的网络、硬件及软件平台环境,本次方案不能破坏滁州市企业开办注销一体化平台的部署结构,并制定系统的整体部署方案,拟定整体部署图。
中标供应商要能无偿将本项目系统和数据统一部署到滁州市数据资源局的政务云平台上,提供安全审查材料,并免费开发提供接口,即时(实时)实现数据资源全市共享,能与市本级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城市大脑数据中台及滁州市智慧市场监管项目对接,按照省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进行归集、治理、共享。
本项目需满足市县两级共享使用需求,涉及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事项须依托“皖事通办”市级平台(含“皖事通 APP ”)开发部署,系统开发方(承建方)必须将项目产生的数据实时汇聚至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完成该系统所产生的数据归集至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必须完成政务云、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市级平台(含“皖事通 APP ”)的资源申请和对接,完成与省市级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免费接口开发,对接费用包含在项目最高限价中。具体接口开发及对接事宜,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本项目必须实现与滁州市企业开办注销一体化平台、安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业务系统无缝衔接、数据互通,对接费用包含在项目最高限价中。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用户采购人提供全面的软件使用培训。 中标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系统上线后,在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根据用户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师资适时集中培训。免费运维期后,中标供应商提供专业师资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免费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采购人组织并提供场地。
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采购人的服务响应要求:7×24 小时电话服务,l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 4 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同时须安排专职技术人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与使用指导,包括故障排除、技术咨询等。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规划设计合理可行的终身售后运维服务方案和收费标准,在投标时提交。
4.项目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2)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阶段验收工作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整理完成各类文档(电子、纸质)、准备验收环境、各类支撑工具。
(3)中标供应商对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完成整改。
(4)中标供应商对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中有关本项目的内容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的产出物,并保持版本一致,纸质的须经采购人和监理签字认可。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5、保障和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配合做好本项目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根据测评报告及时进行整改,完成并通过等保测评和第三方软件测评,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2)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新系统上线不影响滁州市企业开办注销一体化平台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工作开展。
(3)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本项目必须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的同时,可以统一办理公章刻制申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同时企业开办联办部门业务申请必须实现一张表单,不允许采用链接跳转方式进行各环节业务申请,满足企业开办“掌上办”平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考核要求。
(4)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提供的相关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提供的产品因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争议或使用权纠纷,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原有功能部分和知识产权归中标供应商所有,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本项目在采集、清洗、应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产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5)对于本项目涉及的数据等信息,中标供应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及产生一定社会后果的,由泄密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信息资料。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采购人获得的信息(信息指数据、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6)中标供应商维护期内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配合系统迁移一次。
(7)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系统正常运行必须具备的系统或模块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增补完善,并提出解决方案;相关增补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报价中未计入,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再支付。
(8)招标采购人的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在采购需求或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采购人需求的变动随时做出相应,修改应用软件或重新开发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正式验收通过后,若有需求变动,在免费维护期内,仍应免费按采购单位需求对整个系统做出相应修改,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调整和修改的风险,同时由于调整和修改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本次招标总价内,报价中未计入的,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电子掌上办暨一业一证一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