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预算:315 万元/年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州分局大楼,车管所,二、四、六大队大队部, 高速一、二、三、四、五、六、七大队及 8 个中队的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1、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项目所涉及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卫生 保洁、秩序、食堂等办公场所共 19 处,分别位于鳌峰东路 180 号,金坝办事处,望城岗,梅溪路,水阳、寒亭、杨柳、黄渡、狸桥、孙埠、新河桥,高速东、北出口, 广德、宁国、绩溪、郎溪、泾县高速出口;
2、此次招标范围建筑面积(场地)初步概算达 30 万平方米。
3 、供应商应自行察看现场。
三、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 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 )交警支队、宣州分局、车管所物业服务人员配备
服务场所 |
岗位 |
人数 |
交通警察指挥中心
|
项目经理 |
1 |
会务 |
1 |
|
图书管理员 |
1 |
|
保安 |
4 |
|
保洁 |
5 |
|
宣州分局 |
保安 |
5 |
保洁 |
6 |
|
会务 |
1 |
|
水电工 |
1 |
车管所 |
保安 |
15 |
保洁 |
6 |
|
水电工 |
1 |
|
合计 |
47 |
(2 )交警支队各大队物业服务人员配备
服务场所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二、六大队大队部 |
保安 |
2 |
|
保洁 |
2 |
|
|
四大队大队部 |
保安 |
1 |
|
保洁 |
1 |
|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高速一大队(宣城东站)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高速二大队(广德)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2 |
|
|
高速三大队(绩溪)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高速四大队(宁国)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高速五大队(郎溪)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高速六大队(宣城北)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高速七大队(泾县) |
保安 |
1 |
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1 |
|
|
杨柳、寒亭、水阳、孙埠、 狸桥、洪林、黄渡、开发区中队 |
保安 |
8 |
中队各一名,保安兼保洁 |
食堂服务人员 |
8 |
中队各一名 |
|
合计 |
38 |
|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