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其中一标段为:吕桥镇、齐家务镇、滕庄子镇、官庄乡、羊三木乡5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工作;二标段为:黄骅镇、羊二庄镇、南排河镇、旧城镇、常郭镇5 个乡镇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工作。
2、项目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123号)等一系列通知的要求,“以3-5年基本完成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成果入库汇交和颁证到位为目标,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工作。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尽快办理登记。要坚持以点带面,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为了进一步规范黄骅市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组织模式和工作流程,实现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简称“两项试点”)工作有机衔接,规范推进全县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努力清理解决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率先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及成果汇交任务,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黄骅市总宅基156559宗,其中无权源的54096宗,有权源的102463宗(已汇交91982宗), 结合黄骅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算。
3、工作任务
(1)将调查的10.6万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录入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库。
(2)将10.6万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约30万幢房屋数据录入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库。
(3)根据一户一宅的规定,经核实户籍数据,我市应发证10万户。历史上已发放宅基地证约50%,需新增发证5万宗。需辅助收集整理申请人信息、新增宅基地批准材料,核实数据完整性、整理登记档案等工作,保障登记 发证工作按时完成。
(4)对调查整理出的5万宗存量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按照登记软件数据格式录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5)辅助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发证工作
由于此次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为各乡镇政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考虑到中心日常的业务需求,目前的中心人员配置不足以完成此项工作,所以需承担单位安排技术人员辅助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乡镇政府完成发证工作。
4、项目范围
黄骅市位于海河平原黑龙港流域最东端,渤海湾西岸,河北省东南部。介于北纬38°09′—38°39′,东经117°05′—117°49′之间。北邻天津市的滨海新区、静海县,西接沧县,南部与西南部和海兴县、孟村回族 自治县毗邻,东南海域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水域相连。市人民政府驻地 骅西街道,西距沧州市47公里,北距天津市120公里。市境纵距55公里,横距46公里,总面积1544.7平方公里。本次涉及范围是黄骅市10个乡镇的317 个村,宅基地15.6万宗地。其中,符合发证要求的新增发证约5万宗。
5、工作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60号);
(2)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7)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冀国土资发[2012]74号);
(8)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4]1号);
(9)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5]1号);
(10)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年]15号);
(11)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建立全覆盖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数据库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4号);
(12)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1号)。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颁布的为准。
6、提交成果
(1)电子档案成果
按照数据整合要求提供电子扫描件。
(2)登记数据包
按照省厅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求上报的数据包成果。
(3)问题汇总表
在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将对登记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将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形成问题汇总记录表格,可以为不动产 部门登记颁证提供依据。
(4)文字报告
工作完成后进行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编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