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及意义
按照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宁波市重点探索土地、海洋、湿地资源等三种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所有权全链条管理体系。
二、项目范围及时间
项目开展地点为宁波市。具体实施时间为2022年8月-2022年12月。
三、项目主要内容
落实部、省两级相关要求,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试点任务,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出台试点相关政策措施,编制自然资源清单;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及时研究总结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办法与举措,适时调整和修改试点政策降低和控制试点工作带来的政策风险,完善管理机制,探索考核、监督办法。具体包括:
1、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2、自然资源清单编制;
3、资产基础数据收集和现有政策整理;
4、海洋、土地、湿地所有者职责落实方式和政策建议研究;
5、试点中期评估;
6、试点措施政策风险评估及对策分析研究;
7、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发现报告机制研究;
8、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体制机制完善。
四、项目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022年8月,完成实施方案、资源清单上报;
2022年8月-11月完成落实试点任务,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出台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工作;
2022年9月—11月完成研究总结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办法与举措等工作;
2022年12月完成试点中期评估。
五、质量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部、省两级相关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落实责任分工,及时督导修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六、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包括:
(1)试点实施方案;
(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单;
(3)政策汇编;
(4)各项工作政策研究报告、对策建议或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5)中期评估报告。
六、项目社会效应
本项目是国家、省两级试点工作组成部分和地方延续,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项目以落实产权主体为重点,强化空间治理,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