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一)项目名称:酒仙桥街道办事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三)预算金额:371万元
(四)服务内容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便民中心、活动中心、诉求中心、综合执法队、朝阳园管委会食堂。拟聘用第三方公司负责管理食堂,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供早餐、午餐、晚餐,保证供应,做到营养合理,科学配餐,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并且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工作。
1.供餐内容及形式
服务商需尊重采购人饮食习惯,按要求提供食堂就餐服务,并负责原材料代采;就餐实行自助餐形式。
2.用餐时间
早餐:08:00--09:00
午餐:11:30--12:30
晚餐:18:00--18:40
3.用餐标准
(1)食材配置
①工作日
早餐每天保证流食四种(牛奶和豆浆必备)、鸡蛋必备、主食六种(含一种粗粮)、一种点心、四种小菜,风味小吃。
午餐每天保证五种主食:米饭、馒头、饼、粗粮、点心及风味小吃(面条、饺子、小吃三选一)、热菜六种(两主荤、两半荤、两素菜)、四种小菜、一汤一粥、水果和酸奶。
晚餐主食两种、热菜四种(一主荤、一半荤、两素菜)一汤。
②双休、节假日
早餐主食四种,四种小菜,一粥一汤。
午餐主食两种、热菜四种(一主荤、一半荤、两素菜)水果一种、汤一种。
晚餐主食两种、热菜四菜(一主荤、一半荤、两素菜)一汤。
③临时加餐、值班餐(重大活动、维稳保障任务等)按照用餐标准单独核算支付。
(2)菜谱要求
饭菜达到品种多样、营养丰富、风味各异、搭配合理的要求。每周五前将下周的菜谱报办公室审核。
(3)费用要求
工作日:早餐9元/人,午餐22元/人,晚餐10元/人;
双休、节假日:全天41元。
4.就餐人数
工作日:办事处(含便民中心、活动中心)
早餐约156人,中餐约156人,晚餐约3人;
综合执法队(含诉求中心、朝阳园管委会):
早餐约134人,中餐约134人,晚餐约16人;
双休、节假日值班: 办事处((含便民中心、活动中心)
早餐约3人,中餐约3人,晚餐约3人;
综合执法队(含诉求中心、朝阳园管委会):
早餐约16人,中餐约16人,晚餐约16人;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办事处(含便民中心、活动中心)食堂2022年10月1日到2023年7月31日,综合执法队(含诉求中心、朝阳园管委会)合同签订日到2023年7月31日。
服务地点:酒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六街坊六号
活动中心:酒仙桥街道驼房营西里小区临甲8号
朝阳园管委会:酒仙桥街道电子城科技大厦15层
综合执法队:酒仙桥万红路16号
(二)付款条件
可具体协商按季度付款。
三、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服务商需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提供各项餐饮服务、包括食材采购与烹饪加工、配餐、就餐服务和管理、餐具清洁消毒、环境卫生管理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采购食材、制作餐食,保证供应,并且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内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采购合格的食材,不采购腐烂变质、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材,不采购未经检验、检测、检疫的肉蛋奶及海产品,应保留采购的凭据和记录,发生食材质量问题应可追溯,符合《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2.保证食材贮存、加工场所干净整洁,加工设备设施及场所无霉、无虫害(鼠、蝇、蟑),卫生应满足《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和餐用具保洁消毒工作,供餐应按要求做好留样。
3.餐食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及时添加、保证温度,服务规范。
4.厨房餐厅工作人员不少于19人,健康无传染疾病,具有健康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三)验收标准
在服务的第一个月和以后的每三个月发出书面征求意见书,就餐人员的满意率需达到70%以上,并针对就餐人员提出的意见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对满意率在70%以下的扣减20%的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