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淳溪幼儿园保育员劳务外包服务;
2、招标总额为:3850000 元;
3、外包服务人员的薪酬总额标准:工龄工资+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社会保险+安全考核奖+出勤考核奖+班级管理+学期考核+福利。
4、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员工支付费用的10%,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1、外包人员计划:
保育员 53 名,具体工作由淳溪幼儿园负责组织安排。
2、外包人员条件:
(1)有健康证(定点医院体检办理健康证);
(2)有上岗前的培训合格证(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
(3)礼仪素质高、爱心度高、勤劳细心;
(4)高中及以上学历、35 周岁及以下;
(5)保育员须有保育员证。
三、工作职责:
具体工作职责按照淳溪幼儿园规定执行。四、外包服务人员要求:
(1)在合同期内,中标方安排招聘外包服务人员,招标方可随时确定外包服务人员工作安排;
(2)安排的外包服务人员若违反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中标方进行服务人员更换;
五、管理要求:
(1)由中标方负责与外包服务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中标方负责按照淳溪幼儿园提供的工资表按时、足额支付和缴纳外包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 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薪酬;
(3)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维护、有关证件代办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4)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外包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5)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定等工作,所有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手册由中标方管理并在招标方备案;
(6)根据招标方的用工需求,中标方每月的到岗率要达到 98%以上,到岗率如果达不到由招标方负责进行处罚;
(7)中标方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六、服务质量需求:
(1)招标方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名单后,中标方确保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及时到岗;
(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矛盾协调,避免发生劳动仲裁、 诉讼事件;
(3)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 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4)中标方应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地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 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
(5)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负责人应保持 24h 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 2h 内进行响应。
七、服务需求:
(1)中标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季度考核;
(2)中标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中标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及试用,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中标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中标方应予以更换;
(3)中标方负责为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中标方在向甲方派出人员时应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安排;
(5)外包服务人员须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淳溪街道办事处政审通过后方可录用。
八、其他需求:
(1)中标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方应积极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
(2)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 理至事故终结。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标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并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及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一切费用和责任;
(3)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4)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行业秘密,保证甲 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业务中涉及的客户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
(5)中标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外包服务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中标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6)中标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 等;
(7)中标方向甲方提供人员需要适合甲方岗位素质要求。
(8)外包人员如有工伤、产假、病假、事假等三天以上请假事宜,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合格人进行替 补完成该职务工作。
(9)劳务公司除了收取工资和福利(含春节、中秋、端午、生日)的管理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收 取园方其他相关管理服务费。
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
地点:淳溪幼儿园。
十、付款条件:
2、管理费(含税金及其他费用)的变化随外包服务人员的增减,按照投标时所报管理费(含税金及 其他费用)的优惠费率同比例浮动。外包服务人员的增减,由采购人的需求决定,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和费用。
3、中标供应商先行预付前一个月的外包服务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采购人按照工资及费用清单,再 行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