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21〕45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完成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一期工程——新竹河沿线 11 个市政雨水排口事故应急闸阀、1.4 万 m3 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韩桥河事故应急闸和汽渡路水系事故应急闸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标的汇总表
(一) 采购标的
1.服务类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要求简述 |
备注 |
1 |
镇江新区新材料 产业园三级防控 体系一期项目 (设计) |
项 |
1.0 |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一期工程——新竹河沿线11 个市政雨水排口事故应急闸阀、1.4 万 m3 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韩桥河事故应急闸和汽渡路水系事故应急闸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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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总则
本总则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服务应符合本总则的要求。
1、提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 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条件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向采 购代理机构寻求澄清。
2、本技术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 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规定,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的优质服 务。
3、采购人(发包人)保留在签订合同前,对本技术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商定。
4、在采购时由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保守秘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三级防控体系一期项目(设计)
2、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88.82 万元人民币。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
5、成果出具:根据甲方及相关要求出具方案成果文件。
6、如政策或甲方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评审或对本项目进行复核验收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全力协助甲方,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7、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初步设计阶段,按项目需求提供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 及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阶段,按项目需求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等成果文件,并 对其质量负责,以上文件纸质版一式 6 份及电子版文件光盘 2 份(电子版文件中说明文件为 DOC、XLS 格式,设计文件为 PDF 和 DWG 格式,图片文件为JPG 格式)。
8、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符合主管部门评审及验收要求。
三、招标项目规模及内容要求
1、设计范围: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 环办〔2021〕45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及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完成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一期工程——新竹河沿线 11 个市政雨水排口事故应急闸阀、万 m3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韩桥河事故应急闸和汽渡路水系事故应急闸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2、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
3、项目规模:11 个市政雨水排口事故应急闸阀均位于新竹河沿线,新竹河北起大港街道孩溪村长江口,南至镇江新区丁岗镇纪庄输水隧洞北口,全长约3.2km;1.4 万m3 公共事故应急池位于超跃化学和青龙山路交界处的西南侧空地;汽渡路水系事故应急闸位于入江口八字墙南侧,韩 桥河事故应急闸位于入江口奇美桥南侧,水闸下游接奇美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