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时限 |
备注 |
1 |
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监理 |
包 |
1 |
按照测绘登记项目进度开展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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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合库 |
户 |
175000户 |
免费配合期限2年,同时免费提供2年成果质保、更新,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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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项目包含多种应用、涉及的技术面比较广、复杂程度较高、建设周期较长,为此,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以及监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各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1.1按照测绘工程项目监理办法,从项目技术设计到项目的各个生产环节及其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理。
1.2监理单位制定项目监理制度,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
1.3监理单位组建监理团队,每天对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跟进,建立监理日记制度,保障监理工作与项目开展同步进行。
1.4建立项目的周报制度,每周通报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的质量情况,并督促各作业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1.5对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一包、二包和三包3个标段成果(图形、属性、档案)进行合并,对图形数据进行拓扑处理,属性、档案逻辑检查,确保逻辑关系一一对应,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进行数据结构升级,数据库重建,维护到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平台中,建立房地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基础数据库,实现农村房、地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并将房地一体建库成果与凤阳县不动产权籍调查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免费配合期限2年,同时免费提供2年成果质保、更新,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1监理:对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施行全过程监理:对不动产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数据入库、资料收集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技术方案设计、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控制测量、地形地籍测绘、不动产权源资料收集、不动产测绘、权属调查、地类调查、数据建库、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检查与入库、申请登记资料收集各项管理工作)、项目初步验收、项目正式验收、成果汇交、质量保证期等项目全过程。监理单位对除不动产测量外业阶段外其余阶段成果进行监理检查,抽查数量须覆盖所有调查行政村,且不少于权属调查宗数、数据建库入库宗数的10%,以保证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籍调查项目所有的工作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须对不动产单元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抽检,检查通过后,权籍调查单位才能进行权籍调查成果入库。
2.2对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一包、二包和三包3个标段成果(图形、属性、档案)进行合并,对图形数据进行拓扑处理,属性、档案逻辑检查,确保逻辑关系一一对应,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进行数据结构升级,数据库重建,维护到现有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平台中,建立房地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基础数据库,实现农村房、地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并将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成果与凤阳县不动产权籍调查平台进行无缝对接,以满足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业务需求,免费配合期限2年,同时免费提供2年成果质保、更新,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技术规范,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3.1项目组织实施以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和确认总体设计方案。
(2)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和确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3)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和实施方案。
(4)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含质量控制的关键性节点)。
(5)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3.2项目质量控制
(1)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对权籍调查单位提交的测绘和权属调查成果资料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对首次检查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其成果可提供二次检查;二次检查不合格的,以每不动产单元中标价10%的罚金;第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则由采购方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3)监理单位需对所检查成果的质量负责,采购方可组织对监理方检查的成果进行抽查,对首次抽查不合格的,由监理方重新检查后再次提交,经再检后抽查不合格,则由采购方处以该批次不动产单元中标价20%的罚金,第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则由采购方终止与监理方的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若在工作中存在三起二次抽检不合格的,则由采购方终止与监理方的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3.3项目进度控制
(1)协助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及时按项目总进度计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3.4项目成本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以及设计的评估,确保投资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及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3.5项目变更控制
(1)对每个项目合同有针对性地构建一个变更控制系统,通过它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2)注重对项目经理的时间管理是否合理、有效进行监督,并且就检查结果与项目经理本人进行沟通,帮助项目经理进行有效的时间管理。
(3)根据项目制定出计划成本,通过采用成本分析方法找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偏差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与变化发展趋势,进而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
(4)及时记录合同变更情况,并经确认。
3.6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3.7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人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查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项目周报
(6)项目月报
(7)监理建议书
(8)监理日志
(9)各种会议纪要
(10)阶段性项目总结
(11)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
3.8信息安全管理
(1)对安全系统的设计更改、安全产品测试规范、安全设计的审核和确认、安全设计评审进行监督管理
(2)确保各项与验收相关的文档和数据满足验收要求,并保证这些文档和数据真实反映信息系统的安全实际情况
(3)保证项目过程中的技术文档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详细程度等,并对项目文档进行审查、分析
(4)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文档
3.9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1)负责项目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业主方及承建方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3)协助业主方对项目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整理
3.10组织协调
经业主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凋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1)第一次现场会
(2)监理交底会
(3)周例会
(4)监理协调会
(5)专题讨论会
(6)专家论证会
(7)阶段工作总结会
(8)问题通报会
(9)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
4、监理服务准则
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4.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4.3、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4.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4.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方完成起担负的建设任务。
5、监理服务遵循的依据
5.1经批准的项目技术设计书;
5.2建设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5.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4有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见前述工作技术依据;
6、其他条款
6.1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6.2本项目监理验收办法
本项目监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包括:质量、进度、沟通协调等监理业务方面,监理文档资料、表格规范化,结合整体项目质量等方面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验收。
项目过程保密及数据保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系统运行过程中,中标方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任何数据及文档(包括设计文档、测试数据、GIS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档案资料等)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在投标书中应对该项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作为签订项目保密合同的依据,并做为合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投入项目人员的变更,对投入各阶段人员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与招标人最后确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对投入本项目的核心人员不得变更。
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投入情况(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情况及作业设备等情况)必须与实际投入情况相符,否则可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3版权与保密。
(一)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方所有,未经同意,中标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方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中标方在采购方单位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等。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二)将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权籍调查与建库)项目一包、二包和三包成果通过监理检查整理后导入到凤阳县现有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基础数据库中,以满足凤阳县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业务需求。入库涉及的软件授权及其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调查、测绘及其数据建库等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拷贝,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