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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普陀山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示范区创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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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8250000295190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普陀山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示范区创建采购

采购需求

一、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2022年普陀山镇“污水零直排区”标杆示范区创建采购

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服务内容

对普陀山居民住宅小区、公建单位、十小行业、公建单位、学校、菜市场、医院进行管网排查,CCTV检测、地面共计排查建筑约196处,地下管道检测共计约30公里,对管道进行疏通清淤、出现的管网问题进行非开挖点状修复约330处。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要求内容。

二、技术依据

1、《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2、《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3、《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修定稿)》(建标〔2011〕187号)

4、《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

5、《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

6、《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40号)

7、《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8、《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 210-2014;

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

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2、其它相关的行业、地方、或者厂矿单位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要求。

三、具体作业内容及要求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严格按照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摸排技术指南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规范作业,地上地下摸排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编制资料文件、并达到以下要求:

摸排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按照《舟山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下简称《技术指南》)的要求,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范围是各类涉水污染源摸排和已建、在建及规划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等工作,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确保摸排资料真实和可靠,在此基础上建立本区涉水污染源和排水设施分布的资料档案库、数据档案库,根据地上摸排与地下摸排编制摸排报告。

3.1 地上摸排

为确保地上摸排信息的全面性和可追溯性,须采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地上摸排全程信息化。现场施工人员在地上摸排各个环节,使用移动终端APP进行数据采集、照片等证据收集、并实现现场摸排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录入大数据系统,须实现后台与现场同步,业主单位能够通过后台程序,随时调取查询最新摸排数据和了解摸排进度。地上摸排的现场采集数据,须能够无缝录入“一张图工程”,在“一张图”中显示地上摸排的关键信息,例如污染源定位、图片、问题描述、摸排对象信息及相关信息等。

3.1.1地上摸排对象分类

地上摸排区域划分宜突出主要涉水污染源分布重点分为以下类型:

● 河流

河水流经的路线,通常指能通航的水路。

● 老小区

指建成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 旧城区

一般指1990年代以前开发的城市建成区。

●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

城乡结合部:指兼具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性质的城市与农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城中村: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而成的居民区。城郊村:指位于城市郊区的村庄。

● 乡镇(街道)建成区

指乡镇(街道)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 中心村、自然村

自然村:指由村民经过长时间在某处自然环境中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中心村:指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农村社区。

●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工业园区:指当地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手段划出一块区域,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提高工业化的集约强度,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生产区。产业集聚区:指政府统一规划,企业相对比较集中,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提高整体效益的区域。

● 畜禽养殖场(户)集聚区

指畜禽养殖场(户)相对集中的区域。

● 十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

指小菜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站、小音像等“十小”行业以及沿街三产店铺相对集中的区域。

● 小型企业

小型企业是指生产规模小,设备数量少,资产数额低的企业。

规模化企业

规模企业,又叫规模以上企业,是指经济指标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

● 重点污染企业

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采矿业等16类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此类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

● 小区

高层小区:10层及以上,檐高20米以上的住宅。

居民住宅小区:主要指10层以下的小区。

城乡结合部住宅小区:主要是指城乡结合部情况比较复杂的住宅小区。

● 其他

学校:主要是小学、中学、高校等。

医院:主要是公立有一定规模的医院。

菜市场:主要是有固定场所的菜市场、农贸市场、粮油市场等。

3.1.2 涉水污染源摸排

3.1.2.1 涉水污染源摸排对象

对所有涉水污染源排放污水(废水)情况进行摸排,内容含地理位置、排水性质、水量、出口管径、管底标高、受纳水体或管道、内部排水管道现状等。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的范围为:各镇、街道建成区、规划区陆域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废水)的污染源,包括各类排水户以及城镇居住区。根据调查区域的涉水污染源分布类型污染源主要包括:

Å 城镇生活污染源;

Å 农村生活污染源;

Å 工业污染源;

Å 三产污染源;

Å 医院污染源;

Å 畜禽养殖污染源;

Å 其他污染源,如: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农贸市场等。

3.1.2.2 涉水污染源摸排目的

涉水污染源摸排与评估的目的。目的是获得污染源的地理位置、排水性质、水量、出口管径、管底标高、受纳水体或管道、内部排水设施现状等基础信息。

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步骤应包括:现有污染源成果整理、现场调查、成果编制等。

涉水污染源的摸排信息化,施工单位须给每个现场摸排班组配置移动终端APP,在污染源点位上,使用APP采集照片证据、定位坐标、问题归类等。采集的信息须能通过互联网直接同步后台,后台可以随时抽查监督摸排的真实性,并实现责任回溯;须能导入“一张图”中,须能实现“一张图”中显示所有涉水污染源的关键信息,须能实现在“一张图”中分类查询污染源,查询结果可以作为环保监督部门检查工作的清单。

3.1.2.3 涉水污染源摸排内容

现有污染源成果整理。通过已登记的污染源单位和排水许可证登记的污染源单位、申请排放的污染物名称、浓度、月排放量等,收集现有涉水污染源的污染排放资料,包括工业企业污染源、机关商业和第三产业污染源、医疗单位污染源、畜禽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等。

(1)工业企业污染源

Å 收集资料了解工业企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和排放许可证管理等相关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工业企污染源的用水量和水源情况,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Å 收集资料了解工业企业污染源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排放口位置、污水排放形式(间接或直接)、排放途径、排放去向;

Å 收集资料了解工业企业污染源所在区域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确定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超标程度;

Å 为工业园区(集聚区)服务的工业废水处理厂(站),应摸排其处理规模、设计水质与水量、实际处理水质与水量、排放标准、处理工艺流程及排放去向等。

Å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平面布置图,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规划情况;

Å 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重点包括:

①工业企业内部的雨污分流情况,如企业内部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是否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工业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受污染的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水、废水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回用、达标排放;

②企业是否建有独立的雨污分流系统,且雨污水管网走向清晰;

③特殊行业,如化工、酸洗行业、石油存储、金属拆解等厂区地上受到污染的企业,其雨水是否进行弃流处置,受污染的雨水与工业废水污染因子相同的,初期雨水和工业废水是否合并处理,并实行达标排放;

④集中治理的或建有工业废水处理厂(站)的工业集聚区,是否按环保要求进行废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厂(站)应摸排其处理规模、设计水质与水量、实际处理水质与水量、排放标准、处理工艺流程及排放去向等;

⑤产生一类污染物的生产车间废水是否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

Å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排水设施的普查,以及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的摸排与评估,雨污混接情况的摸排与评估。

Å 前期收集企业资料

①工业企业种类、性质、规模(营业执照)和排放许可证,用水量,污水处理设施,排污水口位置、污水排放形式(间接或直接)、排放途径、排放去向;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 浓度、排放总量、超标程度;

②工业废水处理厂(站),应摸排其 处理规模、设计水质与水量、实际处理水质与水量、排放标准、处理工艺流程及排放去向。

(2)机关团体、商业单位和第三产业污染源

Å 收集资料了解机关团体、商业单位和第三产业单位污染源的用水量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机关团体、商业单位和第三产业单位污染源的排放口位置,污水排放形式(直接或间接)、排放途径和排放去向;

Å 收集资料了解机关团体、商业单位和第三产业单位污染源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机关团体、商业单位和第三产业单位污染源所在区域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情况。

(3)医疗单位污染源

Å 收集资料了解医疗单位污染源的用水量情况,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Å 收集资料了解医疗单位污染源的排放口位置、污水排放形式(间接或直接),排放途径和排放去向;

Å 收集资料了解医疗单位污染源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医疗单位污染源所在区域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确定医疗单位污染源的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超标程度。

(4) 畜禽养殖污染源

Å 收集资料了解畜禽养殖场(户)的养殖种类和存栏量等;

Å 收集资料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源的用水量和水源情况,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Å 收集资料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放口位置、污水排放形式(间接或直接),排放途径和排放去向;

Å 收集资料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源内部排水管道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畜禽养殖污染源所在区域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情况;

Å 收集资料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超标程度;

(5) 生活污染源

Å 以社区、住宅小区等村民(居民)集中居住地为摸排对象,收集资料了解生活污染源的的用水量情况;

Å 收集资料了解生活污染源的排放口位置、排放途径、排放去向;

Å 收集资料了解生活污染源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

Å 收集生活污染源内部及周边排水系统(管网)的资料,包括排水管网的规划图、排水管道系统概况、排水管线(包括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用户连接污水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示意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摸排成果、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排水管线工程规划审批资料,排水管道养护资料,现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等。

(6)十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

Å 集聚区内各类十小行业、沿街店铺的位置及平面布置、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规划情况;

Å 区域内各类十小行业、沿街店铺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区域内排水设施的普查,以及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的摸排与评估,雨污混接情况的摸排与评估。

(7)老小区

Å 老小区内居民户数、平面布置图、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老小区内部排水管道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埋设年代、产权单位、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和埋深、水流方向、流量、坡度和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等;

Å 以每幢居民楼为单位摸排阳台落水排放途径及去向,雨污水管道合流、混接、错接情况;

Å 老小区污水接入管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埋设年代、产权单位、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和埋深、坡度和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是否同化粪池连接等;

Å 对老小区内其他的重要污染源进行摸排。

(8)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

Å 区域内各类村庄、社区、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功能区的平面布置、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规划情况,对市政排水设施覆盖程度进行评估;

Å 区域内各类村庄、社区、住宅小区、商业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区域内排水设施的普查,以及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的摸排与评估,雨污混接情况的摸排与评估。

(9)旧城区

Å 区域内各类社区、住宅小区、商业区等的平面布置、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规划情况;

Å 区域内各类社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以每幢居民楼为单位摸排阳台落水排放途径及去向,雨污水管道合流、混接、错接情况;

Å 区域内排水设施的普查,以及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的摸排评估,雨污混接情况的摸排与评估。

(10)建成区内中心村、自然村

Å 村庄的人口、平面布置图,所在区域的排水规划、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村庄现有污水治理设施(管网、终端)的资料,包括受益户数、处理规模、主要工艺、排放标准、排放去向等基础资料及相关的管网、附属设施、分散式的处理终端、纳管式的污水接入管图纸。

(11)建成区内的乡镇(街道)

Å 区域内各类村庄、社区、住宅小区、商业区等的平面布置、所在区域排水管网现状及规划图、所在区域排水体制;

Å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的建设及规划情况;

Å 区域内各类村庄、社区、住宅小区、商业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Å 以每幢居民楼为单位摸排阳台落水排放途径及去向,雨污水管道合流、混接、错接情况;

Å 区域内排水设施的普查,以及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的摸排与评估,雨污混接情况的摸排与评估。

3.1.2.4 涉水污染源摸排成果

通过现场摸排,对于不同的涉水污染源,应核实并掌握其以下基本信息:

(1)摸排成果由摸排图纸、摸排记录表及摸排报告组成,形成“一张图”工程。可采用电子图纸方式,摸排图纸应反映涉水污染源的名称、位置、平面布置、污水排放去向、内部排水管网分布、污水连接管及外部排水管网分布、内部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缺陷类型及分布、内部雨污混接点位分布;摸排成果应使用2000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摸排成果底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1000,宜采用1:500。

(2)涉水污染源现场的照片、定位等关键信息,须通过APP采集,后台可以根据区域、污染源分类、时间区间、单位名称等进行涉水污染源查询。

(3)涉水污染源用水量和水源情况,填写相关原始摸排表格,形成台账,现场摸排人员须通过APP拍照、填写相关数据后上传到后台。

(4)涉水污染源排出口坐标位置、管底标高、形状、尺寸、材料、埋设年代、流量,以及废水排放形式(间接或直接)、排放途径、排放去向,填写相关原始摸排表格,形成台账。现场摸排施工员使用卫星定位设备和APP将以上信息和照片上传到数据系统,并无缝对接到“一张图”中,在“一张图”中可以实时显示排出口位置和数据,通过对排出口类型、单位名称等分类查询可以获得最新数据。

(5)涉水污染源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总量、超标程度。

(6)涉水污染源内部排水设施分布情况,绘制内部排水管网分布图。

(7)涉水污染源周边排水设施分布情况及周边污水接管的数量、管径、接入位置等,绘制外部排水管网分布图及污水接管示意图。

(8)对涉水污染源内部缺乏资料的已建排水设施,应通过排水设施的普查和探测进行确定。

(9)根据需要,对涉水污染源内部排水管网、检查井、排水口进行摸排评估,对雨污混接情况进行摸排评估。

(10)排水口基本参数摸排:受纳水体水位、潮汐及其它概况,排水口位置(坐标、高程)、形状、规格、材质、挡墙形式及现场照片等,可根据现场情况增设摸排子项。

(11)排水口附属设施摸排:包括附属于排水口或其截流设施的闸、堰、阀、泵、井及截流管道等。

(12)排水口出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水质检测指标以CODCr 为主,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悬浮性固体(SS)、氨氮(NH3-N)、总磷(TP)、表面活性剂(LAS)、氯离子(Cl-)、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指标;水质检测宜与水量测量同步进行。

(13)污水来源摸排:根据前期摸排阶段收集的排水口资料及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对排水口中污水的来源进行确认,并对前期摸排中未判明来源的污水进行现场摸排。

(14)“一张图”中须能显示上面的排水口数据,须用不同形状和颜色的标签显示不同的涉水污染源,须全面真实将现场摸排人员通过APP上传的信息在“一张图”中显示,点击图上的污染源标签能打开对应的污染源照片、整改后的照片等;每个被摸排企业、小区、公建单位等卫星图内,须有超级链接标签点击后能打开对应的文件,例如环评报告、水质监测报告等;须有查询界面,对涉水污染源进行分类查询,例如查询某一家企业内的所有涉水污染源、查询一个区域内某一种污染源的分布等。

3.1.3 排水管网摸排

3.1.3.1 排水规划及已建排水设施摸排

对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规划情况,各类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埋设情况、各类缺陷及雨污混接情况进行摸排。主要包括:

Å 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规划收集与整理;

Å 已建、在建排水管网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Å 已建、在建排水管网现场复核与探测;

Å 排水口摸排;

Å 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缺陷检测与评估;

Å 雨污混接摸排与评估。

3.1.3.2 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普查

(1)一般规定

Å 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普查范围为:各镇、街道建成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建成道路下市政排水管道、非道路下市政排水管道、污水接户管道及各类排水附属设施。

Å 普查的目的是获得市政排水管道位置、管径、连接关系、污水井管内底标高、排水管材质、管道走向、管道构筑物或附属物等的信息。

(2)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普查步骤应包括:现有排水管网成果整理、现场摸排、排水管线探测、编写技术报告、成果验收等。

Å 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设计施工单位摸排了解,收集在摸排范围内排水系统(管网)的资料,包括排水管网的规划图、排水管道系统概况、排水管线(包括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用户连接污水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示意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摸排成果、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排水管线工程规划审批资料,排水管道养护资料,现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等。

Å 现有排水管线资料的调绘应对已有的排水管线资料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并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

Å 排水管线现况调绘图应根据排水管线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摸排成果编制,无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或外业摸排成果时,可根据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按管线与邻近的建(构)筑物、明显地物点、现有路边线的相互关系编制。编制时应对所搜集的资料应进行整理、分类,将管线位置、连接关系、管线构筑物或附属物、规格(管径或断面尺寸)、材质、埋设年代等管线属性数据宜转绘到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并注明管线资料来源。

Å 应充分利用现有地下排水管线普查成果。

  摸排了解在各个排水系统工作单元的污水管道系统的截流面积、服务人口、最高时流量和平均时流量、污水水量总变化系数。

  各个排水系统工作单元污水管道系统的运行状况摸排,包括:

Å 摸排各个排水系统工作单元的污水管道系统的地下水渗透率;

Å 摸排确定污水管道的布置、走向及其所在的道路或街道名称;

Å 摸排污水管道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埋设年代、产权单位、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和埋深、水流方向、流量、坡度和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等;

Å 摸排确定污水接入管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埋设年代、产权单位、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和埋深、水流方向、流量、坡度和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是否同化粪池连接等;

Å 摸排雨、污水管混接、错接情况。

(3)倒虹管、隧道(隧洞)、过河(铁路)管摸排,包括:

Å 摸排确定倒虹管、隧道(隧洞)、过河(铁路)管的名称及所在桥、洞、河的名称;

Å 摸排了解污水管道系统中倒虹管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埋设年代、产权单位、倒虹管类型、管材、管径、长度、各段的起末点管底标高、坡度、水流方向、流量、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等;

Å 摸排了解污水管道系统中过河管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数量、埋设年代、产权单位、管材、管径、长度、起末点管底标高和埋深、水流方向、流量、坡度和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等;

Å 摸排了解污水管道系统中隧道(隧洞)的平面位置、管道编号、数量、长度、断面形状、尺寸、材料、埋设年代、产权单位、水流方向、流量、坡度、节点坐标位置、管道状况等。

(4)附属设施摸排,包括:

Å 摸排了解污水管道系统中泵站位置和数量;

Å 摸排确定泵站的编号、坐标位置、泵的类型和数量以及各个泵的日流量(一个年度)、扬程、工作周期、进出水管管径、进出水管管底标高和埋深。

(5)污水处理厂摸排,包括:

Å 摸排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计处理能力等基础资料;

Å 摸排污水处理厂一个年度内每日的污水处理量以及进出水水质;

Å 摸排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范围及服务范围内的在建、已建、规划排水管网分布图。

3.1.3.3 排水管网摸排成果

(1)基础数据。现场摸排施工人员在卫星定位的地图上绘制管网图,清晰标注上面列举的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信息,并通过APP将关键数据上传数据系统,后台可以同步实时查看、查询摸排数据。须能在数据系统中通过综合查询生成排水管网摸排台账,环保监督部门须能使用系统查询某家企业、某个区域的排水管网情况。“一张图”中须用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标签标示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信息,须能点击化粪池标签打开摸排的照片,点击图中的管道标签打开相关检测报告等文件。

(2)管网流向。“一张图”中须能采用不同颜色分别表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须能用箭头表达雨、污水管网的水流方向。水流量等信息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获取。

(3)电子台账和数据查询。上面的排水管网台账须齐全,须能使用信息化系统导出台账的统计信息,例如一家企业内排水管网数据、一个区域化粪池的统计数据、一个小区内所有阳台水数据等统计数据表格。

3.1.4 雨污混接摸排

3.1.4.1雨污混接状况评估摸排程序

摸排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收集资料,现场踏勘,混接预判,编写摸排技术设计文本,现场摸排,编写摸排报告书,提交摸排成果。

(1)收集资料

收集资料宜包括:

Å 已有的排水管线图、地下管线摸排成果、排水系统,并整合成“一张图工程”;

Å 管道的竣工资料;

Å 已有的管道检测资料;

Å 摸排区域的用水量;

Å 泵站的运行数据;

Å 摸排区域排水户的接管信息;

Å 其他相关资料。

宜按照摸排范围进行评估,摸排范围内有2 个及以上的排水区域时,应按单个排水区域进行评估。

(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宜包括下列内容:

Å 察看摸排区域的地物、地貌、交通和排水管道分布情况;排水管道的水位、淤积、水流等情况;

Å 核对已有管线资料的走向、规格和管道属性等要素。

(3)雨污混接预判

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摸排区域内存在雨污混接可能性进行预判。

3.1.4.2雨污混接摸排内容

查明摸排区域内混接点位置、混接点流量、混接点水质等。对所要摸排的管道逐个开井摸排,记录管道属性、连接关系、材质、管径,并在混接位置实地标注可识别记号填写《检查井雨水口摸排表》。确定混接点后应拍摄井内照片和周边参照物照片。

(1)市政管网资料收集

Å 排水管网的规划图、排水管道系统概况、排水管线(包括污水、雨水、雨污合流、用户连接污水管道)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示意图、竣工测量成果

Å 河道资料收集

(2)企业作业

Å 企业排水管网图

要求:管径,长度,井底标高埋深,雨污混接(流)点包括地上污水排入哪个雨水井、地下管道错接。企业排雨水口,排污水口标识。要求纸质清楚图纸。井编号统一化。

Å 企业雨污混接摸排

雨污混接(流)点详细信息,管网图有显示,排有显示井号的照片

检查井的信息,判定检查井的缺陷类型、位置、数量和状况。结构性缺陷包括:井壁破裂、管口连接脱开、井底不完整等;功能性缺陷包括井底淤泥沉积。

(3)市政管网作业(道路下市政,非道路下市政,污水雨水接入户)

Å 绘制市政管网图

Å 市政排入河道的雨污混接

Å 制作排水管线图

(4)河道排水口

Å 排水口分布图

Å 排水口摸排记录表

(5)雨污混接点

Å 河道,企业,市政的雨污混接点信息

Å 整个区域雨污混接点分布图

3.1.4.3混接点分布图记录与编制

混接点位置分布图包括1:500或1:1000大比例尺的雨污混接点分布图,以及1:2000比例尺及其以上的雨污混接点分布总图。

雨污混接点分布图,应满足下列规定:

(1)形成“一张图工程”,高标准通过省、市要求,在“一张图”上须能显示雨污混接点分布图,采用红色标签在图中显示混节点,点击混节点的标签须能打开对应的照片,点击水质检测标签可以打开水质检测报告;整改后的雨污混接点照片同样需要上传到“一张图”中,须能通过图中鼠标点击即可打开整改前后的图片对比。;

(2)图形要素包含:道路名称、泵站、管道、管线材质、管径、标高或埋深、流向、混接点编号、混接点位置与标注等信息,现场作业人员须能采用APP在线实时采集并上传同步到数据系统、更新“一张图”工程数据,更新的数据须能在“一张图”中显示出来;

(3)以系统或摸排区域为单位的雨污混接点“一张图”要素须包含:系统范围、泵站位置、街道线、街道名称、主干管、管径、流向、交叉点、变径点、主要混接点(2、3级)等信息,须能在“一张图”中须在卫星图片作为底的图中显示出来;

(4)混接点统计内容填写《混接点记录》,并按照混接类型和等级进行统计,形成台账。信息化系统可以通过综合查询得到混节点的电子台账和综合查询结果,作为环保监督等部门的工作依据。

3.1.4.4 混接点水质检测

(1)水质检测可用于摸排下列情况:

Å 测定混接点的雨污混接污染程度;

Å 测定排水户雨污水水质,判断是否存在混接;

Å 测定排水系统关键节点水质,判断是否存在混接。

(2)水质检测项目。

在流量测定的同时进行水质检测,判断摸排区域混接类型和程度。水质检测的项目一般包括化学需氧量(CODCr)、pH。根据不同混接对象所排放的污水特性可增加特征因子。工业企业污水混接可加测重金属、pH 等指标,畜禽养殖场(户)污水混接可加测氨氮、总磷等指标,餐饮业污水混接可加测动植物油等指标,居民生活污水混接可加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等指标。

3.1.4.5 雨污混接评估

混接点位置摸排前,应在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对资料进一步分析,重点针对预判存在混接现象区域的情况,选择混接摸排手段,宜采用实地开井摸排和仪器摸排相结合的方法,查明混接位置与混接情况,填写《混接点摸排表》,作为下一步摸排的依据。

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区域混接程度应给出分级评定及整改建议。单个混接点和区域混接程度分为三级:重度混接(3 级)、中度混接(2级)、轻度混接(1 级)。区域混接程度分为三级:重度混接(级)、中度混接(2级)、轻度混接(级),混接程度根据混接密度(M)和混接水量程度(C)以任一指标高值的原则来确定。

单个混接点可依据混接管管径、混接水量、混接水质以任一指标高值的原则确定,混接点混接程度给出评级及整改建议。整改建议应根据混接程度的轻重缓急分步骤提出,重度混接应加以特别说明。这些雨污混接评估信息输入“一张图”中,须能在线查看和查询。

摸排结束后应收集整理好摸排过程中原始记录材料,及时编写雨污混接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上传到信息化系统后,可以进行归类查询,例如查询某企业、某区域、某小区的雨污混节点分布,形成环保检查工作清单。“一张图”中须用不同颜色区分雨污混接的分级和位置,须能分类选择和显示雨污混接查询结果。

应以单一排水系统为单位,根据混接类型,遵循唯一原则,按下列规定编写混接点号码:

① 城镇雨水管道接入城镇污水管道:CYW××

② 城镇污水管道接入城镇雨水管道:CWY××

③ 城镇合流管道接入城镇雨水管道:CHY××

④ 内部排水系统雨水管道接入城镇污水管道:NYW××

⑤ 内部排水系统污水管道接入城镇雨水管道:NWY××

⑥ 内部排水系统合流管道接入城镇雨水管道:NHY××

⑦ 单一排水户污水管接入城镇雨水管道:DWY××

3.1.5 河道、排水口摸排

排水管道(包括渠、涵)系统不完善,或存在缺陷和维护管理问题时,就会在排水口产生污水直排或者溢流污染,这是引起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同时,排水口设置不合理,还会造成水体水倒灌进入截流管或污水管道中,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浓度,也增加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负荷。排水口现场调查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城镇排水排水管道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等有关规定。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其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的有关规定。

3.1.5.1 排水口分类

(1)分流制排水口

Å 分流制污水直排排水口

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向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排水口,直接导致水体污染。

Å 分流制雨水直排排水口

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向水体直接排放雨水的排水口,因在降雨初期排放的雨水水质较差,会给水体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

Å 分流制雨污混接雨水直排排水口

分流制排水体制中,因雨水排水管道存在混接污水,故旱天会向水体排污,同时也存在初期雨水污染。

Å 分流制雨污混接截流溢流排水口

分流制排水体制中,针对雨污混接,在雨水排水口实施了截流措施的排水口,其存在溢流污染与水体水倒灌的问题。

(2)合流制排水口

Å 合流制直排排水口

没有截流干管的合流制排水口,其类似于分流制中雨污混接雨水直排排水口,但污水所占比重更大。

Å 合流制截流溢流排水口

合流制排水体制中,在合流管渠末端设置截流措施的排水口,存在溢流污染与水体水倒灌的问题。

(3) 其它排水口

Å 泵站排水口

通过泵站提升、进行集中排水的排水口,包括分流制雨水泵站、合流制提升泵站和截流泵站。其存在严重的溢流污染问题,是需要治理的重点。

Å 沿河居民排水口

沿河居住的居民因污水管道敷设条件差,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水体的“排水口”,是受纳水体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

Å 设施应急排水口

污水泵站、合流泵站和污水处理厂设置的应急排水口。

3.1.5.2 排水口调查

排水口调查的目的是摸清排水口的类型、污水来源和存在的具体问题,掌握排水口排放和溢流的水量与水质特征,为制定治理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1) 前期调查

Å 资料收集

前期调查需要收集以下资料:设计资料、现状设施资料、维护管理档案、入河排污口调查资料等。

Å 资料分析

  在调查区域的排水系统平面图上,对全部排水口进行数字排序;按序号对排水口进行分类并编号

(2) 现场调查

Å 调查任务

复核前期调查所收集的排水口资料;

归类前期调查无法判明类别的排水口;

排查在前期调查中遗漏的排水口;

细化溢流排水口污水来源、溢流污染、水体水倒灌等调查和分类;

完善前期调查记录表,作为调查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下一阶段的排水口治理与改造提供基本依据。

Å 调查内容

排水口基本参数调查:受纳水体水位、潮汐及其它概况,排水口位置(坐标、高程)、形状、规格、材质、挡墙形式及现场照片等,可根据现场情况增设调查子项。

排水口附属设施调查:包括附属于排水口或其截流设施的闸、堰、阀、泵、井及截流管道等。

排水口出水流量测量:可通过断面估算法、流速测量法或专用流量计等方式进行水量测算,分别在旱天和雨天进行,每次水量测量时间周期宜为24小时。流量测量过程中,应保持排水口内排水流动无阻碍。

排水口出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水质检测指标以CODCr 为主,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悬浮性固体(SS)、氨氮(NH3-N)、总磷(TP)、表面活性剂(LAS)、氯离子(Cl-)、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指标;水质检测宜与水量测量同步进行。

污水来源调查:根据前期调查阶段收集的排水口资料及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对排水口中污水的来源进行确认,并对前期调查中未判明来源的污水进行现场调查。

溢流频次调查:对设置截流设施的溢流排水口,应分析已有溢流频次记录;没有记录的应在旱天与雨天分别进行溢流调查,并详细记录不同降雨强度对应的溢流频次。

Å 调查方法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如下调查方法:

降低受纳水体水位:可通过设置临时拦水坝、围堰、下游抽排及水利闸组调度等手段,将调查水体水位降低至排水口底标高之下。

调查岸上检查井:对于没有条件降低调查水体水位的地区,可对岸上与排水口相连的检查井进行调查。

现场检测:采取人工检测,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对排水口出水水质、水量及溢流频次的实时监测。

Å 调查对象

现场调查应结合对排水口或岸上检查井的观测,对前期调查记录表进行复核、补缺、确认、梳理与最终归类。

排水口旱天调查:调查对象为旱天存在污水排放和有溢流污染的排水口,并进行三级归类编号,标注为a

排水口雨天调查:调查对象为雨天存在污水排放和有溢流污染的排水口,并进行三级归类编号,标注为b

水体水倒灌调查:调查对象为已设置截流设施的排水口和没有拍门、鸭嘴阀或者闸门等防倒灌措施的排水口。

3.1.5.3 河道、排水口摸排成果编制

调查成果由调查图纸、调查记录表及调查报告组成。

(1)调查图纸

可采用电子图纸和纸质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图纸应反映排水口的编号、类型及分布位置;调查成果应使用舟山2000 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调查成果底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1000,宜采用1:500

(2)调查记录表。

(3)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排水口调查的项目背景、调查范围、调查时段、调查时气候和气象情况、调查方法及调查成果。调查成果要能够反映排水口分布位置、数量、尺寸、类别、排出水(溢流水)类别、时间和相应的水质、水量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分类提出治理对策。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查的排水口或存在特殊情况的排水口应予以说明。

(4) 信息化

  以上排水口摸排的信息,现场摸排施工人员须能通过APP在线填写并上传到信息化系统中,后台须能同步显示、查询排水口信息,通过信息化系统无缝更新“一张图”工程须能在卫星图中显示河道排水位置,须能用不同颜色的标签显示排水口类型,排水口上面的信息能通过鼠标点击放大查看,例如排水编号、类型、材质等,须能点击查看排水口实际照片。环保检查等监督部门须能在“一张图”中查询某个区域的排水口统计信息、查看整改前后的排水口照片。

3.2 地下摸排

3.2.1 管道内窥检测参照标准

排水管道检测需要遵循以下各项要求:

(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

(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8-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其它相关的行业、地方、或者厂矿单位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要求;

3.2.2 管道内窥检测具体要求

3.2.2.1 管道内窥检测工作范围:

①进行环境保护的污水泄漏检测

② 不明污水处渗入来源检测

③ 管路淤积、排水不畅等原因的调查

④ 管道的腐蚀、破损、接口错位、淤积、结垢等运行状况的检测

⑤ 查找因排水系统或基建施工而找不到的检修井或去向不明管段

⑥ 堵塞管道的清淤

⑦ 工作范围包含抽水、气囊封堵

3.2.2.2 管道内窥检测要求:

(1)管道检测的基本程序要求:检测工作任务书下达,搜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写技术检测方案,检测前的准备(含办理占道施工许可证、管道特殊预处理许可手续等),现场检测及初步判读,内业影象判读与处理,评估计算及图件编辑,编写检测报告书和成果验收。检测任务较简单及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序可酌情简化。

(2) 管道检测前应搜集如下资料:

  已有排水管线图;

  管道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等技术资料;

  已有管道检测资料;

  ④ 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3) 现场踏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察看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管道分布情况;

  开井目视检查管道的水位、淤泥和井内构造等情况;

  核对所搜集资料中的人井位置、管位、管径、材质等。

(4) 技术检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检测任务的委托方、施工方,检测任务、目的和工期要求;

  管道概况、现场交通条件及对已有资料的分析;

  技术方案(包括管道检测及预处理);

④ 作业质量、健康、安全、交通组织、环保等保证体系与具体措施;

⑤ 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⑥ 工作量估算及工作进度计划;

  ⑦ 人员组织、设备、材料计划;

  ⑧ 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5) 现场管道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立施工现场围栏和安全标志,必要时须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封闭道路后再作业;

  管道预处理,如封堵、吸污、清洗、抽水等;

  仪器设备自检;

  ④ 管道实地检测与初步判读。对发现的重大缺陷问题应及时报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现场监理;

⑤ 检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养设备。

(6) 缺陷分布图的编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缺陷分布图宜在已有的排水管线图基础上加绘缺陷要素。无排水管线图的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的有关规定绘制。测区较小的可实地丈量后以自由比例尺简单绘制;

管道缺陷图上必须注明的缺陷要素包括:录像文件(带)编号、检测方向、缺陷位置、代码及照片编号、管径和相对距离等;

  图上的代码和颜色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7) 管道检测记录应在现场按规定格式填写完成,不得事后补填,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描述管道缺陷或结构特征在管道环向上的位置时应采用时钟表示法。以声纳检测的渠箱缺陷定位应按系统实际量测位置以数值表示。

(8) 管道检测成果报表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或合同号)、检测时间、天气、操作者、所持检测资格证书编号,地名、路名、录像文件(带)编号、管道用途、权属单位、铺设时间、预清洗、开始/结束井编号、形状、管径、材质、内衬、管道接头间距、检测方向、缺陷位置、分布时钟、代码级别及缺陷照片等,对于连续性缺陷还应注明起/止位置和长度。报表应经操作者、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确认。

(9) 管道检测成果资料应按档案管理中统一载体、装订规格的要求,分为文字、表、图和光盘(录象带)四大类进行编号和组卷。

(10)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

实施管道结构性检测的摄像头宜具备平扫与旋转、仰俯与旋转、变焦功能,摄像镜头高度应可以自由调整摄像头高度;

  ②管道内窥检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检测设备结构坚固,密封良好,能在-10°C至+50°C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④控制器应具有在显示器上同步显示日期、时间、管径、在管道内行进距离等信息的功能,并应可以进行数据处理。

(11) 影像资料要求:

  缺陷的类型和代码宜在现场确认并记录。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第二者根据录象复核。

  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对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④ 缺陷图片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⑤ 对直向摄影和侧向摄影,每一处结构性缺陷抓取的图片数量应不少于1张。

3.2.2.3 管道内窥检测项目成果

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投标单位每完成一个区域的检测后,即时出具本区域的成果报告,以便招标人安排其他工作的开展。

在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最终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应包括成果表数据、检测录像数据、 缺陷照片数据、检测报告书等。

书面资料数量:一式陆份。

3.2.2.4 管道内窥检测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Å 项目组其他成员:每个班组至少配备内窥检测人员1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2)班组及设备配备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须至少投入两个班组和两套设备(CCTV管道检测仪、冲洗车等检测设备)。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投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合同履约期间,中标单位未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安全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4)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处罚制度:

Å 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好围护、施工人员未穿戴安全防护设备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

Å 施工单位提交的管道检测报告、视频等资料有造假行为的,每发现一处扣除合同工程款的千分之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Å 检测资料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需要退回重新进行检测,期间工期不予延续。

Å 工期延误的,按千分之一扣除工程款项。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管道检测不能进行的,需告知招标人与监理,否则视为管道检测未进行,按合同中检测单价的双倍扣除。

3.3 非开挖修复要求

非开挖修复的工艺要求:原位(CIPP)局部修复技术固化。树脂材料要求采用进口材料性能指标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密度(g/cm3

1.2~1.27

2

粘度(Pa·s

150~600

3

环氧当(g/mol

291~525

4

诱导固化时间(min)

30~120

(非)开挖修复(包括封堵,修复,检测等所有修复内容)须编写修复报告(含CCTV检测报告)并将修复报告一并移交采购人。报告数量要求: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1份,附修复点CCTV影像资料。

3.4 资料整理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基本程序包括下列内容:

① 接收任务(委托);

② 调查区域划分;

③ 资料收集及整理;

④ 现场踏勘;

⑤ 调查技术设计文本;

⑥ 现场调查;

⑦ 编写调查报告书;

⑧ 提交调查成果;

⑨ 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

⑩ 信息化电子台账。现场施工人员须能通过APP录入的数据输入信息化系统后,须能通过查询形成全套台账,包括以上1-9项,且须具有可追溯性,“一张图”中须能全面显示1-9项中的关键信息。环保监督等部门须能在以卫星照片为底图的“一张图”中查询各种关键信息并形成精准的检查点清单,例如涉水污染源、雨污混节点等检测清单。

3.4.1 提交验收摸排成果资料内容

区域的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收集整理好调查过程中原始记录材料,及时编写调查报告书,评估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Å 工作依据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书;

Å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已有资料利用情况、参照执行的规范、设备和人员投入、完成情况;

Å 摸排草图、管线点摸排记录表(或者相应的电子记录)、控制点和管线点的观测记录和计算资料、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及权属单位审图记录等;仪器的检验、校准记录;

Å 技术路线及调查方法:技术路线、技术设备及手段;

Å 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现状;

Å 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

Å 现有排水管网的调查与探测;

Å 排水口调查与评估;

Å 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

Å 雨污混接调查与评估;

Å 调查评估结论;

Å 质量保证措施:各工序质量控制情况;

Å 问题及整改建议;

Å 附图、附录。

3.4.2 总结报告

排水管线探测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工程概况;工程的依据、目的和要求,工程的地理位置、地球物理和地形条件,开竣工日期,投入的人力和仪器设备,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等;

② 作业技术依据;

③ 资料应用;

④ 使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

⑤ 质量评述:各级质量检查情况与评价,精度统计与评定;

⑥ 地上摸排信息资料;

  ⑦地下摸排信息资料;

⑧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及处理措施;

⑨结论与建议;

⑩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有关附图、附表。

3.4.3 验收报告内容

成果经过验收后应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 验收目的;

② 验收组织:组织验收部门、参加单位、验收组成员;

③ 验收时间及地点;

④ 成果验收意见;

⑤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⑥ 验收结论;

⑦ 验收组成员签名表。

3.5 验收要求

验收合格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提交的成果资料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② 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成果经质量检查符合质量要求;

③ 各项记录和计算资料完整、清晰、正确;

④ 采用的技术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⑤ 成果精度指标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

⑥ 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注记清楚;

⑦ 技术报告书内容齐全,能反映工程的全貌,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⑧ 提交的电子台账,须具备可追溯性,可以根据查询条件从信息化系统中随时导出;

四、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1、人员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开具的以下人员近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以及以下1-3个班组:

CCTV检测管道封堵及清洗班组:CCTV检测人员2-3管道封堵及清洗人员3人,环境检测人员3人

管道修复班组:作业人员6人;开挖修复作业人员为3个人,共三个班组。

2、设备设施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CCTV检测设备安全设施(包括有安全绳、空气呼吸器、鼓风机和安全防护服等)要求至少各配备两套;封堵气囊(DN300、DN400、DN500、DN600)、修复材料固化设备、疏通清车辆、要求至少各配备一套;另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护栏若干。

五、项目相关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人员购买社保及人身意外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养护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服务期间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提前书面上报采购人,且更换的项目经理仍需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中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养护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检测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4、具体合同履行要求及涉及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责任和处罚方式等一切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约定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采购内容

1、地面摸排工程量清单

序号

分块

项目

明细

数量

1

地上摸排

小区【单位栋】

居民住宅小区

160

内容【按照《指南》要求对污染源、内部管网、管道、排水口、雨污混接进行摸排、填写调查表、提取照片证据、绘制图纸

十小行业

餐饮/洗发店/洗浴等

30

公建单位

银行、工商、养老院等公建单位

3

其他

学校

1

菜市场

1

医院

1

2、地下摸排检测

2

地下摸排

前期处理费(含窨井清掏)

11千米

封堵、抽水、疏通

潜水封堵

CCTVQV检测

30千米

3、资料整理

3

资料整理

1项

4、非开挖修复

序号

项目

暂定工作量

1

DN300以内非开挖修复

300

2

DN600以内非开挖修复

30

除前期基础摸排外,还需进行地下管道非开挖修复等建设。以上作业内容按实际作业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2)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完成全部工程量并竣工合格且中标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4)项目结束后,支付至总价的98.5%;

(5)结算总价的1.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索赔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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