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测道路下方5m内基础中是否存在影响道路安全使用的隐蔽性不良地质体,具体为空洞、脱空、富水区、土体松散区等,并确定位置、大小及埋深。
2.测量所发现地下病害体范围的地下管线位置,并绘制示意图。
3.对其他异常情况进行检测。
4.形成检测结果(判明检测道路存在的土体疏松、富水区、脱空、空洞等缺陷情况,明确病害的位置、大小及埋深,对形成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5.分析现存隐患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和维修方案,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6.中标人必须对所探测道路进行多测线全面覆盖检测(包括所有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站台等)侧线与侧线之间要有必要的重叠。中标人对探测结果负责。还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全部的雷达探测原始数据和相应的配套程序(便于打开雷达探测数据)。在探测期间对疑似点反复确认。
7.本项目服务范围:城区18条道路(包括所有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站台等)的脱空检测,开发区所有管辖范围内脱空检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长度(暂估量)(m) |
路段起讫点 |
红线宽度(m) |
车道 |
1 |
龙庆路 |
7668.9 |
北起飞雨路,南接绿谷大道 |
24 |
双向6 |
2 |
绿谷大道 |
8513.2 |
北起高速北互通,南接328省道 |
44 |
双向8 |
3 |
遂松路 |
6825.5 |
北起绿谷大道,南接328省道 |
24 |
双向4 |
4 |
云景路 |
3407.2 |
北起遂松路,南接通济街 |
24 |
双向4 |
5 |
缙青路 |
3483.6 |
北起枫岭街,南接通济街 |
32 |
双向6 |
6 |
兴工路 |
380.0 |
北起枫岭街,南接叶岙路 |
9 |
双向2 |
7 |
叶岙路 |
644.4 |
东起龙庆路,南接成大街 |
10 |
双向2 |
8 |
物流支路一 |
873.9 |
西接规划道路,东连飞雨路 |
18 |
双向4 |
9 |
物流支路二 |
196.3 |
北起物流支路一,南接飞雨路 |
18 |
双向4 |
10 |
飞雨路 |
1104.2 |
西接规划道路,东连绿谷大道 |
30 |
双向6 |
11 |
垟店路 |
748.2 |
西接石牛路,东连绿谷大道 |
24 |
双向4 |
12 |
白峰路 |
687.1 |
西接石牛路,东连绿谷大道 |
24 |
双向4 |
13 |
吴垵路 |
1244.9 |
西接石牛路,东连规划道路 |
24 |
双向4 |
14 |
枫岭街 |
501.1 |
西接规划道路,东连石牛路 |
16 |
双向6 |
5054.6 |
西接石牛路,东连江南路 |
36 |
双向6 |
||
15 |
张村路 |
433.0 |
西接绿谷大道,东连云景路 |
14 |
双向2 |
460.2 |
西接云景路,东连缙青路 |
20 |
双向4 |
||
16 |
恒大花园南侧支路 |
305.9 |
西接龙庆路,东连绿谷大道 |
12 |
双向2 |
17 |
南锦花苑南侧支路 |
308.7 |
西接龙庆路,东连绿谷大道 |
12 |
双向2 |
18 |
杨梅山新村支路 |
604.3 |
北起张村路,南接成大街 |
12 |
双向2 |
19 |
石亭路 |
770.1 |
北起成大街,南接惠民街 |
12 |
双向2 |
20 |
上桥路 |
503.9 |
西接遂松路,东连云景路 |
12 |
双向2 |
21 |
文宝一路 |
351.4 |
西接石牛路,东连龙庆路 |
10 |
双向2 |
22 |
文宝二路 |
340.0 |
西接石牛路,东连龙庆路 |
10 |
双向2 |
23 |
文宝三路 |
341.6 |
西接石牛路,东连龙庆路 |
10 |
双向2 |
24 |
文丽一路 |
347.9 |
西接石牛路,东连龙庆路 |
10 |
双向2 |
25 26 |
文丽二路 |
361.2 |
西接石牛路,东连龙庆路 |
10 |
双向2 |
737.4 |
西接龙庆路,东连遂松路 |
16 |
双向2 |
||
27 |
平峰一路 |
431.6 |
西接云景路,东连缙青路 |
12 |
双向2 |
28 |
平峰二路 |
603.8 |
西接遂松路,东连金亭路 |
12 |
双向2 |
29 |
平峰三路 |
228.0 |
西接云景路,东连金亭路 |
10 |
双向2 |
30 |
平谷一路 |
563.8 |
西接云景路,东连平谷二路 |
12 |
双向2 |
31 |
平谷二路 |
218.9 |
西接云景路,东连平谷一路 |
10 |
双向2 |
32 |
平谷三路 |
540.6 |
西接云景路,东连平谷二路 |
12 |
双向2 |
33 |
金亭路 |
1554.7 |
北起惠民街,南接通济街 |
12 |
双向2 |
34 |
龙石路 |
1136.2 |
西接龙庆路,东连云景路 |
24 |
双向4 |
35 |
电镀园区支路 |
766.9 |
|
10 |
双向2 |
36 |
清波路 |
352.1 |
西接龙庆路,东连绿谷大道 |
12 |
双向2 |
37 |
岑山路 |
904.9 |
西接龙庆路,东连遂松路 |
24 |
双向6 |
38 |
丽沙路 |
986.6 |
西接龙庆路,东连遂松路 |
38 |
双向6 |
39 |
成大街 |
4335.4 |
西接缙青路,东连迎宾路 |
42 |
双向8 |
40 |
惠民街 |
2442.5 |
西接石牛路,东连缙青路 |
30 |
双向6 |
4998.6 |
西接缙青路,东连水腊公路 |
46 |
双向8 |
||
41 |
通济街 |
3794.4 |
西接缙青路,东连江南路 |
32 |
双向6 |
942.6 |
西接江南路,东连白莲支路 |
24 |
双向4 |
||
42 |
桐岭街 |
1450.1 |
西接缙青路,东连桥亭路 |
28 |
双向6 |
43 |
七百秧街 |
1130.3 |
西接缙青路,东连秀山路 |
28 |
双向6 |
3021.6 |
西接秀山路,东连白莲路 |
24 |
双向4 |
||
44 |
大沅街 |
1875.4 |
西接缙青路,东连桥亭路 |
32 |
双向6 |
2109.9 |
西接桥亭路,东连白莲路 |
24 |
双向4 |
||
45 |
兴惠路 |
1112.7 |
北起枫岭街,南接成大街 |
26 |
双向4 |
194.4 |
北起成大街,南接惠山路 |
38 |
双向6 |
||
46 |
惠山路 |
931.8 |
北起兴惠路,南接惠民街 |
28 |
双向6 |
47 |
万惠路 |
952.9 |
北起兴惠路,南接惠民街 |
28 |
双向6 |
48 |
绿源路 |
664.3 |
北起大沅街,南接通济街 |
16 |
双向2 |
49 |
秀山路 |
4600.6 |
北起桐岭路,南接水腊公路 |
42 |
双向8 |
497.2 |
北起水腊公路,南接南八路 |
32 |
双向6 |
||
50 |
秀山小学支一路 |
493.6 |
北起桐岭街,南接成大街 |
16 |
双向2 |
51 |
秀山小学支二路 |
224.3 |
西接秀山路,东连秀山小学支一路 |
16 |
双向2 |
52 |
桥亭路 |
1604.9 |
北起桐岭街,南接惠民街 |
24 |
双向4 |
2111.7 |
北起惠民街,南接水腊公路 |
32 |
双向6 |
||
53 |
南明路 |
4507.5 |
北起成大街,南接南八路 |
40 |
双向8 |
54 |
仙霞路 |
2953.4 |
北起南明路,南接通济街 |
20 |
双向4 |
55 |
江南路 |
3414.4 |
北起成大街,南接南八路 |
36 |
双向8 |
56 |
白莲路 |
1342.5 |
北起七百秧街,南接水腊公路 |
24 |
双向4 |
57 |
白莲支路 |
803.2 |
北起白莲路,南接通济街 |
12 |
双向2 |
58 |
富二路 |
1167.8 |
西接富六路,东连迎宾路 |
28 |
双向6 |
59 |
富五路 |
956.7 |
北起规划道路,南接成大街 |
28 |
双向6 |
60 |
白岩路 |
172.0 |
西起飞雨路,东至白岩村 |
20 |
|
合计 |
110293.6 |
|
|
|
(一)基本要求
1.道路雷达探测项目采用探地雷达检测方法为主,其他检测方法为辅。
2.在检测过程中如查明已形成严重隐患的土体病害时,立即以电话与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以逐条道路列表形式描述所检测出的各类病害的属性、平面位置、埋深、大小等情况,对病害严重区域配以影像资料。
4.逐条道路的道路平面简图,在图上标明各类病害所在位置。
5.对各类病害进行初步成因分析并提出处理方法建议。
6.形成所有核定检测区域的测线布置图及雷达图谱。
7.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中,疑似空洞目标经钻探验证的准确率要达到 95%以上。
(二)技术要求
1.能探测到的道路地面以下土体病害一般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A、土体病害的几何尺寸与其埋藏深度或探测距离之比不应小于 1/5;
B、土体病害对激发的异常场应能够从干扰背景中分辨出来。
2.道路雷达检测项目投入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性能稳定、结构合理、构件牢固可靠、防潮、抗震和绝缘性能良好的要求。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校准和保养。
3.探地雷达主机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系统增益不小于 150dB;
B、信噪比不低于 110dB,最大动态范围不低于 120 dB;
C、系统应具有可选的信号叠加、时窗、实时滤波、增益、点测或连续测量、位置标记等功能;
D、计时误差不应大于 1.0ns;
E、最小采样间隔应达到 0.5ns,A/D 转换不应低于 16bit;
F、工作温度:-10℃~40℃;
G、具有现场数据处理功能。
4.探地雷达天线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面探测时应同时配置不少于两种不同频率的天线;
B、具有屏蔽功能。
5.探地雷达法的测线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测线布设应覆盖整个探测区域;
B、在路面探测地下土体病害时,应同时布设两种(含)不同频率的天线进行连续测试。两种天线测试时测线间距不宜大于 2m。
6.采用车载进行检测时,车速应小于 10km/h。
7.测线之间应有必要重叠,保障道路全范围充分检测。
8.应对检测到的异常区域进行详查,并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验证或核实检测结果。
(三)检测依据及标准
实施本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和投标文件要求文档,凡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1.《城镇地下空间探测与检测应用技术标准》(T/CMEA8-2020);
2.《激光探测仪和空气耦合探地雷达检测城镇道路路面应用技术标准》(T/CMEA9-2020);
3.《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导则》(RISN-TG024-2016);
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
5.《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
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16);
1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11.《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规范》(T/CMEA 2-2018)。
(四) 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应配备足够精度的车载式检测设备与手推式检测设备。
1.项目负责人:配备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检测技术人员须配备不少于3名;检测结果主要分析人员不少于1 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不得为外单位主挂靠人员,且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在检测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阅历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
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
1.供应商编制报价范围为完成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探测工作所做的夜间施工、设备租赁、施工期间的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如周边居民投诉等)、交通安全维护设施及钻探验证等辅助工作费用,采购单位不提供辅助工作,不再支付其他与道路探测相关其他费用。
2.本项目的响应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即完成本次全部内容检测人工费、检测设备设施费、脱空检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自然灾害普查数据更新及数据录入、随机抽检费、复测费、后续服务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完成的道路检测长度乘以中标全费用单价为准,但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
4、为保证检测报告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在检测过程中,采购人将安排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并对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复测,供应商在报价中包含与此工作相关的费用,复测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1.安全文明检测要求
中标人要根据现场特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加强检测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或人身伤害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或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在现场检测工作开展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测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对参加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在有车辆通行的道路等场地上进行管线调查和探地雷达检测时,应采用以下安全措施:道路检测需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交通;所有检测人员必须穿戴反光安全服;车载检测时,汽车行进速度不得超过探地雷达正常采集速度,同时在探地雷达天线的后方安全距离内需有一辆安全防护车同时跟进;车载检测时,所有参与测试的工作车均贴安全反光条、打开车辆示宽灯、打开安装的 LED 箭头灯,进行警示。
2.注意事项:投标时要求制定实际可行的检测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内容、检测范围及工期要求;检测区域工程环境条件、地下管线等情况和分析;检测依据、现场工作的安排及工作量估算;仪器、设备、材料、车辆、安全防护等配备情况;施工组织及工作进度计划;作业质量保证措施;拟提交的成果资料内;项目存在的重点难点及对策。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周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格式在项目实施前由采购人提供。
3.检测结束后,中标人提供的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报告、图件和全部雷达图谱全部成果, 其中全部成果电子文件 4 套、纸质文件 4 套(图件和雷达图谱等应彩色打印)。
4.知识产权:本项目检测成果知识产权全部属于采购人所有。
5.售后及质保服务要求:中标人按照以下方式向采购人进行信息反馈及提供后续技术服务:
1)检测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障服务期,质量保障服务期间检测单位对已经进行修复的点位区域与对仍存在一定隐患区域一年内至少主动开展3次复查检测服务,及时了解道路地下隐患的发展情况。中标人对全部开展过检测的道路应进行持续观测和监测,及时排查可能存在或出现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道路安全。质量保障服务期服务不另收费。
2)中标人应全面准确的探测发现地下存在的各类隐患情况,因中标人原因地下隐患未检出、检测的病害类型、危险程度、病害位置等信息存在较大偏差或在质量保障服务期未履行复测、观测、监测责任,影响道路安全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中标人发现已形成隐患的土体病害等情况,须以电话、书面报告等形式立即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病害处置。
4)中标人完成检测工作后成立后续服务组在提交规定的检测成果时开始对采购人就检测结果提出的质疑进行解答或复测,复测不另行支付费用。
6.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6.1项目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项目结算付款以实际完成道路检测公里数进行最终结算,单价按中标全费用单价结算。
6.2项目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本项目服务期满经采购人确认且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价款。
注:
1.以上款项均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且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
3.(保单)有效期应不少于 天;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3.(保单)开具对象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应包含 。
4.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