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根据2022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海洋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8年1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要求各省每年将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年度处理情况报送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关系国家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和沿海地区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深化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全面掌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我单位拟组织开展岱山无居民海岛遗留问题处理与监视监测工作。为统筹全市无居民海岛综合保护与利用、集约节约利用海岛资源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提升我县海岛资源管控能力;为妥善处理我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依法纳入管理提供可行方案。
为加强建设项目用海监督管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开展2022年岱山县项目用海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统计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48号)要求“及时监测评估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决策服务”。
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涉海企业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0]49号)》将原季报调整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2022年按照自然资源部《2022年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主要 任务及分工》(自然资办函〔2022〕777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2022〕570号)的要求,开展岱山县涉海企业直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忠实践行 “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海洋灾害防御十四五规划》实施安排和整体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安全保障,根据省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海灾智治”应用贯通工作的通知》指示。岱山县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的开展既是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和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也是满足岱山县提升海洋灾害治理迫切需求的必要手段。
(一)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2022)
通过开展岱山县历史围填海处理情况核查工作,及时掌握岱山县历史遗留问题围填海区块现状及其处理措施和处理进度,完成岱山县围填海现状的更新统计,并为报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年度处理情况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等提供客观依据。
(二)海岸线修测(2022)
在往年海岸线修测的成果基础上开展岱山县2022年度海岸线修测,及时掌握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动态信息,更新海岸线调查统计成果,为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海岸线分类保护、整治修复以及海域使用综合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2022)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补充填报成果,开展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汇总、处置,全面掌握我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状况;利用无人机及现场勘测等方式对我县已批复无居民海岛进行日常监测,全面掌握已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实施进展和实际开发利用状况。
(四)用海项目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内容
项目用海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根据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建设项目用海用岛全周期监督管理意见》(舟自然资规发(规)〔2020〕4号),开展项目用海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管工作;对国家和省下发的疑点疑区开展核查工作,确定疑点疑区的位置、面积、用海方式以及疑点疑区类型并编制核查报告。
(五)海洋经济运行监测
开展涉海企业直报工作,完成月度、季度、年度涉海企业直报数据催报与审核;完成10%的重点企业回访工作;于每季度末形成季度直报分析报告,对当季直报填报情况、涉海企业基本运行情况、各类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六)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
聚焦构建风暴潮、海浪灾害等水动力海洋灾害防治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一体化新格局,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治理平台、统一用户体系、统一数据管理、统一管控流程”。结合岱山县防灾需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开发多跨应用场景,实现灾害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提升灾害来临时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和应急指挥效率,整体提升海洋灾害综合智治能力。
(一)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2022)
《浙江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中的岱山县围填海区块及其生态修复范围。
(二)海岸线修测(2022)
海岸线修测工作范围:岱山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海岛岸线(包括无居民海岛岸线)。对岱山县海岸线实施全覆盖监测,监测区域以现状海岸线为中心,适当向陆、向海延伸。其中,向海一侧应包括涉及现状海岸线的海域使用范围,向陆一侧至毗邻地类图斑。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2022)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工作范围: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汇总、处置工作范围为岱山县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152个);已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监视监测工作范围为峙岗山屿、渔山小山屿和黄沙礁。
(四)用海项目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内容
项目用海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范围:项目用海全周期监管工作范围为2020~2022年批准所有新建项目用海。疑点疑区核查工作范围为2022年度自然资源部和省厅下发的疑点疑区。
(五)海洋经济运行监测
本次报告研究对象为浙江省涉海企业直报系统内岱山县注册企业,分析内容以系统填报数据作参考。
(六)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
建设地点是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选取岱山县行政区域和所辖海域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2022)
本次岱山县历史围填海处理情况核查项目以2018年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数据和2019至2021年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成果为基础,主要利用高分辨率遥感(无人机、航空或卫星)影像解译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岱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 致力于对全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块进行全覆盖核查,及时掌握其围填工程状态、开发利用状态、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用海审批情况、拆除进展、生态修复进展等,及时掌握围填海遗留问题统计情况;对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的单报围填海区块和其他集中连片大区块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每年至少拍摄2次全覆盖的无人机正射影像)。
主要核查内容为:
(1)项目实施进展: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海域使用申请、招拍挂及出让合同签订、填海进度、填海竣工验收、换发土地证、项目开工、投资金额等内容;
(2)用海审批:《处理方案》中未确权区域项目用海获批的数量、面积、用海方式、用海类型及投资金额;
(3)拆除进展:《处理方案》中明确拆除区域的数量、面积、进度;
(4)违法用海监管: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的情况;
(5)处罚情况:立案机关、立案日期、处罚面积、处罚金额、结案日期等内容;
(6)生态修复进展:已实施的修复措施、投入资金等;
(7)主要处置举措:为落实(1)-(6)工作内容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海岸线修测(2022)
(1)调查监测岱山县海岛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及其变化情况;
(2)调查监测岱山县海岛海岸线使用及其变化情况(新增、变更、注销),包括海岸线使用的项目名称、用海类型、用海方式、范围等,已使用的海岸线类型、位置、长度等;
(3)调查监测岱山县海岛沿岸新增填海、围海和构筑物等用海情况,包括用海项目名称、位置、范围、状态、类型、方式等;
(4)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2022)
(1)开展岱山县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152个)历史遗留问题汇总及处理,处置方案覆盖100%无居民海岛。
(2)已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监测内容包括:用岛项目界址点、用岛类型、用岛面积、植被分布以及建筑物和设施情况等。
(四)用海项目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内容
(1)项目用海(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管工作内容包括用海面积、用途、用海方式、界址、施工方式、岸线占用等。
(2)根据“疑点疑区核查清单”,按照疑点疑区核查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测量、核查,确定疑点疑区的位置、面积、用海方式及疑点疑区的类型,统计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
(五)海洋经济运行监测
1、按月度、季度、年度(月报12次,季报4次,年报1次)做好2022年岱山县涉海企业直报系统内企业的数据催报、数据审核。做好数据填报提醒服务,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向系统中涉海、用海企业催报,通知企业填报开始时间以及截止时间,同时下发报表,监督企业按时完成填报。每月度后20日内完成月报数据催报和审核,每季度后20日完成季报数据催报和审核,次年7月底前完成年报数据催报和审核。
2、编制2022年1-4季度岱山县涉海企业直报情况分析报告,共计4篇。
3、完成10%企业数量回访工作。
4、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涉海直报企业数据填报的要求完成县级应该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
岱山县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主要围绕数据归集与整理、开发多跨应用场景和完善灾害应急体系等三方面进行。
(1)数据归集与整理
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海洋灾害相关数据归集与共享,打通各级数据资源平台,提供风暴潮、海浪、气象等预报产品的汇集以及更新;构建数据库,数据库应满足政务云部署要求,具备管理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海洋观监测数据、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基础地理等数据管理功能;梳理业务协同体系,明确用户体系,加强用户管理。
(2)开发多跨应用场景
应用场景是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和“海灾智治”应用业务框架内开发,建设“灾害智感”“灾害智评”“灾害智控”子场景,UI风格参照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进行设计。本应用场景部署在政务外网,采取云部署的方式,依托政务云实现,部署及运维的相关工作由场景建设单位负责。
(一)整体架构设计
根据项目特点,应用场景采用“四横四纵”结构,“四横”自上而下分别是业务应用层、平台支撑层、数据层和基础设施层。“四纵”分别是网络安全体系、组织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
(二)功能设计
场景主要包括三个子场景:“灾害智感”、“灾害智评”、“灾害智控”。其中“灾害智感”主要是实现包括灾害实时监测、灾害预报预警、历史灾害归集、公众海洋实况、预报信息查询等功能,提供气象、海洋、视频监控数据实时接入,综合集成海洋预报。“灾害智评”主要是展示风暴潮灾害风险、海浪灾害危险分布信息,建立海洋灾害监测预报数据共享机制。“灾害智控”主要是实现海洋灾害风险的智能管控,包括风险预警发送、隐患点整治统计等功能,实现风险自动预警、隐患点实时排查等跨部门协同管理及公众信息推送内容。
(三)场景功能模块研发
“灾害智感”模块研发:该模块基于一张图实现实时监测信息、实测气象水文信息和预报信息的叠加展示功能。展示内容包括天地图等基础底图数据,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测数据,海浪预报、潮位预报等预报信息,重点防御区、海堤等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数据等。
“灾害智评”模块研发:根据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将海洋灾害相关的空间风险在地图上直观展示;各重要承灾体有独立弹窗显示承灾体详细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承灾体风险状态等。
“灾害智控”模块研发:该模块实现风险提示单的制定和下达,用户可对存在风险的区域进行风险提示单的推送,相应成员单位及镇街接收推送的风险提示后,进行风险处置,并填报处置信息,信息反馈回该模块供管理部门查看,以此实现风险闭环管控。用户在该模块可下发风险提示单,针对风险提示单的内容进行编辑,并选择需要接收的涉海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单下发;用户可查看风险提示单内容,追踪提示单接收情况及填报情况;可填报风险提示单,供各涉海部门、镇街在接收到风险提示单后对风险的处置情况进行填报。
“系统管理”模块研发:该模块可查看系统运行日志,维护个人信息、管理成员信息和单位信息。同时,高级管理员可以对用户权限进行设置。模块功能包括: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权限设置和角色管理等。用户可根据系统使用情况创建角色,对不同岗位职责设置不同系统权限,供高级管理员对下级工作人员系统权限进行调整。
(3)完善灾害应急体系
通过岱山县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打通海洋观测预报数据省-市-县-用户跨层级流通渠道,建立各类观测预报数据(气象、海洋、水文),各类沿海视频数据的跨部门共享机制,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治理平台、统一用户体系、统一数据管理、统一管控流程,全面掌握海洋实况,综合集成海洋预报,支撑管理部门海洋灾害决策,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服务需求。形成灾害智能识别和推送工作机制,海洋灾害信息、海洋灾害风险传达效率有效提高,进一步完善岱山县海洋灾害应急体系。
1、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期);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深度基准采用理论最低潮面。
2、调查监测精度:一般情况下,实测点位置测量精度优于0.1m,高程测量精度优于0.1m。
3、数据格式: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或者Geodatabase格式;栅格数据采用GEOTIFF、IMG格式;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Word、Excel;属性表数据采用MicrosoftOfficeAccess的.mdb格式;扫描文件等附件采用PDF格式;现场照片等采用JPEG等标准图片格式。
4、计量单位:坐标单位采用度、分、秒格式,秒后保留3位小数;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1位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2位小数;高程单位采用米(m),保留1位小数。
5、总体要求:按照《海籍调查规范》(HY/T 123-2009)和《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03)中相关要求;无人机遥感影像分辨率优于 0.1米。
6、(1)《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0]49号)》
(2)《涉海企业联网直报系统用户手册》
主要成果形式具体如下:
1、调查统计资料
(1)已确权已填海未利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
(2)已确权未完成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
(3)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
(4)生态修复完成情况核查汇总表;
(5)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汇总表。
2、矢量数据集
根据调查统计资料和测量成果,在围填海现状调查成果矢量数据基础上拆分图斑,编制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Geodatabase格式;矢量数据集必须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并与调查统计资料相一致。
3、图件成果
采用机助制图方式编制专题图件,制图按照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岱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块分布图;
岱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填海进度示意图;
岱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拆除进度示意图;
岱山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分布图。
4、核查报告
核查报告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概述(包括项目背景、实施情况),区域概况,核查方法与技术路线,核查情况(已确权未完成填海区块现状及处理情况,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区块现状及处理情况,生态修复进度等),核查结论和下一步计划。
5、成果录入
本项目最终数据成果资料报告给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海岸线修测(2022)
(1)矢量数据集: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和内外业调查分析成果,编制成果矢量数据集,数据格式采用Shapefile格式或者Geodatabase格式。
(2)成果图件:基于基础地理数据和内外业调查分析成果等矢量数据,采用机助制图方式,编辑形成岸线类型分布、海岸线使用现状等海岸线修测成果专题图。
(3)调查监测报告:调查监测报告可以总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形式提交。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监测与评估(2022)
开展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汇总、处置分析,并出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评估报告;按已批准海岛提供标准矢量数据、无人机航摄影像、监测图、现场照片等,并出具岱山县已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监视监测报告。
(四)用海项目全周期监管及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工作内容
编制完成《岱山县2020-2022年新增用海项目全周期监管总结报告》;按照疑点疑区核查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疑点疑区核查报告。
(五)海洋经济运行监测
(1)按要求完成2022年岱山县涉海企业月度、季度、年度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并通过审核。
(2)2022年岱山县涉海企业直报1-4季度分析报告,共计4篇。
(3)企业回访材料一套。
(六)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
(1)岱山县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多跨应用场景:包括“灾害智感”、“灾害智评”、“灾害智控”子场景。
(3)多跨应用场景操作指南。
七、工作期限要求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以上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