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Ⅰ.说明:
(一)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二)权利保证: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服务成果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否则,供应商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桂林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Ⅱ.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名称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桂林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二、项目概况
桂林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数21个,总面积25.7万亩,分布在14个县(市、区)。
三、 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
1.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市场上的不确定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确定总价。
2.报价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调整服务方案等费用;
(4)专家评审费、勘测、核验、质检、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直至验收完成并形成最终竣工验收报告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四、采购方式及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1 家,对项目竣工验收进行专业性审查,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桂农厅规〔2020〕1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有: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桂农厅规〔2020〕1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有:
a.审查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查看县级初步验收报告、工程档案等项目台账资料;
b.核查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台账;
c. 核实下达任务(面积)完成情况;
d.实地检查测量工程建设质量、数量、位置及运行情况,并采取绘图、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方式进行佐证说明;
e.审查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工作情况;
f.走访农户,开展满意度调查;
g.检查产权移交、管护制度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h.负责从广西农田建设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支付劳务费用,组织专家对竣工验收全程进行审查把关;
i.以项目为单位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下跟进核实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待有关项目县整改合格后,出具最终竣工验收结论。
j.上级政策要求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其他工作。。
2.项目验收时要求聘请3—5名专家,须从广西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中选取,聘请的专家应符合专业性要求并经甲方同意。
3.须以项目为单位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项目名称,b.项目建设地点,c.项目计划规模、内容及投资,d.项目建设过程,e.项目资金到位及资金使用情况,f.合同执行情况,g.项目完成规模及内容,h.项目决算情况,以及决算审核(计)情况,i.工程质量评定,j.项目区耕地质量评定,k.资产移交和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情况,l.结论与建议,m.工程移交清单(附表),n.本项目验收记录表、总平面布置图、标准横断面图、验收现场照片(附表、附图),o.上级政策要求的与验收有关的其他内容。
4.提供服务地点: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验收服务包含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个,及其10%可能需要二次验收的项目(四舍五入取整)。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处理问题。
3.其他:根据评估审查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服务内容,协助采购人处理涉及的相关问题。
八、服务费结算与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由中标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段支付,且采购单位审核无误,由中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如遇财政资金紧张等特殊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
九、其他要求:
1、本“采购需求”中标注“★”项的条款以及磋商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对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第三方机构不得验收由本单位参与建设(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项目。(提供承诺书,写明未参建桂林市各县、市、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并加盖公章,列入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