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2-0013
2.项目名称:阜宁县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及美丽宜居城市试点总结成果编制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60 万元
4.最高限价:60 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及美丽宜居城市试点总结成果编制技术服务,主要为开展编制阜宁县绿色建筑“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并为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美丽宜居城市试点项目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服务质量要求: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省级美丽宜居试点项目“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考核材料,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协助考核汇报答辩并顺利通过考核。
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底前完成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底前完成“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省级美丽宜居试点项目考核材料编制,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协助考核汇报答辩并顺利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1、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
1.1 阜宁县“十三五”期间绿色建筑发展现状评估
调研分析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绿色建筑发展趋势以及阜宁县绿色建筑发展条件及需求,对阜宁县“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
(1)当前国家、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趋势调研
研判绿色建筑领域发展趋势,掌握国家、江苏省政策改革风向、标准引领方向、技术创新动向、产业升级走向等,为后续研究提供基本依据。
(2)阜宁县绿色建筑发展现状评估
收集整理阜宁县地理、气象、环境、建设现状等基础资料,以及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等既有政策资料,调研阜宁县标志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案例,分析总结绿色建筑发展经验及做法,深入分析阜宁县发展绿色建筑具备的优势以及推进绿色建筑的重点和难点,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数据。
(3)阜宁县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总结
总结分析阜宁县“十三五”期间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的重点方向和工作内容,创建过程中的成效和不足之处,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材料。
1.2 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研究
(1)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深入理解江苏省和盐城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结合阜宁县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和现状,研究制定阜宁县“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规划目标、工作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2)在规划目标指引下,分析研究并提出阜宁县“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从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宣传推广等角度,结合重点片区及方向研究制定具体任务要求。
1.3 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研究
结合阜宁县既有组织机构和政策环境,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体系、强化过程监管、重视关键技术推广和应用、加强示范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阜宁县“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路径,保障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
1.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5)《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6)《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7)《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9)《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
(1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11)《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
(12)《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3962-2020)
(13)《绿色城区规划建设标准》(DB32/T-4020-2021)
(14)《“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15)《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
(16)其他相关法规、规范和规划要求
(17)盐城市相关主管部门的编制要求
1.5 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阜宁县“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报告以及能够阐述规划思路和主要内容的汇报PPT,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
2、“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省级美丽宜居试点项目考核材料编制
根据省住建厅美丽宜居城市试点项目考核办法,从项目的实施水平和示范效应两方面,围绕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创新、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与应用实践、高品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基地、园区等)、产业队伍建设(基地、人才职业能力培训)等内容,梳理总结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其中实施水平包括项目进度、方案内容、项目质量、运营管理等评价内容;示范效应包括实施成果突出、有可推广经验、综合效应明显、认可度高等评价内容。
2.1 顶层设计方面
梳理总结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政策文件及措施,以及体现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相关重要会议、活动等,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2 提升建筑品质方面
梳理总结高品质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老旧小区环境改善提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面上总体情况;深入分析呈现1~2项典型标杆建设工程项目创新实践内容,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绿色低碳技术体系、运维管理措施等。
2.3 推进产业升级方面
梳理总结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钢、木结构)发展面上总体情况;深入分析呈现1~2项典型标杆建设工程项目创新实践内容。
2.4 加强产业人才培育方面
梳理总结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行业企业参加劳动技能竞赛情况、培训基地建设情况、“建筑工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认证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培训情况。
2.5 发力现代建造方面
梳理总结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方面做法,企业培育、项目实践等情况,深入分析呈现1~2项典型标杆建设工程项目创新实践内容。
2.6 项目发展目标
梳理总结年新增绿色建筑/节能建筑面积、装配式建筑面积及比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人培训面上总体数据情况。
2.7成果要求
考核材料包括: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实施总结报告、能够阐述创建成果和主要内容的汇报PPT、阜宁县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典型案例集、相关宣传报道稿件、江苏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填报。总体成果需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充分考虑服务期间招标人提出变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服务等的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并充分考虑实际所需进行自主报价,中标后全费用固定总价不予调整。
2、全费用固定总价是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全费用综合总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酬金(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保险、公司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服务人员驻场服务费、税金等)、可报销费用(指服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设施费)、材料收集费、调研费、文件出版费、 协调费、检测用品、评审费、售后服务、设备机械投入、利润、税金、代理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按本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其它
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