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 号)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补齐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短板加快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市市辖区需开展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评估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对市辖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范围,并绘制区划图;根据镇江市近年噪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情 况,在全面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镇江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针对性解决噪声问题,营造宜居的声环境氛围。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完成质量,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97 号);
(三)项目范围: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范围为市辖区(含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范围为镇江市全市范围。
(四)采购预算:30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基本调查,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所有方案初步方案的编制。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标的汇总表
(一) 采购标的
1.服务类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要求简述 |
备注 |
1 |
镇江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及“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项目 |
项 |
1.0 |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5190-2014),结合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对市辖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范围,并绘制区划图;根据镇江市近年噪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情况,在全面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镇江市“十四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针对性解决噪声问题,营造宜居的声环境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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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收集、整理镇江市辖区总体规划图和相关资料、用地现状图和统计资料、城市地理信息图、声环境质量现状统计资料等。在此基础上,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科学性、实效性进行科学评估,对拟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区域作重点说明。
2、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2014)要求,结合现场调查,对市辖区规划与现有噪声功能区划分不相适应的予以调整,编制区划方案并绘制区划图。
3、根据镇江市近年噪声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情况,在全面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全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
四.服务成果及要求
1、成果包括:镇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文本及图集、镇江市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镇江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文本按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则、区域概况、城市总体规划情况、声环境功能区现状评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和技术路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区划结果的可行性分析、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维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按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相关内容。
图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单元图、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总体分布图。在维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按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相关内容。
方案文本按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背景、编制依据、环境噪声现状评价、改善目标和任务、重点改善计划、保障措施。在维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按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相关内容。
方案文本按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体思路、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在维持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按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相关内容。
2、服务成果要求
(2)服务成果及附属文件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 格应尽量统一。
五.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负责制定工作安排计划,组织项目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2、供应商负责组织安排的相关人员应满足合同及规划编制任务要求:本项目至少需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其他项目团队人员 6 人。
六.技术和资料的保密事项
1、成交供应商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 对本项目提供的秘密信息均实行严格保密。
2、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技术数据服务中涉及的采购人商业情报技术情报及相关文档资料保密。未得到采购人书面许可前提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软件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可供采购人专家评审会所需要的一切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成果后,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所提交的服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服务成果署名权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服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服务成果。服务成果在批准实施前,除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批前公示或采购人可以公开展示外,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服务成果。
七.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一切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评审验收。
八.项目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应包括上述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服务、人员、住宿、交通、加班、培训、会议、审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总报价和费用明细。
九.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