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为分年度安排预算项目,合同签订后,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预算40%的预付款,剩余款项按季度考核支付25%。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2 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得到保障情况下,可以续签 1 年合同,年度金额不变。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肥高新区兴园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位于信达馥邦天下东门,党群服务中心共2层,总建筑面积约2053 ㎡。具体规划为:一层面积约 996 ㎡,主要包含健身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母婴室、科普宣传室等;二层面积约 1057㎡,包括社区食堂、初心讲堂、理论宣讲室等。
本次高新区兴园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内容包括:一是日常活动运营,要求配备专业运营团队负责场馆日常接待、对外讲解及维护管理,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项目运营机制,能够有效为党员群众开展各种服务活动。二是食堂运营,要求供应商为辖区内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早、中、晚三餐,食堂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等由供应商自行配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服务需求
(一)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1.党群服务中心整体运营
1.1 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健身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母婴室等场馆的日常运营管理,功能室的日常开放。整体运行时间:每周一至周日8:30-20:30,社区食堂7:00-20:00,春节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开放日期和时间。
1.2 根据党群服务中心特色定位、服务人群及采购人要求,拟定全年大型及特色活动规划方案;依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负责活动期间的前期宣传、设计、人员、宣传媒体的组织安排和落实;通过活动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
2.党群服务中心品牌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创建服务品牌,打造品牌活动,完成品牌建设。确定品牌建设方向并经过采购人认可,拟定全年的品牌打造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品牌建设。
3.党群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及管理
3.1 提供完善的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各功能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
3.2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到岗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开放时间不空岗,确保功能室环境整洁,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3.3 配合采购人做好党群服务中心的参观接待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公共财产登记、管理等。
3.4以服务居民为核心,依托场馆提供健康保健、阅读天地、科学健身、亲子乐园等项目服务。各功能室应采用预约制,合理妥善的做好场馆使用,保障场馆干净卫生。场馆包含健身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棋牌室、母婴室、科普宣传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以上场馆的功能区域划分可根据需求做相应调整,功能区域调整方案需经过采购人同意。
3.5按规定及时发现、上报、消除场馆各类安全隐患(包含消防器材设备日常检查),有效保障场馆安全、场馆秩序,避免安全事件发生,中标供应商为安全责任第一主体。
4.运营服务标准
整合党群服务中心资源,以居民需求为中心开展公益活动,在保证各活动场馆每日正常开放的前提下,每周开展活动不少于4场,,每周开展便民服务不少于3场,其中全年开展大中型活动(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且经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2场。在运营中,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活动的开展。
(二)社区食堂
1.服务内容
社区食堂位于党群服务中心二楼,面积99㎡,约70余餐位,可为辖区内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居民提供早、中、晚三餐,社区食堂的后厨设备自购,全年无休,因特殊情况除外(如:设备维修)。兴园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食堂均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运营。
服务期内食堂如需水电改造或装修改造,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施行,改造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自行拆除自购设备或转让给后续服务单位。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原有设备正常折旧,并移交给后续服务单位。
2. 菜式供应要求
2.1 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实际用餐人数要提供早餐、午餐,晚餐视情况而定。采购人如另有需求,可提供桌餐和自助餐服务。
2.2采用自助称量的形式。
2.2.1早餐品种不得少于12个(面点类不少于3种、煎炸类不少于2种、汤粥类不少于2种、自制小菜不少于2种、粗粮类不少于1种、鸡蛋类不少于1种、奶类不少于1种)
2.2.2午餐可选择菜品不得少于15个(大荤菜不少于2种、半荤菜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2种、面点类不少于2种、自制小菜不少于2种、汤不少于1种(免费)、米饭不少于1种、酸奶类不少于1种、粗粮不少于1种、水果不少于1种)
2.2.3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5个(大荤菜不少于2种、半荤菜不少于2种、素菜不少于2种、面点类不少于2种、小菜不少于2种、米饭和稀饭各1种、酸奶类不少于1种、粗粮不少于1种、水果不少于1种)。
2.3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和禁忌,开发适合社区老年人的食谱。在社区食堂中设置相对独立的老年人就餐区域和老年人专用柜台,供老年人就餐。
2.4社区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可自主选择。
2.5成交供应商午餐免费提供汤品。
2.6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3. 菜品价格优惠政策要求
3.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适当调整价格和套餐,须及时向采购人做好社区(老年)食堂备案。为辖区内不同年龄段老年人提供就餐优惠;允许老年人使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结算,结算价格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3.2针对兴园辖区内常住居民,60(含)-69(含)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10%。
3.3针对兴园辖区内常住居民,70(含)-79(含)岁老人,结算价格优惠20%。
3.4针对兴园辖区内常住居民,80(含)岁以上老人,结算价格优惠30%。
3.5针对兴园辖区内低保户家庭及残疾人居民,结算价格优惠20%。
3.6其他经采购人批准后的优惠群体。
3.7原材料采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所有食材要有食品溯源来源,接受采购人和职能单位的监督。
4. 服务方式及要求
4.1成交供应商提供切实可行的社区食堂经营方案并提供饭菜质量、服务质量的合理性承诺书。
4.2成交供应商建立社区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并上墙,提供菜品采购凭证,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和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消防应急管理预案。
4.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专门配备服务人员,供应商进场前提供上述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身份证供其核验。
4.4成交供应商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确保居民就餐和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4.5供应商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5. 社区食堂场所及相关费用说明
5.1采购人免费提供社区食堂用房。
5.2所有后厨设备设施、餐桌椅、餐具等家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
5.3社区食堂所有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聘用,人员工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4社区食堂物料消耗品(水、电、燃料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5社区食堂污水排放需符合环保要求。
5.6食堂物料消耗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7食堂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配备。
5.8食堂油烟排放需符合环保要求。
四、人员配备
(一)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人员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确保活动的策划、设计、运行和品牌创建,根据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需求,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不包含社区食堂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且有三年以上党群服务中心或文体活动中心工作经验,统筹管理党群服务中心运营工作,负责采购人的对接工作,处理运营过程中所有应急和临时性工作。
2.项目助理1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并有1年以上党群服务中心或文体活动中心相关工作经验,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各类工作。
3.其他工作人员2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证书,且有一年以上党群服务中心或文体活动中心工作经验,能够按照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4.保洁人员1人,负责一楼及二楼场馆保洁。
(二)社区食堂工作人员
社区食堂人员配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需求自行确定运营团队,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具备饭店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服务主管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勤杂1人。以上人员要求严格按照餐饮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向采购人备案后方可入场。
(三)人员要求
1.人员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适应岗位需要。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制定统一的标准(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制度、统一服务礼仪等),做到工作的细致化。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备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入岗人员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宣传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活动开展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活动。每年国家级媒体2篇,省级媒体12篇,市级媒体12篇。国家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等;省级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媒体: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台、安徽新闻联播等;市级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媒体: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广播电台、合肥新闻联播、合肥晚报、新安晚报等。
六、监管要求
采购人成立项目管理监督小组,对项目整体运行情况开展监管工作,监督人员配备、活动开展、原材料及物品采购、加工操作、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和价格、服务水平等,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管理监督小组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季度考核,成交供应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饭菜质量差、卫生差,经采购人监督整改无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60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运营管理费、活动经费、培训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开业经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采购人因整体规划或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社区食堂无法经营的,可以提前解除或者变更协议,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
3.服务期内各功能室如需装修改造,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施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
4.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5.在服务期内不得将社区食堂转租给第三方经营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6.逢迎节假日、检查指导、疫情防控等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应急安排。
7.对没有预见到的,但是在实际管理中需要完成的一些相关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