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台州市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攻坚战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市“十四五”时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台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海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临海市委、市政府全力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的决策部署,围绕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等重点,通过提质扩面增效和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二、项目需求
2.1“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项目的排查建设范围内包括涉及污水源排查、排水设施及河道排查、水质检测、资料编制、管道修复、检查井修复及整改情况复核等内容。
▲2.2项目涉及的工作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见下表:
调查范围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作量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
1、涉水管道排查 |
涉水管线普查【含测绘(精度精确到厘米)、涉水污染源调查】 |
m |
99000 |
8 |
潜望镜检测 |
m |
40000 |
6 |
|
CCTV检测 |
m |
28000 |
11 |
|
涉水管道(DN300以下)潜望镜排查、疏通、检测、清淤(含管道清洗)、垃圾外运、出具检测报告 |
m |
25000 |
25 |
|
涉水管道(DN300及以下)CCTV检测、疏通、检测、清淤(含管道清洗)、垃圾外运、出具检测报告 |
m |
8000 |
30 |
|
涉水管道(DN300以上-DN600及以下)CCTV检测、疏通、检测、清淤(含管道清洗)、垃圾外运、出具检测报告 |
m |
4000 |
38 |
|
涉水管道(DN600以上)CCTV检测、疏通、检测、清淤(含管道清洗)、垃圾外运、出具检测报告 |
m |
150 |
42 |
|
2、河道排查及水质检测 |
针对混接点、排水口、排放口等,开展氨氮、PH、总磷、COD等水质检测,涉及工业企业类排口增加特征因子 |
个 |
50 |
210 |
河道排水(污)口排查、永久性封堵、废弃拆除 |
个 |
15 |
220 |
|
3、管道及检查井修复 |
DN300及以下非开挖局部修复 |
个 |
5 |
3000 |
DN400非开挖局部修复 |
个 |
5 |
3500 |
|
DN500非开挖局部修复 |
个 |
5 |
4200 |
|
DN600非开挖局部修复 |
个 |
5 |
4500 |
|
DN600以上非开挖局部修复 |
个 |
5 |
4800 |
|
非开挖整体修复 |
米 |
5 |
2400 |
|
雨水井整体修复 |
座 |
100 |
200 |
|
检查井整体修复 |
座 |
100 |
700 |
|
4、复核 |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竣工验收前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
项 |
1 |
77373 |
5、资料整理合并 |
本项目完成后将成果资料与临海市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度排查服务项目等成果资料进行整理合并,并出具相关资料及图纸 |
项 |
1 |
103164 |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中的工作量清单已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排查服务的所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但未列清单的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表格所列工作量均为暂定,工作量按实结算。
1、供应商须按照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进行相关单价的报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2、系统台账整理:根据验收标准对调查成果的要求,做好镇的历史资料审核整理、验收资料汇编、专家指导、图纸编绘、梳理,撰写调查评估报告,建立图件等各资料档案库,建设调查数据库,配合完成与之配套的 GIS 地理信息系统并与临海市水务集团平台进行大数据对接,实现资料信息化等工作,完成相应的调查报告、技术报告和创建方案、四张清单、两张图(管网调查问题图、管网问题整改完成图)、台账资料。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3、以上综合单价包含所有道路内雨污水井的清理、管道疏通、清淤、封堵(含潜水封堵)、排水、视频检测、淤泥等废弃物的外运处置、设备的进退场费用、成果提供、管理费、利润及各种规费、税费、水费、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测绘费、拆除封堵费等其他所有完成管道检测、清淤、疏通、临时排水费、培训、试运行、验收、后期服务、保修等全部费用等工作的一切费用。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的工作量与投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中标单位承诺的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5、沙石、淤泥等垃圾由乙方自行合法合规处置,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涉及到的上下车费、垃圾运输、平整、处置费、无害化处理费、作业机械的冲洗费、修复工程的闭水试验费、临排费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计取,由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相关部门规定须提交外运保证金的,保证金由承包人支付。供应商须按规定处置,未按规定处置而导致被处罚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外运运距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6、管道检测临时封堵及拆除费用已包含单价内,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如甲方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不按规定处理管道清理物的情况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7、具体实施工程内容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应在现场基本情况了解后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如有)提出采用哪种方案进行检测、检查或修复,方案经监理单位(如有)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CCTV检测和非开挖修复必须经采购人书面确定,未经书面确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认可,不支付相关费用。
8、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因检查井破损导致排查工作无法进行的,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如有)确认后,可进行修复。未经确认,不得自行修复。
9、 如涉及清淤,需经采购人书面确定;如遇管道淤泥含量不清,需要尝试清淤等工作的,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10、在排查过程中,如有管道情况不明,须采取其他方式确定管道走向的,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11、待信息化平台建立以后,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大数据汇集、上报等相关工作。因数据无法汇集到大数据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
12、竣工验收前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13、检查井清淤要求:清淤时,不得将管内淤泥冲洗到其他管中并将井口清洗整洁。
14、本工程所涉及的淤泥必须进行干湿分离,湿度控制在75%-80%。
15、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但未包含在上述工作内容中的其他项目,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16、工业企业内部由企业自行排查,报告的格式、内容需满足《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报告格式(参考样本)》,并参考《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33/T 2450.1-2022),《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排查》(DB33/T 2450.2-2022),《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台治水办〔2018〕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由供应商统一汇总,对接大数据平台。
17、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应在合同总价范围内自行把握工程量,若可能出现超出的情形,应暂停工作提前报采购人确认。
18、在进行检测、清淤、疏通等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实行安全围护,设立醒目标志,工作人员必须穿标志服,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标志(标志服)需体现污水零直排河头镇的字样。
19、测绘精度精确到厘米,确保测绘数据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录入。管径规格参照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三、项目实施要求
以下是具体的项目要求: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33/T 2450.1-2022)、《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排查》(DB33/T 2450.2-2022)、《台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三个一批”活动实施方案》、《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临海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管网排查实施方案》等文件。实现“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水环境质量达标。
3.1、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及标准规范、按照区块进行划分排查范围,实行地上、地下排查的工作方式,以“点、线、面、网”相结合,运用多种排查手段,使用先进排查设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将排查工作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彻底理清管网、污染源头和排水(污)口底账,形成一整套详细的排查资料,配合建立大数据信息平台。
本招标深度排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是临海市河头镇排查范围内各类涉水污染源摸排和已建、在建及规划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等工作,彻底理清管网底账和污染源头,确保摸排资料真实和可靠,在此基础上建立本镇涉水污染源和排水设施分布的资料档案库、数据档案库和建立污水零直排数据化信息化系统形成“两张图”工程,根据地上摸排与地下摸排编制摸排报告、整体性报告、四张清单、一张网等资料,竣工验收前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临海市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深度排查服务项目排查过程中要根据临海市河头镇本地化的特点进行调查总结出具有特点性的、全面性、普遍性的涉水污染源问题点,所有调查的问题点对后期的整改可形成具有全面性与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3.2实施参考依据
(1)CJJ 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CJJ 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
(3)CJJ/T 8《城市测量规范》
(4)CH/T 6002《管线测绘技术规程》
(5)CH/T 1035《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6)H/T 1037《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7)CH/T 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 RTK)技术规范》
(8)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9)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10)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2)CJ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13)CJJ 68-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14)CJJ18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15)CJ/T5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16)DB31/T444《排水管道电视和声纳检测评估技术规程》
(17)建城函﹝2016﹞198 号《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
(18)DB 33/T 552-2014《浙江省 1:500 1:1000 1:2000 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19)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20)DB3302/T1004《台州市 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测量技术规程》
(21)DB3302/T1005《台州市 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
(22)《台州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3)《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4)《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33/T 2450.1-2022)
(25)《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排查》(DB33/T 2450.2-2022)
(26)《台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7)《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28)《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29)《临海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0)《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管网排查实施方案》
(31)《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报告格式(参考样本)》
3.3基本要求:
(1)在前期排查成果基础上,对临海市河头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涉水污染源和已建、在建及规划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排水许可证发放情况,查找是否存在餐饮等服务业集中区未实施排水许可证制度的盲区。
(2)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根据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能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区域开展详细调查。
(3)结合排水口问题查找与涉水污染源头分析,确定重点调查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污水管网覆盖情况、污染源污水纳管情况、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缺陷情况以及雨污混接情况调查。 重点调查摸清雨污管网及附属设施规划建设和雨污合流制区域分布情况;排查摸清雨污水管网是否存在错接、漏接、破损、淤积等结构性功能性情况;全面排查梳理排污(水)口分布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4)结合排水管网普查及探测,遵循问题导向的原则,对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各类缺陷以及雨污混接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对于调查区域存在以下的问题,应重点对所在区域排水设施(含涉水污染源内部排水设施)的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及雨污混接进行详细调查:
① 调查区域内河道水体黑臭,或水质明显劣于上游及周边河道的;
② 涉水污染源纳管水质、水量明显偏离实际情况;
③ 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发现有雨污混接、错接情况;
④ 旱天时,沿河排水口有污水排出;
⑤ 旱天时,分流制污水泵站集水井水位明显偏低;
⑥ 旱天时,污水管道流量下游明显小于上游;
⑦ 持续三个旱天后,雨水管道内有水流动;
⑧ 旱天时,雨水管道 CODCr浓度下游明显高于上游;
⑨ 旱天时,雨水泵站集水井水位超过地下水位高度或造成放江;
⑩ 旱天时,在同一时段内,雨水泵站运行时,相邻污水管道水位也会下降;
⑪ 雨天时,分流制污水井水位比旱天水位明显升高或产生冒溢现象;
⑫ 雨天时,分流制污水泵站集水井水位较高;
⑬ 雨天时,分流制污水管道流量明显增大;
⑭ 雨天时,分流制污水管道 CODCr浓度下游明显低于上游。
(5)涉水污染源调查
(5.1)对所有涉水污染源排放污水(废水)情况进行调查,内容含地理位置、排水性质、水量、出口管径、管底标高、受纳水体或管道、内部排水管道现状等。污染源主要包括:
(1)工业企业(生活区内零散企业、作坊企业,非工业园区企业);
(2)居住小区(村);
(3)六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
(4)在建工地;
(5)公建单位(机关、事业、医院、学校等);
(6)公益单位(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养老院、旅游区、星级宾馆等);
(7)综合市场;
(8)畜禽养殖场(户);
(9)水产养殖场(户);
(10)其他(如: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矿山等)。
(5.2)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基本要求:
① 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的范围为:区域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废水)的污染源,包括各类排水户以及城镇、农村居住区。
② 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的目的是获得污染源的地理位置、排水性质、水量、出口管径、管底标高、受纳水体或管道、内部排水设施现状等基础信息。
③ 根据调查区域的七大类涉水污染源分布类型,制定差异化的调查与评估技术路线。
④ 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步骤应包括:现有污染源成果整理、现场调查、成果编制等。
(6)排水规划及已建排水设施调查(符合河头镇的整体排水专项规划)
对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规划情况,各类排水口、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埋设情况、各类缺陷及雨污混接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
① 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规划收集与整理;
② 已建、在建排水管网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③ 已建、在建排水管网现场复核与探测;
④ 排水口调查;
⑤ 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缺陷检测与评估;
⑥ 雨污混接调查与评估。
3.4调查区域划分
在不打破本行政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城乡空间布局,以相对独立的排水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辖区划成若干排水调查区域。建议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
排水调查区域划分宜突出主要涉水污染源分布类型,重点分为:(1)居住小区;(2)旧城区;(3)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郊村);(4)镇(街道)建成区和特色小镇;(5)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6)六小行业、沿街店铺集聚区;(7)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码头、景区、宾馆等人口密集单位等七大类功能区块。
3.5排查工作方式划分
采用地上、地下结合全覆盖深度排查方式进行排查。
地上排查针对于地上部分的所有涉水污染源的排查、包含落水管、洗手池、洗手槽、固废物、隔油器、阳台水、洗衣机、卫生间、生产车间、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基础性资料收集、入户调查、排水处理设施等非排水管网的排查,对雨污井进行标志标识并注明来源去向,地下摸排主要针对于排水管道、排水沟、暗渠、箱涵、沟渠、泵站等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深度排查。
3.6调查程序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基本程序宜包括下列内容:
(1)接收任务(委托);
(2)调查区域划分;
(3)资料收集及整理;
(4)现场踏勘(包含1级2级3级管网的测绘);
(5)编写调查技术设计文本(文本经采购人认可后开展现场调查);
(6)现场调查;
(7)编写调查报告书;
(8)提交调查成果;
(9)成果检查验收与归档(排查成果申请验收前需开展自主复核或者技术校对评估);
(10)复核并出具整改复核报告。
3.7调查方法
临海市河头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深度排查服务项目划分单元网格,采取“点、线、面、网”整体推进,地毯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理清排水设施、污染源和排水口底数,为建设信息化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3.8调查人员
供应商应根据本服务项目的招标内容、作业要求等合理的配置作业班组及人员。人员须在合同签订前组建完毕并经采购人同意。如采购人要求增加作业人员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其中人员配备及主要设备配置需要有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道工、工程资料整理人员、安全检查及防护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制图员等,管道检测人员、调查人员若干及符合排查需求的设备配置。
3.9调查成果
每个调查区域的调查工作结束后应收集整理好调查过程中原始记录材料,及时编写区块的调查报告书最终形成总体的调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背景、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已有资料利用情况、参照执行的规范、设备和人员投入、完成情况;
(2)技术路线及调查方法:技术路线、技术设备及手段;
(3)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现状;
(4)涉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估;
(5)排水设施的调查与探测;
(6)排水口调查与评估;
(7)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检测与评估;
(8)雨污混接调查与评估;
(9)调查评估结论;
(10)质量保证措施:各工序质量控制情况;
(11)问题及整改建议;
(12)附图、附录.
(13)复核报告
3.10.排查区域的排查技术要求:
3.10.1市政排水管网排查
排查范围 |
排查项目 |
技术方法 |
成果形式 |
市政排水管网(含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公共管网部分) |
1、所有建成道路下市政排水管道、非道路下市政排水管道、污水接户管道及各类排水附属设施。市政管网的排查要与其他建设单元排查区域相结合,注意市政道路管网与工业区、生活小区和其他类建设单元的关联和责任划分,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查只到接入口,接入口以上归各区域的排查范围。 2、普查的目的是获得市政排水管道位置、管径、连接关系、污水井管内底标高、排水管材质、管道走向、管道构筑物或附属物等的信息。 |
镇建成区的市政排水管网采用人工调查、潜望镜排查或CCTV检测,必要时进行管网疏通、清淤、土方外运等;具体要求详见《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台治水办〔2018〕82号)。 |
1、排查记录表,排查图纸,排查报告; 2、按照区块划分、每个区块一张管网总图; 3、报告的格式、内容详见《临海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报告格式(参考样本)》,并参考《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DB33/T 2450.1-2022),《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排查》(DB33/T 2450.2-2022),《台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台治水办〔2018〕82号 |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