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条 项目实施背景
(一)数字城管运行情况简介
滁州市数字城管系统平台于2017年11月5日建成运行,管理范围覆盖本市约110平方公里建成区,共划分73个社区网格,累计普查566849个部件,共涉及5个区管委会、13个街道、73个社区、25个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内容涵盖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等领域,立足滁州实际,通过信息数字技术,构建反应快速、权责明晰、处置及时、运转高效、外部评价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项目运行调整
因新年度数字城管将不再承担信息采集任务,为保障完成省住建部考核任务,通过建立专业核查员队伍进行网格案件上报情况抽查、处置情况抽验复核,专业坐席队伍对网格化平台推送的案件进行质量复核来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新年度数字城管督查考评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第二条 项目实施队伍的组建
(一)队伍组建
1.本期招标服务外包人员数量:人员配置以满足工作要求为主,核查员、中心坐席员、驾驶员、管理员、项目经理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包含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驾驶员2名)。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中标人可采用科技化手段优化部分人员。
2.核查员条件:
(1)文化程度:高中(职高)文化程度以上。
(2)年龄:20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有为数字城管服务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复退军人优先。
3.中心坐席员条件:
(1)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管理、文秘、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为主。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性别:女性优先
(4)其他要求:能够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复退军人优先。
4.管理人员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2)具有“数字城管”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文档编写能力。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户外巡查值勤。
(5)其他要求:作风正派,管理有方,有吃苦精神、团队精神和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
(6)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人员培训要求
1.使工作人员了解数字城管相关常识,数字城管运用的相关信息技术、发展目标、组织结构和各职务作用等。
2.使工作人员熟悉我市的责任网格划分,标准化的巡查方式。
3.使工作人员熟悉数字城管管理事部件标准、立结案规范。
4.使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复核、坐席工作的具体流程、制度、岗位规范;牢记职业道德。
5.对工作人员进行“复核终端”手机使用培训,使其熟练使用复核终端。
6.每年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学习。
7.中标人须保证一年内人员变动率不能超过30%。中标人应提供确保此项目标实现的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中标人应提供员工工作休假管理制度,月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劳动保障相关管理办法等。
8.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必须为工作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五险及工作范围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应负责工作所必须的劳保用品。假如中标人与核查员等工作人员产生劳务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三)服务内容要求
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在“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网格员案件上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抽验核查;对皖事通、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负责对区级平台系统推送案件涉及市直单位的审核派遣、结案等;负责对区级平台系统推送案件质量进行审核;以及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具体工作如下(但不限于):
1.中标人负责组建本项目核查员及中心坐席队伍,包括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守法守纪教育、考核监督、佣金等各项费用发放、按时交纳人员社保五险等;
2.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督查考评操作流程的标准规范、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包括 核实核查、专项督查、各岗位人员(包括核查人员、管理人员、坐席人员等)管理办法、考勤管理、绩效和奖惩考核制度等,还须分析项目在服务期间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3.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城市管理标准,以人工巡查的方式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网格员案件上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抽验核查;负责对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过皖事通等不同途径反馈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反馈;
4.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城市管理标准,负责对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受理立案、指挥派遣的问题,进行核查结案;
5.负责组织人员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提供坐席服务,负责数字城管系统案件的正常流转、各项数据统计汇总等相关工作;
6.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督查服务;
7.服从采购人管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和业务指导,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其它任务。
(四)人员装备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服务外包人员标准制式工装(春秋款和夏款各两套/人),并提供服装样式图,具体男女款式套数以上岗人员性别比例而定。并为督查考评人员提供反光背心。
坐席员工装要求:
夏款:女士:短袖衬衣、长裤;
男士:短袖衬衣、长裤、领带;
春秋款:女士:长袖衬衣、 长裤及外套;
男士:长袖衬衣、长裤及外套;
(五)“复核终端”的配置和管理
1.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提供35部(含5部领导通)复核终端设备,中标人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办法,“复核终端”所产生的无线通信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所有设备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通信,一经发现用于工作之外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缴纳超出费用部分,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纳入月度考核工作。
2.中标人应制定“复核终端”管理使用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复核终端”的正常使用。并同本市数字城管系统无缝对接。
3.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复核终端”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工作单元的巡查考评行径路线,并定人定机上报名单。
4.中标人从采购人处领取的“复核终端”待合同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清点设备数量和完好情况,据实核算。
(六)法律责任
1、中标人负责服务内容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安全教育,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3、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在服务期限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服务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影响,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市级及以上媒体一年内连续两次通报或者累计达到3次的,合同予以解除。
5、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高温等造成人身损害。
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有违反,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项目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
(一)实施范围:滁州市数字城市管理覆盖的110平方公里区域。
(二)实施时间:每日上班时间上午为8:0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正常排班,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灵活调整,法定节假日根据招标方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员工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三年期)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大写:玖佰万元)。
(二)合同金额说明
1.人员工资、福利、培训等费用。包括投标人为正确地完全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核算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滁州市有关劳动、税务、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特别是员工工资和社保,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包括承包期内的员工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劳保福利、社保五险缴纳、工伤费、培训费、坐席服装费用、设备购置维修费、交通费、住宿费、通信费、不可预见或应急任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投标人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社保五险缴纳、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夜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其中:
人员工资标准:核查员、中心坐席员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人/月,驾驶员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3500元/人/月,项目管理员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4000元/人/月,项目经理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6000元/人/月。服务外包人员服装费用不低于2000元/人;员工加班费用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发放;福利费用按照1050元/人/年计算。
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滁州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滁州市人社部门咨询)。
(2)人员培训费用;
(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
(4)公司各类办公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电话、网络、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
(5)其他如员工月度考核奖励相关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剩余部分按季度支付原则,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季度考核结果在下一季度支付中体现。
2.服务费由采购人依据相关考核标准按月考核,并根据得分情况每季兑付给中标人。
每季度服务费计算公式为:每季度服务费=年合同金额/4-上一季度中标人考核扣款金额。
3.中标人月考核得分≥90分,则评价为优秀,不纳入考核;80分≤中标人月考核得分<90分,则扣除(90-中标人月考核得分)*1万元的年服务费;中标人月考核得分<80分,则扣除(90-中标人月考核得分)*3万元的年服务费;中标人月考核得分小于80分的,采购人在扣除服务费的前提下有权向中标人提出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连续三个月或在年度服务期内累积四个月低于80分,视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外包合同。
4.合同期内,如因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员工资增长以及社保五险基数增长,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向政府请示提高上述人员佣金标准、社保费用以及相应增加的中标人管理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追加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