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城镇社区作为城市建设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完善提升城镇社区建设治理,对我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区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风貌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1〕69号)和2022年1月7日召开的全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视频培训会议精神,杭州13个区(县市)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梳理和掌握各区(县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核心内容,制定杭州市未来社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社区建设,特编制《杭州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汇总》。
二、汇总范围
杭州市各区(县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明确的规划范围,包含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共13个区(县市)。
三、汇总内容
根据《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符合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基于13个区(县市)编制的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对全市城镇社区现状情况、目标策略以及规划建设指引进行汇总和分析。主要包括:
(1)对杭州市各区(县市)城镇社区涉及镇街、村社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具体包含现状人口、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
(2)明确杭州市城镇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近期目标以及建设策略。
(3)对杭州市各区(县市)城镇社区的社区单元划分进行汇总分析,同时明确各区(县市)15分钟生活圈建设指引、城镇社区(5分钟生活圈)建设指引相关要求。
(4)提出杭州市未来社区近期建设计划,明确近期未来社区相关建设指引要求。
(5)探索未来社区规划和建设落地保障要求,提出管控与实施建议。
(6)落实汇总成果数字化要求,强化成果数字化呈现和展示。
四、汇总依据
1、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规划建设集成改革方案》的通知【浙风貌(2022)3号】;
2、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浙江省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3、省风貌办关于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创建联动机制的通知;
4、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5、杭州市城镇未来社区验收办法(试行);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7、《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
9、《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10、《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修订)》;
11、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等。
五、成果形式
1、规划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及必要的附件等。
2、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pt格式)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dwg格式与jpg格式,且电子文件必须为可编辑)。涉及空间位置的现状与规划汇总成果的电子文件须以数字化形式(ArcGIS格式)提交。
六、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实施单位要求
1、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须经验丰富,项目组成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及职称。
八、服务要求
1、对项目背景、现状、目标、任务、内容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研究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2、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
3、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九、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
序号 |
付款比例(%) |
付款方式 |
1 |
50 |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30 |
提交中间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20 |
成果终稿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2、验收标准:通过专家及部门对规划编制成果的验收。
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
十、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响应将被拒绝。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供应商应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价格按比例扣除后评审。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