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专家咨询、宣传、技术报告及影像制作等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要求:500日历天。
3、采购预算: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要求
1、工作内容:成交人需编写扬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技术报告,并拍摄创建工作影像片及图片资料,影像短片不得少于5分钟,费用报价不得超过25万元。成交人需协助做好邀请、接待专家指导创建和初步验收等服务,不少于4次,并承担所有费用,协助做好2023年住建部专家验收、调查、考评等相关工作,费用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和氛围营造,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2万元;协助做好创建台帐资料整理归档,做好城市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收集准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3万元。供应商报价列请明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交付形式:技术报告、影像片及完成相关工作的影像、图片资料以U盘形式或硬盘拷贝交与采购人留存,并提供有关凭据。
3、创建工作技术报告不少于2万字,主题明确、内容全面、逻辑清晰、图文并茂、文字流畅;技术报告影像片用横屏方式拍摄或制作,需满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特色要求,在开头出现片名,配音时,字幕须行文规范,无错别字,画面要求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和抖动现象,声音音质清晰,无明显噪音,播放流畅、稳定。
4、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中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终身负责,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他人无涉。
5、知识产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成交供应商须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在本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无论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在未经采购方许可情况下,实施方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信息等,以保护采购方商业秘密。如有违反,采购方有权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