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精神,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静海区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区。农村宅基地摸底调查工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将分别于2022年底、2023年3月接受市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农业部验收。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和《静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区宅改专班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摸底调查工作。
2.工作和目标:完成静海区17余万户、约43万人的人、地、房等信息相关数据整理、宗地图加工制作,形成静海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及成果分析报告,建立静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台账,按计划完成市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农业部验收。
3.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4.项目预算:370万元。
5.工期要求:计划分别于2022年底、2023年3月接受市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农业部验收,具体工期按照农业部、市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及我区宅改专班的安排进行调整。
(二)作业依据
1.《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23号)
2.《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45号)
3.《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58号)
4.《静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免责条款:
1.服务过程中发生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均与采购人无关,因此产生的相关处罚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2.服务供应商负责人员的一切保险费用,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成交单位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