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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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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110000315660 发布时间:2022-11-11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唐山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

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采购说明

唐山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充满活力而和谐有序的美好社会的基本路径,而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对于提高我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唐山市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出席会议并讲话,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要坚持社会共治、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完善社会治理机制,理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着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社会治安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30.25 万元(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唐山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采购清单

序号

平台

系统

单位

数量

1

 

 

 

 

业务拓展升级平台

基础业务协同系统

 

 

 

 

1

 

 

 

 

2

社区电子台账系统

3

证件自动识别系统

4

网络舆情监管系统对接展示

5

网格走访系统

6

公众信用系统

7

运行态势系统

8

市域社会治理千分制督导系统

9

民情民意分析系统

10

 

平安建设监测平台

平安指数系统

 

1

 

11

重点场所检查系统

12

综合考核评价系统

13

维稳信息管理系统

14

 

 

 

 

 

矛盾纠纷调解平台

矛调综合展示系统

 

 

 

 

 

1

 

 

 

 

 

15

矛调登记受理系统

16

窗口调解系统

17

司法确认系统

18

行政争议系统

19

调解室管理系统

20

排班管理系统

21

复查复核管理系统

22

联合调解系统

23

绩效考核系统

24

 

视频监督指挥平台

综合指挥调度系统

 

1

 

25

综治视联网整合系统

26

视频整合智能识别系统

27

智慧文明小区系统

28

平台对接接口开发

系统外部接口

1

29

数据处理

人房数据梳理

1

30

 

基础业务承载平台

模块化机房系统

 

1

 

31

业务显示系统

32

多媒体音频系统

33

无纸化办公系统

(二)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

1.1业务拓展升级平台

实现综治业务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结合智慧社区、矛盾调解、网络舆情监管系统的建设,实现实有人口、矛盾纠纷等各类数据实时共享,为深度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拓展

实时监测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专题模块的运行态势功能,并将结果态势可视化呈现出来。通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台动态实时的掌握有关情况,抢占处置问题的时间点,确保案件、事件处置及时高效,及时通过平台分析社会舆情、民情民意,实现听民意、解民忧、集民智, 向社会大众宣传展示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气象。

1.1.1基础业务协同系统

依托智慧唐山城乡网格化平台的基础框架进行二次定制化开发,将基础业务协同系统拓展升级建设,在原有的城乡网格化平台的业务中台系统中增加区县的功能使用及业务流程改造,供派遣员、指挥长、处置部门等对社会治理问题立案后进行处置的应用系统,将现有城乡网格化平台 2000 名人员的承载量提升到支持 92000 余名政法委一线网格员的使用参与。通过该系统网格员采集问题、派遣员或指挥长可对受理员或值班长立案交办过来的案件进行派遣、回退,还可对处置中所有案件进行督办;处置部门可对处置后的问题进行处置反馈。同步在系统平台数据部分与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的其他平台业务实现业务互动。包括流程重建、权限重构、派遣处置等功能。

1.1.2社区电子台账系统

社区电子台账的信息化管理,让社区“减负”不减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社区台账电子化,通过电子化台账有效摆脱纸质台帐的重复和繁重,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切实为基层减负。包括元数据配置、页面模块配置、字典表配置和数据上报等功能。

1.1.3证件自动识别系统

证件识别作为基层减负的有效工具,依托 AI 人工智能的 OCR 技术,实现对身份证、户口本信息的自动识别,改变传统方式下基层工作人员需要手动录入的工作方式,便于基层工作人员快捷、准确的采集信息。包括身份证识别、户口本识别和综合检查功能。

1.1.4网络舆情监管系统对接展示

1.1.4.1舆情数据专题展示系统

将网信办舆情系统里从互联网上采集最近涉及某类问题的文章、报道等信息,根据舆情数据,梳理制作专题展示页面,为唐山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舆情研判提供重要参考及展示。包括舆情数据分析和突发事件分析。

1.1.4.2网信办舆情系统对接

与网信办舆情系统结合政法委实际工作开展,将网信办舆情系统中的各大网站搜索引擎,进行相关数据对接。

1.1.4.3舆情统计报告

对接进入系统的数据,根据政法委工作要求,支持自动生成舆情统计报告。

1.1.5网格走访系统

网格走访供监督员、管控转班使用,后台需可配置重点人员的走访规则,管控专班根据规则对责任区域内重点人进行侧面走访,执法人员可根据部门下发的走访任务对辖县内相关重点人进行走访,及时了解重点人的现状动态,对于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包括走访规则管理、辖区人员管理和特殊人员管理等功能。

1.1.6公众信用系统

参照银行管理理念和银行运行机制,以技术为载体,推进城市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居民在社会活动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友善的行为转化为信用积分(道德币),将每个“储户”的信用积分(道德币)记录公众信用系统中,当“储户”遇到困难需要别人帮助时,还可从公众信用系统中支取出信用积分(道德币),得到其他“储户”的帮助。主要功能模块包含:工单管理、团体活动、爱心超市、积分仓库、积分结算等功能。

1.1.7运行态势系统

基于市域社会治理涉及的基础数据、相关业务数据等进行综合多维分析,同时将案件、人员、网格等数据与GIS地图联动,实现各级领导对责任辖区综合业务整体态势宏观掌握,以及对重大突发社会治安事件进行现场联动指挥。包括综合展示、网格信息、网格员、案件统计等功能。

1.1.8市域社会治理千分制督导系统

基于市域社会治理千分制工作指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考核指标,定义本地化的考核任务,并明确自评标准、负责部门完成时限,实现试点工作的自评工作,主要包括评分

模块和领导工作台两个模块。

1.1.9民情民意分析系统

民情民意分析系统致力于将原有的市民办事过程优化,为人们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提升服务的获得感,着眼于便民这一出发点,重点体现出服务的本质。让人民有渠道表达参与城市管理的诉求,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提高城市生活水平。包括受理情况、民意热点、案件分布地图等功能。

1.2平安建设监测平台

实现平安指数数据的分析研判、考核评价,及时客观地反映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状况,加强平安建设的过程性控制和自动化考核,提升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2.1平安指数系统

“平安指数”是大数据时代提升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参考依据,是衡量城市平安建设状况各项客观指标的综合相对数,能客观反映一地的社会平安状况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它坚持“大平安”的理念、构建“纯客观、重结果”的指标体系,将发挥平安建设的“指挥棒”作用。

通过建立平安指数指标体系,从治安、维稳、综治、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选取相关领域的代表性指标,客观展现全市不同领域的安全状况,通过数据量化分析,科学监测、评估社会安全稳定状况,预警社会风险,为领导做出决策在宏观层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包括首页、平安指数分布、指数综合展示等功能。

1.2.2重点场所检查系统

重点场所检查融合包括城管、综治、安监、环保等检查工作内容,实现在以“问题导向”的管理模式向“日常检查”的管理模式的转变,通过重点场所检查系统彻底将隐患问题在源头解决,建立起快速、高效的问题处置体系。系统提供针对各个不同部门的各类型检查功能的动态配置和管理,能够适应检查事项的不断变化,并提供分类汇总和统计功能,也能自定义各项检查任务并自动预警分析。依托不同的检查类型,形成各部门所需的检查任务数据。包括周期任务管理、临时任务管理、主动检查管理等功能。

1.2.3综合考核评价系统

考评系统不但支持社会治理宏观工作进行评价分析,还可以支持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评价分析。综合型考评系统能够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服务,针对接入的应用系统进行服务事项业务流程、监督评价节点、监督评价规则、监督评价数据格式等内容的梳理,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实现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的实时报送与反馈机制,建立“无缝集成、实时共享、可扩展、可重用”的科学考评体系。

1.2.3.1综合评价子系统

综合评价子系统是基于统一网格受理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运用综合考评模型,实时或定期统计技术,将信息化技术、监督考评的工作模式应用到社会治理中。通过信息存储和信息查询,实现对历史数据实时或定期的统计,并通过社会治理考评体系数学建模运算评比等级,将其以图形化或表格化的方式显示出来。通过系统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监督达到主动、精确、快速、直观和统一的目标,从而实现完善的社会治理考评体系,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监督机制。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等功能。

1.2.3.2评价指标管理子系统

评价考评包括填报核查和现场检查两种考核形式。考评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每类考核指标下细分检查项。核查类指标主要是通过各个被考评城市主动填报各类指标的相关数据;检查类指标主要通过考评专家成员到达被考评城市现场,进行现场检查打分;检查项属于具体的考评细则,对应于填报核查指标中的填报细项和现场检查指标中的检查细项。包括指标类别管理、指标名称管理、指标说明管理等。

1.2.3.3考核申报子系统

针对相关部门、人员主动作为的案件,系统支持部门或人员主动提出申报,由考核部门通过多级审核确认,对考核结果进行加分。包括我要申报、申报查询、申报审核等功能。

1.2.3.4考核申诉子系统

针对部分因统计出错、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客观问题导致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支持处置部门提出申诉,然后由考核部门通过多级审核确认,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改。同时,针

对处置部门主动作为的案件,支持处置部门提出申报,由考核部门通过多级审核确认,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改(考核加分)。包括监控统计指标、申诉申报流程等功能。

1.2.3.5评价结果反查子系统

用于对统计后的评价结果进行反查,方便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对超时、错派案卷等情况进行查询,展示相关案卷的详细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支持反查列表字段的设置与反查结果的导出、打印。包括区域评价结果反查、部门评价结果反查、岗位评价结果反查等功能。

1.2.4维稳信息管理系统

针对当前涉稳人员/涉稳群体管控工作存在的管理趋于弱化、漏管失控增多、信息资源共享低、管控手段单一、实战效能不佳等问题,结合区域综治维稳工作现状,建设对涉稳人员/涉稳群体进行信息归集、监管,并建立问题处置体系以及统计分析功能,以实现社会治安的网格化防控,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包括涉稳人员信息管理、涉稳群体信息管理、预警登记模块、维稳事件审核模块、维稳事件附件模块、维稳事件作废模块等。

1.3矛盾纠纷调解平台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构建人民、行政、司法三方调解的有机衔接体系,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多元化局面的形成;建立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解决工作体系。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可以从时间、领域各维度深入分析矛盾当事人、矛盾事项、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成因,预测趋势。并采用多元化的展现方式形成一站式矛盾调处看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置,辅助领导决策。

1.3.1矛调综合展示系统

以多样化的方式展示矛调中心登记总量、受理情况、办结情况等统计数据,从时间、领域各维度深入分析矛盾当事人、矛盾事项、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掌握成因,预测趋势。对每天、每周、每月的主要矛盾指标、受理情况、调解情况、热点问题、趋势分析等数据进行统计,并采用多元化的展现方式形成一站式矛盾调处看板,及时发现问题,辅助领导决策。包括标准化自查综合分析模块、临时性督查综合分析模块、矛调展示一张图模块。

1.3.2矛调登记受理系统

矛盾事件录入受理系统,登记当事人信息以及事件信息,登记后根据矛盾事件的类型及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受理该案件,若该案件不属于本辖区,或者该类型矛盾不属于矛调的调解范围等情况,均可选择不予受理。不管是否受理,均需告知当事人。包括矛调登记、事件核实、矛调受理等。

1.3.3窗口调解系统

若矛盾事件较为简单,并且属于本窗口所在部门管辖范围内便于处置的,则可在窗口直接进行调处化解,将调处过程以及调处结果上传系统,经结案审核通过后,则可结案归档。包括调解中模块和已调解模块。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3.4司法确认系统

联合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选择是否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应。若选择不进行司法确认,则该案件直接到结案审核环节。包括待确认和已确认模块。

1.3.5行政争议系统

行政争议作为的重要工作之一,系统建设主要为各级机构服务,实现可在线办理行政争议业务,对行政争议的办理过程、审批意见进行留痕管理。包括行政争议办理模块、业务流程批转模块、超时提醒模块、争议案卷导出模块等。

1.3.6调解室管理系统

该系统支持搜索查询模块、新增分组模块、新增调解室模块等。

1.3.7排班管理系统

支持搜素查询模块和新增排班模块。

1.3.8复查复核管理系统

若矛盾纠纷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可选择发起复查申请,依法由原办理机关的上一

级行政机关对该事项处理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查意见。若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事项复查意见不服或复查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复查意见,则可申请复核,依法由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事项复查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核意见。包括复查待受理模块、复查已受理模块、复查不予受理模块、复查不再受理模块、复查待复查模块等。

1.3.9联合调解系统

若矛盾事件属于疑难矛盾纠纷,则需要进行联合调解,联合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对应三类不同的部门,联合调处时需在三类部门中选择一个主办部门,一个或多个协办部门共同调解,选择调解室以及调解时间,到达该时间,各部门到制定调解室进行联合调解。调解后,由主办部门上传调解过程以及调解结果,协办部门对主办部门上传的材料进行确认,待所有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调解成功,可选择是否进行司法确认(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司法确认并通过结案审核后归档;调解不成功,进入行政争议、诉讼或劳动仲裁流程。包括部门选择模块、时间制定模块、调节结果模块。

1.3.10绩效考核系统

为了使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可依照法定职责,对同级工作部门和下级机构处理矛盾纠纷的情况予以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督办的内容和工作模式,由上级工作机构向下级机构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下达督查任务,了解办理情况,接收督查情况反馈;行政机关根据督办事项来源进行立案,并按照要求办理督查事项,及时进行反馈和报告;上级交办机构督查办理情况,及时响应办理需求,向领导反馈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形成督查业务整体运行“闭环”管理。包括人员综合评价模块、事件处理考评模块、区域考评模块等。

1.4视频监督指挥平台

1.4.1综合指挥调度系统

实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统一,办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和联动管理,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任务分发、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体系中进行流转办理和协同配合。统一业务受理模块根据问题的类型、性质、详情事由等信息,结合《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管理指挥手册》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派遣、核查、回访。包括

PC端联系人管理、PC端群组互动、PC端案卷讨论、移动端联系人管理、移动端即时通信等。

1.4.2综治视联网整合系统

系统包括综治视联网信息管理模块、综治视联网统计分析模块、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屏监控信息管理模块等。

1.4.3视频整合智能识别系统

整合现有唐山市重点区域的视频资源,通过各种支持RTSP视频流、GB/T-28181协议的监控设备或者第三方视频管理平台进行视频接入,实现事件智能分析。

本次计划接入视频监控设备100路,视频资源所在网络为互联网和政务外网。

按照“机器补人”的管理思路,采用视频智能识别技术、AI技术等,实现对人群聚集、出店经营、无证经营游商、非法户外小广告、乱堆物料、沿街晾晒、违规撑伞等社会治理多发频发违规场景的智能化抓拍,自动识别出相应类别,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推送给相关部门处置。包括识别成效模块、识别类型模块、实时识别模块、设备状态模块等。

1.4.4智慧文明小区系统

小区档案:展示小区的基本数据情况,包括:人员档案、车辆档案、房屋档案、重点关注、互联网视频监控、出入口以及智慧文明小区数量。

房屋统计:统计所有智慧文明小区的房屋情况,包括自住、办公、出租、空置。房屋统计展示各智慧文明小区排名情况,可选择排序方式,包括:自住、办公、出租、空置。

人员类别统计:统计所有智慧文明小区中的社会治理力量和特殊人群数量,其中社会治理力量包括:党员、党代表、政协委员、老复员、人大代表、老教师、老干部、社区志愿者。。

1.5平台对接接口开发

1.5.1系统外部接口

系统支持包括与智慧唐山网格化系统对接、与市场监管系统对接、与民政系统对接、与人社系统对接的能力。

1.6数据处理

1.6.1人房数据梳理

对于汇聚收集的各类来源数据,存在着不标准、不完整、数据重复、不一致、甚至错误等质量问题。通过建设通用的ETL工具对数据进行抽取、加载、转换,对繁冗的数据进行标

准化的清洗加工、融合和梳理,从中分离、提取有用的信息进行深化应用。形成以人、法人、房屋等相关完整信息视图,对错误数据进行修复,将不完整或缺失的数据进行补全,对不规范的数据的进行归一化处理。包括以下数据内容:人口数据清洗、房屋数据清洗、房屋热区图斑、人房关联。

1.7基础业务承载平台

实现唐山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信息按需展示,实现会议室的多媒体会议功能,满足简洁流畅的会议过程、逼真传神的听觉效果、清晰舒适的视频显示、媒体音视频信号源矩阵切换和中央集成控制等要求,为领导决策、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执法取证提供及时、可靠的图像信息。并能实现在平台上的相关音、视频服务,如视频监控、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现场直播、电视邮件、信息发布等,满足指挥中心日常指挥调度、会议召开、议程表决等需求。为市域治理智能化平台系统提供稳定高效的运行环境,并确保后期业务扩展需求。

1.7.1模块化机房系统

提供机房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可靠、长期、稳定的运行环境。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集成了机柜系统、配电系统、制冷系统和监控系统等模块。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等特点。可减少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之间的互相干扰,减弱外部电磁场、电力杂波、潮气、灰尘等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使机房的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1.7.2业务显示系统

按照软件系统平台比例定制可视化显示系统,通过可视化显示系统,实现软件系统平台专题的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各个系统的信息,各系统信息在可视化显示系统上根据业务逻辑分布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以便于指挥平台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指挥调度决策的效率,增强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

1.7.3多媒体音频系统

系统支持集中管理所有音频设备。基于会议的不同需求,可对话筒信号、音源信号效果进行处理。可以根据现场环境设置效果,达到最佳使用状态。满足召开日常会议、多功能会议的讨论和表决等功能。建设一套集日常会议、视频会议、多功能会议为一体的系统,确保系统理念先进、性能稳定、功能完善、指挥高效。

1.7.4无纸化办公系统

提供强大的会议应用功能,包括会议信息上传、文件分发、阅读查看、文件批注、会议签到、投票表决、电子白板、文件交互传送等。参会人可以异步浏览、审阅、批注Word、XLS、PPT、PDF等各种格式的会议文件。采用图像编解码技术,支持每个席位可以独立汇报、广播本地画面到其他会议终端或可视化显示系统,完成会议室任何终端桌面信号的自由交互,使会议内容的呈现方式更加多样化。

五、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保及运维要求:中标人需提供一年(自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算)的免费质保与运维服务,包含定期与不定期的系统检修、故障排查等。维保期内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维保通知后10分钟内给予响应,1小时内到达,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解决完毕,重大故障8小时内解决完毕。

(四)培训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对系统使用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及各相关部门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达到熟练使用本系统的各项功能,并具有独立操作本系统软件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2、提供对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全面培训,包括一般使用人员的集中培训、系统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和有针对性的个别培训等,直到其达到熟练使用为止;

3、提供培训服务和培训资料,提供与系统配套的使用文档等文件资料。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项目初验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项目终验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具体以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为准)。

七、验收要求:

按照冀财采【2019】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投标文件和合同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及主要施工人员的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对标的物数量及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进行核实。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八、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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