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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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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140000316409 发布时间:2022-11-14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建德市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需求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预算价

(元)

备注

1

建德市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详见“〈二〉采购需求”

1

1350000.00

 

预算价:人民币(大写)600,000

¥:1350000.00

 

备注:以上金额包括人工工资、差旅费、通讯费、编制服务费、评审费、管理费、税金、验收、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采购需求

一) 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有关文件要求,在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组织实施2022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从而掌握我市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全面支撑我市国土空间治理。

二)总体目标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一是统筹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内外业调查,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监测区域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二是以 2022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遥感监测影像和地理国情图斑,通过县级实地内外业调查,市级检查、省级、国家级核查,全面掌握我市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形成建德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三)工作内容

1、根据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明确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范围要求,做好城镇建成区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和全域相关要素更新工作。一是空间信息细化调查。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对于是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非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监测时实地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发生变化的,如属于需要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地类,细化为三级类;如原地类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的,现地类不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相关信息的,对其范围进行标注。二是房屋建筑调查。城区监测范围内,按单体形式采集地上建筑物,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还需标注套(间)数。该项工作3年完成。2022年,将所有达到面积指标的房屋建筑上图,并标注占地面积属性;2023年,完成已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套(间)数属性调查;2024年,完成数据监测更新,补充新增房屋面并完善属性信息,将数据现势性统一到2024年。有条件地区可提前完成。三是其他空间信息补充调查。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最新监测影像,配合外业调查核查,对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调查。四是水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各类水利建设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河(湖)长制测绘成果、河湖海岸线变更信息,以及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河湖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责任范围内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五是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道路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相关的规划、建设、开通等信息,以及交通部门关于路网的最新专题数据,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道路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城市建设信息、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责任范围内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

2、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国家、省级提取下发的变化信息,以及利用本地区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得到的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全市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相关专题分析报告、报表及相关图件。

四)工作成果

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文档成果:包括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工作报告、质量检查检验报告等。数据成果: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成果等。统计分析评价成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业务管理要求开展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评价等各类报表文档成果。

2、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均要按照各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2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2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举证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五)工作要求

1、质量要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通过省市级核查验收,最终成果接受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质量抽查。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需要通过省级和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县级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三项差错率均低于 1%。

2、进度要求:按部省市方案的进度分批次完成相应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经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合格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并汇交省级;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变更调查工作任务,最终成果通过部省市三级核查验收。(如上级新政策下达,须做调整)。

3、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任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计划安排、实施部门和人员安排、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后续服务保障体系须健全,与采购人配合能高效落实。

4、人员要求 :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做出说明,同时做出落实承诺的有效保证。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或土地管理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不得少于15人且是相关专业人员。同时由专人负责协调项目对接,协助采购人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国土变更调查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需征求采购人意见。项目组需配备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涉密测绘成果人员岗位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相关人员。

(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人员变动不可超过总数的20%,若发生较大人员变动,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同意方可继续实施项目。

5、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先进的仪器设备、专用作业设备及工具

6、其他要求:

(1)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复制、修改、留存、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成交供应商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或者销毁。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二、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按部省市方案的进度分批次完成相应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经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合格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并汇交省级;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变更调查工作任务,最终成果通过部省市三级核查验收。(如上级新政策下达,须做调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投标人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实施计划。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成交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

3、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服务。

四、验收

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款的结算

采购人根据合同、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项目款,提交经自然资源部核查验收通过的调查监测成果,支付合同价的剩余项目款。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将结款申请1份、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合同复印件1份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的《建德市政府采购验收反馈表》(还需提供评审意见)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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