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2022 年 3 月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 号),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出台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指导文件。同年 6 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22〕23 号),是“十四五” 期间指导我市入河排污口工作的重要统领。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2022 年底前,各区要完成骨干河道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初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23 年底前, 完成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并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十四五期间,全市要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2022 年 8 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要求各区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摸 清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明确排放类型和来源,并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建立“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明确的入河排污口名录。
鉴于上述情况,将蓟州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以服务外包的方式,按照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合格的供应商,完成此项目工作。
本项目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蓟州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蓟州区蓟运河等 3 条一级河道、么河等
12 条二级河道以及重要支流、于桥水库等 10 重点湖库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和溯源。
参照国家《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和天津市入河(海)排污口调查溯源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工作要求,综合人工现场排查、遥感影像资料、无人机航测、无人船+测扫声呐等技术手段,对排查范围内的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整合建立全口径的入河(湖)排污口名录,全面掌握入河(湖)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
根据排污口排查结果,在现场排查基础上,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工作,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明确责任单位。通过现有资料核对、现场踏勘、监测数据辅助等手段, 对能现场查清来源的单一性质排污口,现场进行溯源核定;疑难排污口,根据现场需要, 使用监测等技术手段,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溯源。通过资料溯源、人工溯源等方式,溯清排污口的排放来源和排放类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 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已依法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将溯清排污口上游污染源,并核实排污口实际用途和排水水质审批文件是否一致。对于各类雨洪排口,将溯清排口上游是否存在污水汇入的可能性。
入河排排污口排查工作一、二级河道名单
序号 |
属性 |
名称 |
河道长度(km) |
完成年限 |
1. |
一级河道 |
蓟运河 |
25 |
2022 年底前 |
2. |
一级河道 |
泃河 |
81 |
2022 年底前 |
3. |
一级河道 |
州河 |
55 |
2022 年底前 |
4. |
二级河道 |
漳河 |
48 |
2023 年底前 |
5. |
二级河道 |
么河 |
12 |
2023 年底前 |
6. |
二级河道 |
引秃入漳 |
10.5 |
2023 年底前 |
7. |
二级河道 |
引辽入州 |
6 |
2023 年底前 |
8. |
二级河道 |
辽运河 |
14.1 |
2023 年底前 |
9. |
二级河道 |
兰泉河 |
22 |
2023 年底前 |
10. |
二级河道 |
引漳入州 |
3.6 |
2023 年底前 |
11. |
二级河道 |
引秃入泃 |
7 |
2023 年底前 |
12. |
二级河道 |
淋河 |
12 |
2023 年底前 |
13. |
二级河道 |
果河 |
13 |
2023 年底前 |
14. |
二级河道 |
黎河 |
6 |
2023 年底前 |
15. |
二级河道 |
沙河 |
6 |
2023 年底前 |
入河排排污口排查工作重点湖库名单
序号 |
属性 |
名称 |
完成年限 |
1 |
重点湖库 |
于桥水库 |
2022 年底前 |
2 |
重点湖库 |
杨庄水库 |
2022 年底前 |
3 |
重点湖库 |
新房子水库 |
2022 年底前 |
4 |
重点湖库 |
刘吉素水库 |
2022 年底前 |
5 |
重点湖库 |
官善水库 |
2022 年底前 |
6 |
重点湖库 |
三八水库 |
2022 年底前 |
7 |
重点湖库 |
郭家沟水库 |
2022 年底前 |
8 |
重点湖库 |
刘庄子水库 |
2022 年底前 |
9 |
重点湖库 |
赤霞峪水库 |
2022 年底前 |
10 |
重点湖库 |
穿芳峪水库 |
2022 年底前 |
排查排口范围包括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
工业排污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
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
其他排口细分为水利设施排口、交通设施排口和其他农业农村排口三小类。其中, 水利设施排口包括城市建成区雨洪排口、农村雨洪排口等;交通设施排口包括高速公路
(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排放口等;其他农业农村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