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政法一体化音视频协同应用提升建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211170000318829 文档页数:40页 所需下载券:10
政法一体化音视频协同应用提升建设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总说明

1. 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 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

2. 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3. 投标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4.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5. 本次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供应商成交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测评成果保密。

6. 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 采购内容

)总体建设目标

本项目利用建成的音视频集成应用平台,汇集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视频、执法记录仪等执法音视频证据材料,在平台实现转码、压缩、剪辑等加工,并与电子卷宗进行组卷。在保持现有政法一体化协同路径不变基础上,通过改造政法一体化平台及公检法业务系统协同功能,实现音视频证据能随卷宗材料一并在政法中心一体化平台、公检法端办案系统随案流转,可供检法工作人员实时查看、下载等应用。

二)建设要求

本项目主要在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基础上,将执法全过程的音视频录音录像、大容量的影像证据、数字证据集合成一个可视化数字卷宗,通过政法一体化协同交互,实现执法过程、影像证据、数字证据全程可视,作为数字卷宗的可视化佐证,真正实现办案全流程的质效感知。

对政法一体化、公安办案系统、检察院业务系统、法院业务系统同步升级协同应用改造,以提升音视频协同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功能需求

1. 一体化平台的升级改造

在现有一体化协同基础上,保持卷宗协同路径、方式不变,在卷宗中增加音视频证据随案交互,对协同环节中增加音视频证据读取、传输、保存等功能,和卷宗材料同时实现协同交互。

1.1 公安提请逮捕协同

对公安提请检察院逮捕的功能进行改造,升级音视频证据材料的随案流转模块。

1.2 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协同

对公安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功能进行改造,在移送审查起诉协同上增加音视频证据材料的传输流程。

1.3 公安到检察院的补充材料协同

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公安移送过来的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有缺失,可以将其退回公安并要求公安补充材料。

1.4 检察院到公安的退回补充侦查协同

在审查批捕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5 公安到检察院的补充侦查协同

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后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或者发现了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重新审查。

1.6 检察院提起公诉协同

对检察院提请公诉至法院的功能进行改造,在协同上需要升级音视频证据材料的传输机制。

1.7 检察院到法院补充材料协同

法院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检察院移送过来的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有缺失,可以将其退回检察院并要求检察院补充材料。

2. 公安办案系统升级改造

2.1 电子卷宗系统改造

针对一体化协同所需数据格式、传输方式等功能需求,对该执法办案系统现有的组卷、上传绑定、点播等功能集成改造,以达到一体化协同标准。

2.2 音视频证据模块改造

对进入办案系统的音视频进一步归类、标签,在上传材料模块中完善证据对应规则,将音视频证据和相应讯问录像、上传音视频目录对应,推送检察院时可选择性绑定卷宗推送。

2.3. 全过程视音频管理系统改造

提供执法视音频证据同步接口供影像数据管理平台调用,接口返回信息包含案件编码、执法视音频类型(处警、扣押、抓捕等)、执法视音频下载路径等,接口支持通过业务编号、机构代码、时间戳等参数进行增量数据同步,和集成平台联调、对接应用。

3. 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的升级改造

音视频证据同电子卷宗一并进入检察院业务系统,检察院工作人员可以在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上点击音视频列表,进行查看详情、音视频播放、音视频下载的操作。

3.1 提供列表展示

检察院办案人员通过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将公安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接收到服务器,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可根据卷宗音视频的类别自动生成音视频列表。

3.2 详情展示

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查看案件的详细信息,在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上查看案件编号、案件名称、最新上传时间、上传文件个数、上传文件总大小、上报人等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的详细内容。

3.3 音视频播放和下载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检察院办案人员可在线观看或下载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的情况,检察院端协同子系统可支持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的在线播放和下载。

4. 法院端一体化系统升级改造

音视频证据同卷宗材料随案流转到法院端一体化系统后,生成可以在线播放、下载音视频证据材料的链接。然后将包含可播放的URL地址的XML文件发送到办案办公平台,办案办公平台进行后续操作。

4.1 音视频证据材料的存储

随案移送过来的音视频证据材料和文书证据材料都存储在法院VPC。办案办公平台可以通过生成的链接对音视频证据材料进行播放。

4.2 音视频证据材料链接的生成

音视频证据材料随案移送到法院端一体卷系统后,自动生成音视频证据材料链接。

4.3 音视频证据材料链接的发送

法院端协同子系统提供接口,将音视频证据材料链接发送给法院端协同子系统。

4.4 音视频证据材料链接的接收

对法院端协同子系统进行改造,在电子卷宗部分增加了一个音视频材料的分类,对法院端一体化系统传过来的音视频证据材料的链接进行接收。

5. 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升级改造

5.1 电子卷宗新增功能

在办案办公平台的电子卷宗模块下新增音视频证据材料模块。法院端一体化系统发送过来的音视频证据材料的链接发送到音视频材料模块。

5.2 数字法庭功能升级

通过电子卷宗音视频证据材料入口进入数字法庭,数字法庭中新增刑事案件音视频证据材料接收接口、新增刑事案件音视频证据功能模块、新增外部链接证据材料音视频在线播放功能、新增外部链接证据材料音视频下载功能。

二、 其他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上线,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应包含项目经理1名,实施团队不少于5人。投标单位应熟悉本项目相关领域及关联单位的信息化技术架构及业务,保障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团队成员不更换。

(2)项目文档要求

项目竣工成果文档资料(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的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终以本项目采购人及监理单位要求为准),文档资料要装订成册,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

2.1软件的源程序及可执行代码。源程序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或可安装文件的形式提供;

2.2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

2.3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

(1)需求规格说明书(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

(2)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方案设计;

(3)数据库设计方案;

(4)软件安装维护手册;

(5)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6)软件系统的测试分析报告;

(7)培训资料(含系统演示操作视频)。

3、运维服务要求

(1)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解决。

(2)系统管理员的响应服务:供应商在维护期内对于在使用过程中用户系统管理员无法解决的紧急问题,供应商应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对于一般性的问题,供应商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用户系统管理员提供技术支持。

(3)定期环境检修服务:在系统投入运行后,供应商在维护期内,应派出技术人员实施定期现场例行巡检服务。

(4)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后,应为系统管理员建立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用户在使用方面的疑难,以及系统方面的疑难将由供应商专项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在线支持和问题解答。提供热线电话支持,传真和邮件响应。

(5)应用程序升级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在用户系统维护服务期间,用户可以免费享有使用供应商的本项目应用程序的升级服务,服务方式为供应商提供升级版本的程序及其文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培训要求

按照培训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提供详细的培训教材(含使用手册)和培训教师。

培训地点:甲方指定。

培训内容:进行系统运行管理培训、系统使用管理培训、应用系统使用培训;甲方使用人员可以熟悉各软件模块之间的业务关系,熟练掌握各软件系统模块的操作方法。通过相关培训能够使用软件开展工作,以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最大程度发挥系统的作用,给工作带来方便。

培训费用:本项目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食宿费用、场地费用、教材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可另外向采购人收费。

5、项目测试验收要求

系统的测试标准由买卖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系统完成、供应商自测运行正常,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供应商应配合第三方对系统的需求符合程度、技术状况、工程质量等进行测评并给出测试结论。

系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相关的付款条件,支付供应商相应款项。系统验收不合格时,供应商应负责修改系统,并在达到验收条件时,再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系统验收不合格产生的系统建设工作成本,由供应商承担。

6、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需求说明书、业务流程分析、使用说明书等完整文档包括但不仅限于:

《系统安装配置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操作手册》。

7、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

要求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并提出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保障措施;对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必须进行充分地测试,确认其正确性和可靠性。

(2)文档要求

提供详细易懂的安装、运行、验收测试等全套技术文档;所有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并且本项目所有文档应该按照所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写,并提供相应的应用培训。项目收尾阶段须移交所有技术文档。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待项目验收合格并试运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额70%。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