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审判执行管理应用平台项目招标技术参数
近年来,锦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审判执行智能化助推执法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智慧法院,不断提升了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
锦州法院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战略部署,以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需求、服务司法管理为理念,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促进审判和执行能力现代化,结合锦州法院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次采购项目。
序号 |
系统名称 |
数量 |
1 |
案件生效管理系统 |
1 |
2 |
辅助事务集约管理 |
1 |
3 |
跨域阅卷 |
1 |
4 |
案件评查系统 |
1 |
5 |
特殊类型案件管理系统 |
1 |
6 |
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分析系统 |
1 |
7 |
中院点对点信用惩戒系统 |
1 |
8 |
拍卖辅助管理系统 |
1 |
产品功能需求
可供法官、书记员对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生效审查,支持“左看右办”方式进行审查。
支持生效信息智能辅助审查,主要包括:
(1)对已经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可自动提示不能生效;
(2)对调解结案的案件,可自动提示生效时间;
(3)对通过送达系统送达的结案文书,可自动抓取送达数据,展示每个当事人结案文书送达情况。
支持查询范围授权,可根据案号、部门、结案日期、生效情况查询本院所有生效审查记录。对已经生效的记录,可查看裁判文书,并提供导出列表记录及批量下载生效裁判文书功能。
查询暂不能确定生效情况的文书记录,可根据案号、当事人、结案日期、审查日期查询记录,支持导出查询结果。
支持对当事人申请生效证明情况进行登记,录入的数据包括申请人、申请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用途等。
(1)支持读取身份证方式一键采集当事人身份信息;
(2)针对未生效案件可主动拦截,不允许出具生效证明;
(3)信息录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生效证明,支持自动签章及一键打印;
(4)生效证明申请信息可全程留痕,方便追溯,确保生效证明规范化管理。
对已经出具生效证明的信息进行查询,支持案号申请人、申请日期、案号条件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支持导出EXCEL表格。查询结果包括:案号、案由、承办部门、承办人、申请人信息、申请日期、申请用途等。
整合司法资源,剥离法官的事务类工作,实现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缩短办案周期。主要包括辅助事务提交、事务分配、事务办理与反馈、事务催办等功能。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提交的未完成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跟踪、催办、终止。
由庭室集约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司法辅助事项统一进行调度分派。该功能可设定任务查询范围权限,根据任务分配表,获取当前部门的待分配任务。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待办理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检索、任务办理、任务提醒。
任务管理是部门或院内管理人员使用的功能,用来监管任务的总体情况,主要是查询统计功能,并且能对未完成的任务进行催办和终止操作。
系统需要提供数据统计、超期催办和任务处理等三个功能。
任务发起是被业务系统调用的页面,各业务系统通过调用该页面向任务交办平台获取提交事务。
(1)验证及登录:系统提供身份验证登录方式,实现当事人或律师的系统登录功能。
(2)在办案卷正卷公开
系统可以自动列出当事人/代理人相关的案件列表,并可查看正卷内容。
(3)★电子档案(阅卷申请和阅卷查阅)
系统采取“授权模式”,实现对电子档案的使用管理,即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查阅申请,经法院审核授权后,方可进行查阅/打印法院已授权的档案。
1)获取身份信息:根据获取的身份信息进展验证登录。
2)选择案件:选择已归档案件。
3)借阅申请:登记借阅申请(原因、申请借阅电子档案信息)并提交,生成含二维码信息的借阅申请单。
4)查阅档案:经法院审核通过后,扫描借阅单二维码查阅电子档案。
5)打印卷宗:支持批量选择电子档案打印。
抽取案件的查询条件包括:年度、代字、当事人、案由、结案方式等。
(1)常规评查选取:常规评查选取,主要供评查管理部门随机选择或者根据输入的检索条件筛选案件并发起评查。常规评查案件选取支持上级法院选择下级法院案件发起评查。
(2)★重点评查选取:主要供评查管理部门随机选择或者根据输入的检索条件筛选案件并发起评查。重点评查案件选取支持上级法院选择下级法院案件发起评查。
(3)专项评查选取:主要供评查管理部门随机选择或者根据输入的检索条件筛选案件并发起评查。专项评查案件选取支持上级法院选择下级法院案件发起评查。
主要供评查管理员和评查小组组长使用,通过此功能设置主办人、评查小组成员。支持单个案件及批量案件分派,可以将案件分派到评查小组及小组成员。评查管理人员既可以仅设置评查小组,也可以设置评查小组、评查成员。
评查分派完成后,系统自动抓取当前案件关键信息,根据后台配置的规则,自动为案件选取并生成评查方案,供主办人和评查成员进行评查。
供主办人、评查成员对案件进行评查,主办人、评查成员可以单独进行打分,输入意见;各成员评查提交后,主办人对评查意见进行汇总打分,得出最终结论。可通过案号、提交部门、提交人、承办部门、承办人等条件筛选出待评查的案件。
主办人、评查成员在具体的评查办理页面,可查看提交评查的信息,以及本案的电子卷宗、档案卷、案件信息。并进行评查打分。当评查组成员评分完成后,由主评人进行评分汇总,得出最终的评查结论,制作评查报告,完成评查。
(1)评查跟踪:供院庭领导、评查管理人员使用,查询跟踪本院所有提交评查的案件评查情况。
(2)评查统计:用于院庭领导、评查管理人员统计本院评查案件数,按照评查主办人维度统计数据
(1)评查分类设置:用于设置三大类评查下的具体小类以及各小类的评查期限、评查结论等信息。
(2)评查方案维护:用于设置评查的方案以及将方案绑定到具体评查分类。
(3)评查指标设置:用于设置每个评查方案的指标,前提是必须先设置评查方案,打开该标签页时,如果未设置评查方案,给出提示。
(4)评查小组设置:供评查管理人员设置本院的评查组成员。
院庭长主动将未纳入特殊案件系统中的非特殊案件经过人工筛选,添加特殊案件标记并纳入特殊案件系统进行管理。
对于特殊案件类型标记有误的案件,系统提供修改特殊类型功能对已标记的特殊案件类型进行修改,或将特殊案件取消标记为非特殊案件。
对特殊案件列表中的每一个特殊案件,系统提供浏览案件详细信息、电子卷宗、档案整理卷、流程卡片、网上流转情况等功能,并支持对接第三方关联案件查询、类案检索系统查询关联案件信息的功能。
院庭长对纳入系统的特殊案件进行直接监管,发起监管时需要填写监管节点、监管意见内容等信息项,必要时需要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将监管意见发送给办案法官,达到办案法官在监管意见的指导下办案的目的。
院庭长对纳入系统的特殊案件进行督办,发起督办时需要填写督办类型、督办意见内容等信息项,必要时需要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将督办意见发送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可针对督办意见进行阶段性反馈。
对于未完成的监管意见和督办意见,院庭长可主动进行催办操作,以系统消息、手机短信等形式,催促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办理。
展示用户作为办案法官承办的所有特殊案件,用户通过该功能可查看案件信息、监管情况、督办意见等,并对后续的意见进行反馈操作。
办案法官对院庭长发起的监管意见进行反馈处理,需要填写具体的反馈内容,必要时可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将反馈内容提交给监管主体进行查看。支持监管意见和反馈一对多的形式。
办案法官对院庭长发起的督办意见进行反馈处理,需要填写具体的反馈内容,必要时可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将反馈内容提交给督办发起人进行查看。支持督办意见和反馈一对多的形式。
展示全院法院纳入特殊案件系统管理的案件,提供法院、承办部门、承办人、年度、案号、当事人、立案时间、结案时间、案件状态等多个查询条件用于查询案件,并可将查询结果按照承办法院、特殊案件类型进行分类展示。支持查询结果导出成Excel。
支持按照时间、审理法院、承办部门等维度对全院特殊案件数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受理特殊案件数(包含未结、已结、总计)、特殊案件类型、监管意见数(包含意见数和反馈数)、督办意见数(包含意见数和反馈数)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展示涉党政机关的未结案件列表,支持按照案号、案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性质、执行法院等多个条件查询筛选案件,针对查询结果,提供根据被执行人涉及案件数和执行标的金额的统计和排序功能。同时支持对查询结果和统计结果的导出功能。
支持按照时间、地区等维度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已结/未结案件数、执行到位金额、纳入预算案件、被执行人性质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支持按照时间、地区、案由等维度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已结/未结案件数、案件标的金额、终本案件数、申请执行金额、执行到位标的额、案件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司法救助人数/金额、集中保险救助人数/金额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需要开发对执行业务系统的数据采集接口,实现业务数据的初始全量和增量采集与转换。
数据加工清洗平台应实现不同数据库/数据仓库/数据集之间的数据迁移、转换和加工。
系统应支持设定不同数据权限的角色,不同权限可以看到的数据范围不同。
(1)首页支持展示新增财产信息总览,内容包括新增财产涉及的案件数量、涉及的被执行人数量、涉及终本案件情况。
(2)支持展示新增财产信息涉及案件信息的明细,内容包括案号、是否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名称、新增财产数量。
(3)支持跳转明细页面,查看新增财产的明细信息。
(1)系统应支持出现新增财产时,系统自动启动履约能力分析,并将新增信息推送到首页进行提醒。
(2)系统应支持从被执行人和案件两个维度,对履约风险进行分析,对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3)支持通过被执行人名称、证件号码、案号、承办人的模糊查询,对被执行人或者案件进行查询,并查看对应被执行人或案件的履约能力分析结果。
(4)系统应支持展示当前登录账号对应的法官所承办的所有未结执行案件信息,并支持在本功能中对案件启动履约能力分析。
(1)系统应支持履约能力分析结果展示。分析结果内容应包括:对被执行人履约风险的评估结果、履约风险详情、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案件当前的执行阶段、案件当前标的到位情况、财产更新信息、被执行人案件关联分析结果、关联案件标的履行率分析、被执行人财产分布情况、执行线索、执行措施、类案执行到位率分析等内容。
(2)被执行人财产分布情况需支持可视化形式展示财产分布情况,并支持查看本案查明和关联案件查明的所有财产信息,并且支持查看财产被控制的情况明细。
系统应支持通过时间轴的形式回溯查看被执行人履约能力的历史分析记录。
系统应支持根据自动分析的履约能力结果形成履约分析报告,支持报告的管理和下载功能。
(1)系统应支持以被执行人为中心进行关联案件的分析,将与被执行人相关联的案件和当事人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现。
(2)系统应支持关联分析中,自动分析三角债和多角债这两种特殊债务关系,并做重点展现。
(3)对于被分析的被执行人,若其社会关系存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系统支持分析并展示其社会关系的关联案件分析情况。
(1)系统应支持对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进行手动录入、信息维护和查看。
(2)支持对被执行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进行维护。
(1)系统应支持从“全市、全院、我的”三个案件数据范围,对近三年的实施类案件进行分析。
(2)功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实施类案件总数、终本案件总数、终本案件占比、实施类案件分布情况、近三年实施类案件走势、近三年实施类案件被执行人数走势、执行案由平均到位率TOP10、执行案由数量TOP10、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方式分布、案件中被执行人类型分布、案件申请标的金额分布。
统一数据来源,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库为失信人数据来源、以最高院限制高消费库为限高数据来源。首次采用全量采集,后续每日定时进行增量采集,增量采集的同时,校验案件信息的一致性,对于案件信息有变更的,进行案件信息重新采集。
(1)辖区失信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2)辖区失信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3)全国失信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4)全国失信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5)限制高消费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中的发布状态数据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6)限制高消费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发布、屏蔽、撤销、纠正状态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7)公开全量采集
全量采集一次性将公开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公开状态数据和案件信息汇总采集,以采集时间点为首次全量采集日期基点。
(8)公开增量采集
增量采集以首次采集基点为起始日期,每日增量采集被执行人公开状态(被执行人正在公开、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屏蔽待提交、被执行人屏蔽待审核、被执行人屏蔽驳回、被执行人已屏蔽)以及基本案件信息数据,并校验案件信息一致性。新增的数据直接入库,已经存在的数据校验案件信息并更新失信状态。
用于展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集中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执行法官可查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用于展示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执行法官可查询限制高消费的失信状态(发布、屏蔽、撤销)以及基本案件信息,系统同时支持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系统支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excel的格式导出。
协助执行单位在收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进行内部评估,对纳入失信惩戒体系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行为惩戒,并将惩戒结果反馈至法院。承办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各个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反馈的失信惩戒信息,也可根据系统的高级查询和模糊检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结果信息。系统可自动生成失信惩戒结果信息表,并支持打印。
集中全省的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公开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
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查询公开被执行人的公开状态(被执行人正在公开、被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屏蔽待提交、被执行人屏蔽待审核、被执行人屏蔽驳回、被执行人已屏蔽)以及基本案件信息。
集中全省的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公开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
承办人(执行法官)可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屏蔽被执行人已公开状态的被执行人信息。
统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屏蔽、撤销、纠正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统计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公开、屏蔽、撤销、纠正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统计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各协助执行单位参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各协助执行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获取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统计法院公开被执行人公开、屏蔽和案件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统计区间为年月,统计法院各月份失信和限高人员屏蔽、撤销、纠正情况,支持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以法院端为维度,根据不同采集类型、采集方式,统计并展示各法院采集日志记载表的数据信息,支持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2)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集中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3)限制高消费查询:用于展示全部正在发布的限制高消费人员信息,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限制高消费录入惩戒结果。
(4)失信惩戒: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针对本单位已经惩戒过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展示,未反馈的失信惩戒记录仍然可以进行编辑和反馈。
(5)协执惩戒统计
以协执单位端为维度,统计各协助执行单位参与失信惩戒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并支持以excel的格式导出。
(6)协执公开查询
集中公开被执行人信息,用于展示全部已公开状态的被执行人信息,与中国之行信息公开网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支持高级查询,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查询公开被执行人名单,并以excel的格式导出。同时,协助执行联合惩戒单位可针对每一个公开被执行人录入惩戒结果。
实现对系统用户部门及用户、协执单位及用户、系统角色、用户权限、用户证书等进行管理,监控系统运行日志。
(1)失信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失信信息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失信数据。
(2)限高信息获取接口
提供限制高消费数据获取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获取下载限制高消费数据。
(3)惩戒反馈接口
提供惩戒数据反馈接口服务,供各协执单位反馈失信惩戒结果数据。
输入上账号和密码之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行登录的操作,若没有账号和密码需要管理员提前进行添加。
开放给法院管理员,可对法院用户进行管理维护。
根据司法辅助工作的统一标准,可由各法院建立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名单库。
通过“拍辅委托”功能将案件委托给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若直接选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直接将案件进行委托,未在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案件将通过“摇号”功能进行委托。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任务事项进行审核操作,全程监管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情况。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拍辅服务费进行审核操作,目前支持按标的物进行收费。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客户咨询记录及咨询录音进行监管,保证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录入的预约看样客户信息进行监管,保证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根据系统中案件和标的物的信息,会推送给法官日常消息,案件解续封提醒和标的上拍提醒。
案件结算报表:显示案件服务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标的物信息、拍卖信息及成交信息。直观体现案件的整体情况。
拍辅机构辅助表:显示服务法院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整体服务情况。
开放给机构管理员,可对机构用户和组织架构进行管理维护。
法院设置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后,机构管理员需要在法院内设置一名法服主管,与法院对接日常事务性工作。
法院可以通过直接指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方式或者通过摇号的方式来分配案件。法拍卖辅助机构可以对案件、标的物进行管理。
法服主管可以对内外勤工作人员分配任务,以任务的形式对工作内容进行监管,内外勤完成任务后可提交至法官进行审核,如不需要审核,任务流转至法服主管。
在标的物成交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法服主管可以向法院提交服务费申请(按标的进行申请),法官会对申请的服务费进行审核。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客服可以创建客户咨询记录及上传咨询录音。法官可以根据咨询的情况来评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外勤工作人员可以创建预约看样客户信息,并确认客户是否到看样现场进行看样。
根据系统中案件和标的物的信息,会推送给法服主日常消息,案件解续封提醒和标的上拍提醒。
为保证软件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其先进性,并具有发展空间,在进行系统设计时,需要吸取国内外和其它法院的成功经验,采用成熟而先进的技术路线,具体要求如下:
采用J2EE应用架构和SOA体系结构;
系统技术架构采用分层的原则,服务化的思想进行设计
要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和数据仓库设计。
要开发面向服务架构的应用基础平台为管理系统的各子系统提供底层支持,整合各子系统的共用数据,构建统一的入口和通用的服务,提供一个支持信息访问、传递、以及协作的集成化环境;并采用产品线和工作流技术,以满足不同案件流程及同一案件流程不同业务模块组件便捷搭建的需要;应用基础平台的服务能够被其他应用系统调用。
为了确保与最高法院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保障既有资源的使用,本项目各子系统数据库基于主流数据库进行系统开发。
本项目涉及的应用软件需要支持法院现有的部署架构部署。
系统应达到一体化集成的要求,可对目前和将来建设的各类应用系统进行整合,满足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流程整合、界面集成、统一消息处理及统一登录的要求,综合解决各类系统之间数据重复录入、信息来源不一、不集中、不能互用互访的问题,具备集成接口及标准定义规范,实现对各级法院各项业务信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利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系统的测试标准由买卖双方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协商制定。
系统完成、供应商自测运行正常,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系统测试申请。提交测试的系统应是成熟产品,并提交相应测试文档。采购人组织的测试仅对系统的需求符合程度、技术状况、工程质量等给出测试结论。
系统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相关的付款条件,支付供应商相应款项。系统验收不合格时,供应商应负责修改系统,并在达到验收条件时,再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1)培训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培训计划,培训时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教材(含使用手册)和培训教师。
(2)培训内容
系统管理员培训要求:熟悉整个系统的软件结构、系统的配置;熟练掌握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与运行管理;熟练掌握系统的安装、检测、维护;熟练掌握排除故障的基本技术。
其它人员培训要求:了解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及操作步骤、一般故障及排除。
(3)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视频培训的培训方式进行。
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硬件设备智能审验捺签终端质保期为一年,智慧诉讼服务一体机、智慧阅卷服务一体机质保期为三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解决,提供系统的维护。
质保期满后,服务内容及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疑难问题(不危及运行)在24小时内答复用户。
重大问题(危及运行)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或通过网络远程处理。
特大问题(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在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并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
快速响应服务:对于紧急的问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当天处理。
系统管理员的响应服务:中标供应商在维护期内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法院系统管理员无法解决的紧急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另外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对于一般性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法院系统管理员提供技术支持。
定期环境检修服务:在系统投入运行后,中标供应商在维护期内,应派出技术人员实施定期现场例行巡检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用户使用信息,对网络环境的检查、清理,解答用户疑难,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法院信息化管理部门。
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投入运行后,应为系统管理员建立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用户在使用方面的疑难,以及系统方面的疑难将由中标供应商专项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在线支持和问题解答。提供热线电话支持,传真和邮件响应。
应用软件升级服务:维护服务期间,提供本项目软件应用功能的升级服务,服务方式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升级版本的程序及其文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