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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杉洋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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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40000324785 发布时间:2022-11-24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古田县杉洋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古田县是福建省重点林区县,也是全省38个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之一。全县土地总面积356.4119万亩,林地面积266.67万亩,森林面积257.4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2.27%。其中,商品林面积188.4789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78.5244万亩,活立木蓄积1092.81万立 方米,森林蓄积1046.46万立 方米。松林面积105.3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9.5%。

(一)疫情发生情况

  1. 疫情发生情况

2020年,古田县共发生枯死松树845株,分布面积为11033亩。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2021年,全县共发生枯死松树8992株,分布面积29473亩,松材线虫病疫情6389亩,分布在8个乡镇(含国 有林场)93个小班。2021年国家林草局公告确认古田县为松材线虫病疫区。

2022年,全县共发生枯死松树9952株,分布面积29063亩,松材线虫病疫情9871亩,分布在10个乡镇(含国 有林场)191个小班。

2. 202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共清理枯死松树9952株,完成除治性采伐9871亩,预防性采伐2504亩,以菌治虫4138亩,挂设诱捕器80套,引诱天牛2210头,完成打孔注药1000株,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防控任务。

3.当前疫情发生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目前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6823.2亩,由于上年疫情发生小班均已完成除治性采伐改造,所以无疫情结转,2022年秋季新增疫情6823.2亩,疫情小班81个,分布在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大桥镇、鹤塘镇、黄田镇、吉巷乡、杉洋镇、水口镇等8个乡(镇、街道)。2022年凤都镇和泮洋乡的疫情小班因已全部拔除寄主松树为无疫情乡镇。

(二)本项目服务期为9个月。

 

二、技术要求

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序号

项目

分类

具体措施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

防治性采伐

除治性采伐

587.9

 

预防性采伐

367.6

2

枯死松树清理

清理枯死松树

493

预估株数,以实际情况为准

3

疫情监测

 

10087

 

注:1.合同包1采用共分为三大项:疫情监测、枯死松树清理和防治性采伐。其中疫情监测最高限价3.53万元、枯死松树清理最高限价11.34万元、防治性采伐最高限价60.20万元,不可预见费用最高限价2万元,采用合同总价的模式签订合同。

2.因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无法确定,具体金额按照防治性采伐改造实际面积进行结算。本项目防治性采伐改造预估面积为955.5亩,预算金额为60.20万元。具体结算方式为=实际采伐改造除害处理面积*投标所报总价/955.5亩。

3.供 应商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项号1

(一)技术规范

1)《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项号2)

(二)其它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

4)《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

5)《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三号,2018年11月23日;

6)《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2〕62号);

7)《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

8)《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

9)《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闽林文〔2021〕61号);

10)《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闽林〔2020〕5号);

11)《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宁德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宁林综〔2021〕13号);

12)《古田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古林长办〔2021〕3号);

1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枯死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

1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编制的通知》;

15)《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

16)宁德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宁德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林长办〔2022〕7号);

17)《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项号3)

(三)具体招标主要内容:

1.枯死松树清理

(1)组织形式

采取由当地人民政府、国 有林场组织经过招投标筛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承包清理,在合同中明确枯死松树清理范围、工作量、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疫木流失的责任和处罚条款。由当地林业局聘请第三方监理进行实施过程监理,对枯死松树清理进行阶段监理。各乡(镇、街道)、国 有林场组织监管队伍对施工和监理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并及时将施工情况向县林业局汇报。(项号4)

(2)时间要求

枯死松树清理包括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2种方式。

1-3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3月底之前清理完毕;

4-8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尽量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理、即时除害;

9-12月(特别是秋季普查发现的枯死松树),要求在当年12月底前清理完毕,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最迟在翌年3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毕。(项号5)

(3)技术要求

★①疫木采伐

在采伐枯死松树时,先把枯死松树周围的杂灌和杂草清除干净,便于枯死松树枝桠收集;将枯死松树砍倒后砍掉枝条,并对每株枯死松树伐桩进行拍照、GPS定位登记后,然后视树体大小先将树干、粗树枝锯成适当长度的木段,并将枝条截成适当长度,将木段、粗枝条及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就地就近集中及时烧毁,或者粉碎(削片)处理。(项号6)

②疫木除害处理

伐桩除害方法:

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采取剥去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树皮的方法,可不再采取其他除害措施;若在伐桩中发现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蛀道,则伐桩必须覆膜处理。对明确为风折、火烧、雪压造成枯死松树的伐桩,可不作除害处理。每株枯死松树伐桩位置用GPS定位或应用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登记。(项号7)

树干、1厘米以上枝桠除害方法:

粉碎(削片)、旋切处理: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粒径不超过1 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 厘米)。进行旋切的,旋切厚度应小于0.3厘米。就地除害处理应当加强除害现场管理,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除害处理后,再运出山场利用。疫木粉碎(削片)物可在本省范围内用于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料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项号8)

在交通便利、疫木易流失的区域,可定点集中到就地除害处理点进行粉碎(削片)、旋切处理。疫木从下山到就地除害处理点运输路线要固定,不可随意更改,运输路线和每车要向当地林业站报备或建立微信群报备下山和进加工厂照片。就地除害处理点要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疫木除害处理,并建立疫木进出台账,加强全过程监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运输、异地加工或转卖未经除害处理的疫木,违者将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项号9)

就地焚烧:

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 厘米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实施严格的现场监管。野外用火由乡(镇、街道)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电话报备,并登录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进行用火报备后,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在批准的时间和地点用火,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高火险气象等级天气野外用火,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除害。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项号10)

  1. 防治性采伐

防治性采伐包括除治性采伐和预防性采伐,指对林分中松科植物进行全部采伐的方式。(项号11)

(1)组织形式

采取由当地人民政府、国 有林场组织林业经营者配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督促林业经营者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采伐有利用价值松木,做好疫木堆场管理,并按照预定路线运输疫木至除害处理点就地除害处理,防止疫木流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提供伐区调查设 计材料,采伐无利用价值松木,松木伐桩高度补锯至5厘米以内,并做好伐区山场内的疫木除害处理和枝桠除害处理。(项号12)

列入防治性采伐的小班,可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实施。(项号13)

(2)适用范围

除治性采伐只适用于疫情发生小班,预防性采伐仅适用于疫情小班毗邻松林、高度疑似疫情松林、松树林分中松树枯死比例较大、存在疫情传入风险的林分。(项号14)

★(3)技术要求

疫情乡(镇、街道)应在当年10月至翌年3月底前集中进行防治性采伐。若因天气因素等特殊情况,不能在3月底前完成采伐任务的林分,需在3月底前将枯死松树全部清理干净后,等到10月份再进行采伐。皆伐的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皆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应当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禁止采伐阔叶树,采伐松树过程中被压断及开设必要的生产集材便道、运材道等不可抗因素的除外,用于集材道、运材道涉及的阔叶树采伐的蓄积量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中备注。集材道、运材道是由木材采伐点至装车点开辟的简易道路。可以利用现有林地内林道、作业线、沟塘等自然条件整修使用。若确需新开设集材道、运材道的一定要注意坡向、坡度、集材量、集材距离等,使新建集材道没有急弯、陡坡、迎门树(石),没有障碍物,利于集材。集材道、运材道的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事项,同一层级审批的“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不同层级审批的“一次收件、分别办理”。(项号15)

(4)疫木除害处理方法

①粉碎(削片)处理

适用于所有区域,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将疫木集中运输至指 定的除害处理点利用粉碎机或削片机,就地将疫木及直径1 厘米以上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碎屑或小木片可以就地回归林地或作为其它利用。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项号16)

②旋切处理

适用于所有区域,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中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除害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3 mm。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项号17)

③烧毁处理

适用于有焚烧条件的地方实施,把松木锯成段和1 厘米以上枝桠,在就地选择空地等安全地段,集中小火堆烧。用火应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进行,并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枯死松树焚烧处理用GPS定位,并拍照。(项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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