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名称与编号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清新区G355线K1135+830、K1137+050、K1153+400、K1154+750水毁修复工程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1820000.00(含建安费为1755000元,预备费为58000元,保险费为7000元) |
否 |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G355线K1135+830、K1137+050、K1153+400、K1154+750水毁路段进行修复,4个路段共新建混凝土挡土墙72m,新建混凝土护栏67m,新建圆管涵1道,挖除重铺路面120㎡,项目预算1820000.00(含建安费为1755000元,预备费为58000元,保险费为7000元)。
采购包1(清新区G355线K1135+830、K1137+050、K1153+400、K1154+750水毁修复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部扣回,中标人申请第一期进度款时需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凭证。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2期:支付比例60%,按项目进度完成合同工程量(监理签证为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进度付款最低限额:50万元。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转发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19〕4号)中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为20%。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1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管理。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3期:支付比例17%,交工验收完成,结算报告提交至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定案价款的97%。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4期:支付比例3%,余下3%待在保修期满后若无重大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
验收要求 |
1期:1.本工程以《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本项的约定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 3.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供应商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如采购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供应商可自行验收,采购人应予承认。若采购人要求复验,供应商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采购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供应商未通知采购人即自行验收,采购人可不予承认,并保留要求复验的权利,供应商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4.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28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供应商,另定验收日期。 若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报价要求,1. 报价方式:报下浮率。 2. 工程结算价=经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算价×(1-成交下浮率) 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4.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5. 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但不超过总预算。 ★6.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报价下浮率如超过15%(包含15%),须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按照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进行详细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可当作低于成本报价而报价无效。 分析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①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清单子目中各项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各项清单子目成本的途径; ②对计划指标、实际指标、用量、单耗、单价、利润等逐项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 ③主要用工方式和人工日工资分析,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分析均必须量化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如有遗漏视为理由不充分)。佐证材料包括供应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相类似工程项目:相应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须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否则无效)、相应的工程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并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 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当作废标处理,且需提供材料样板,并提交承诺施工材料与材料样板一致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成本分析还需提供有效的雇佣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照片证明(如施工场地)并加盖公章。
(二)承包方式及规定,1.供应商根据施工图纸上的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上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三)项目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2.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 理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由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质量保修期,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验收之日算起1年。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供 应商施工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第三方保修,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保修期顺延。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应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一旦其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应立即实施保修。 3.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如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理质量问题,供应商没有及时妥善地进行保修处理,质量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等其他事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公路工程施工 |
清新区G355线K1135+830、K1137+050、K1153+400、K1154+750水毁修复工程 |
项 |
1.00 |
1,820,000.00 |
1,820,000.00 |
1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新区G355线K1135+830、K1137+050、K1153+400、K1154+750水毁修复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施工图纸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