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荣县2022年外来入侵物种全面普查项目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荣县2022年外来入侵物种全面普查项目 |
1.00 |
6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荣县2022年外来入侵物种全面普查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在荣县下辖19个镇、2个街道办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收集上报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基本信息,明确空间分布格局并研判扩散趋势,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档案,评估外来入侵物种对荣县农业经济、生态环境的影响。 2.服务要求 2.1 普查对象 荣县范围内外来入侵植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 2.2 普查技术路线 根据四川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根据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危害特性和发生分布区域与发生生境特点,基于文献调研和分析研判,明确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分布区和潜在发生分布区,制定荣县普查清单;在此基础上,以荣县为基本普查单元,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湿地、水域等生态系统普查工作。采用地面人工调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诱集监测、分子监测鉴定等技术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空间分布、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发生面积等基本情况,分析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的损失与威胁,形成普查总结。 2.3 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包括荣县区域范围内农田、渔业水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 荣县辖区内2个街道(梧桐街道、青阳街道)、19个镇(旭阳镇、长山镇、鼎新镇、河口镇、古文镇、度佳镇、正紫镇、保华镇、双古镇、新桥镇、铁厂镇、留佳镇、乐德镇、双石镇、东佳镇、来牟镇、观山镇、高山镇、东兴镇)。 2.4 普查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工作。 3.普查实施 2023年10月30日完成全面普查,启动数据录入与审核、开展质量核查等工作,2023年开展成果核查、总结及普查资料归档。 3.1 制定普查方案、外来入侵物种清单等工作 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四川外来入侵物种清单(321种),结合荣县实际情况,完成荣县普查方案的制定。完成普查清单梳理,填写普查情况表,确定踏查线路、确立样方、安排普查人员、普查人员培训、资料准备等工作。 3.2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3.2.1 外来入侵植物普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22〕8号)》要求,实施外来入侵植物面上调查,完成踏查并填报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情况开展标准样地调查并填报标准样地调查记录表。在普查中新发现的普查清单以外的外来入侵物种需及时增添,对新发现的或难以现场鉴定的物种,应采集制作标本并保存至少2年,及时组织专家或寄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2.1.1 清查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四川外来入侵物种清单,结合荣县农业农村工作统计年鉴、调研报告等资料,对荣县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进行清查,从参考清单中筛选荣县主要调查对象,并根据荣县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形成荣县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清单1份。 3.2.1.2 外来入侵植物踏查 (1)外来入侵植物踏查时间 根据确定的外来入侵植物,结合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入侵植物可选择在植物营养生长期或花蕾期时进行踏查。 (2)踏查关键节点和关键区域 将交通要道进出荣县域的起止点、河流进出荣县域的起止点、水库及湖泊的入水口和出水口、车站、生产资料集散地、快递公司包裹集散地等列为踏查关键节点。以上述关键节点作为起点或中心,其周围1-5千米的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确定为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关键区域。 (3)踏查路线和踏查点 根据荣县踏查关键区域分布特点设计踏查路线,踏查路线应做到“三覆盖”,即覆盖荣县域内所有镇(街道)、覆盖荣县域内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发生的所有生境类型、覆盖所有踏查关键区域。在踏查路线上选择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发生的典型区域作为踏查点。要求每个镇(街道)设置不少于5个踏查点,荣县21个镇(街道)需设置至少105个踏查点;每种生境设置不少于5个踏查点,原则上分布在至少3个镇(街道)。 (4)踏查方法 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常规的人工踏查方法有平行线法、三线法、对角线法、“Z”字路线法等,需根据不同生境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已知的外来入侵物种典型危害区域和清单未记录物种的发生区域,需要设立标准样地进行调查。 (5)踏查内容 记录踏查点面积、生境类型、入侵物种名称、危害对象、发生面积、有无治理措施等,填写“县(区、市、旗)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踏查记录表”、“县(区、市、旗)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踏查记录表”。同一物种在踏查点内不同生境多次出现的,要分别记录。 3.2.1.3 标准样地调查 (1)标准样地设置 根据普查单元内实地踏查结果,确定样地调查的对象,选择典型生境,设置代表性调查样地。代表性调查样地为生境发生区域的一部分,样地的种群调查数据代表生境发生区的种群数据。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的调查样地应覆盖普查单元内的所有类型的入侵生境;样地面积根据外来入侵植物的生活型(草本植物、灌木植物、攀援植物、水生植物等)及危害生境类型,确定调查样地面积,样地面积不小于1亩;针对同一种入侵植物调查样地数量应不少于3块,覆盖区域不少于2个镇(街道);同一种入侵植物的相同生境调查样地之间的间隔不少于500m。 (2)调查方法 ①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种群的标准样地调查采用“样方法”或“样线法”完成,确定调查方法后,在同一普查单元内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改。根据农业入侵植物的发生生境选择合适的样方规格,样方大小通常为1㎡。在每个标准样地内设置不少于5个样方,每两个样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采用样线法,选择至少1条样线,长度20~100m,可根据调查样地生境类型和面积大小,设置为对角线、平行线、曲线/折线(S、N、V、W、Z 型)等。在每条样线上选取不少于10个等距的样点。调查时,取样签牌垂直于样点处地面插入地表,插入点半径15cm内植物为该样点样本植物,调查样点内植物的总株数和目标物种的株数。 3.2.1.4 标本制作和保存 (1)标本采集 ①选择有代表性特征(茎、叶、花、果等任何部分形态异常的植株不宜用于制作标本)、无病虫的植株或部分进行采集。尽可能采集花、果、根、茎、叶全生育期各部分形态特征的完全标本,地下部分有变态根或变态茎的,应一并挖出。 ②植物体过大,采集全株不便制作标本的,可采集长度30 ~ 50 cm的一段典型部位(如带有花、果、叶的枝条),并挖取根部。对于叶片过大的植物,可采集部分叶片,叶片为单叶的可沿中脉的一边剪下,或剪一个裂片,叶片为复叶的采集主杆一侧的小叶;单叶或复叶的采集均应保留叶片的顶端和基部,或顶端的小叶;对于花序较大的植物,可采集花序的一部分;同株植物有不同叶形的(如基生叶和茎生叶、漂浮叶和沉水叶、营养叶和繁殖叶),各种不同叶形均应采集。 ③采集雌雄异株或单性花、雌雄同株的植物标本时,雌花和雄花均应采集。 ④采集水生植物时,应尽可能采集到其根部。对于捞出后容易缠成团、不易分开的水生植物,可用硬纸板将其从水中托出,连同纸板一起压入标本夹内。 ⑤采集寄生或附生植物时,应将寄/附主上被寄/附生的部分同时采下来,分别注明寄/附生植物及寄/附主植物,并记录寄/附主植物的种类、形态、寄/附生位置以及对寄/附生植物的影响等。 ⑥采集时应进行编号并详细记录采集号,记录内容包括采集人、采集地点、采集时间、经纬度、海拔、坡向、采集生境、伴生种、所采集植物的基本性状(如叶、花、果的颜色、大小、气味等)、当地俗名等。 (2)影像拍摄 在开展调查时要同时做好影像记录。影像资料采用数码相机、手机、数码摄像机拍摄,数码影像统一采用PAL制式。对拍摄的影像资料进行整理,同一样地拍摄的照片放在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样地编号+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名称”。生境照片命名为“样地编号+样方编号+生境类型”;农业外来入侵植物照片命名为“样地编号+样方编号+物种名称+地点+时间+拍摄人”。 (3)标本制作和保存 田间采集的入侵植物标本,制作成蜡叶标本、浸液标本或风干标本等便于鉴定和长期保存。对野外采集的标本进行整理,当地无法长期保存的,由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统一保存。对野外拍摄的影像资料按入侵植物种类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整理保存。填写外来入侵植物标本采集记录见表。 (4)标本鉴定 对于野外无法确定的农业入侵植物种类,应送至省级以上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相关鉴定机构对各地送检的标本进行鉴定后,要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注明样品采集人、采集地点、鉴定方法、鉴定人、鉴定日期等详细信息。 3.2.2 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 普查机构要根据省级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物种参考清单,结合全县统计年鉴、工作报告等文献和历史资料,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的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进行清查,从省级参考清单中筛选出区县主要调查对象,形成全县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普查清单。 3.2.2.1 踏查时间 根据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生物学特性,选择在外来入侵病害的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虫害的发生盛期或危害状显露期,进行踏查。对于全县普查清单中物种的重点区域,要开展多次重复踏查,每个月至少踏查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踏查3~5次。 3.2.2.2 踏查路线的确定 (1)根据普查单元内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危害对象的种物布局和生境类型,划定物种潜在重点发生区域,设置踏查线路。根据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扩散途径、蔓延趋势等生态学特征,在主要交通网络(公路、河流等)、种苗快繁基地、农产品集散地等入侵物种扩散的关键节点,设置踏查线路。踏查路线要具有代表性,避免重复,且涵盖当地主要作物种类。 (2)根据全县的主要农田生态系统类型、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结普查清单,沿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扩散关键节点,设计踏查路线。每条踏查路线要包含多个踏查点,踏查点之间的距离原则上不小于5km。踏查路线至少要覆盖全县60%的乡镇。 3.2.2.3 踏查方法与内容 要根据生境类型选择适当的踏查方法。(一般采用平行线法、三线法、对角线法、“Z”字形法、棋盘式等人工踏查方法等。对农田、果园、菜地、茶园等形状较为规则的生境可选用对角线法、平行线法等,也可沿公路、铁路、河流等进行曲线踏查。对于发生面积比较大或生境比较复杂的区域,可根据实际地形地貌采用S形、V形、N形、W形曲线进行踏查)0踏查时,记录踏查点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的种类、生境类型、危害对象、踏查点面积、发生面积、有无治理措施,将每个踏查点发现的全部入侵物种填入表。对已知的外来入侵物种典型危害区域和清单未记录物种的发生区域,需要设立标准样地进行调查,标准样地应覆盖县内的所有典型入侵生境,每个入侵物种至少设置3个标准样地。 3.2.2.4 样地设置 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样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亩。标准样地农作物连续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应增设1个标准样地。同种入侵物种的调查样地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3块,不同调查样地间的距离不小于5km。本地未记录的外来入侵物种应至少设置1个标准样地。 3.2.2.5 调查方法 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种群的样地调查采用样方法或样线法完成。样方法和样线法的常用取样方法包括五点取样法、对角线取样法、平行线取样法、“Z”字形取样法。 入侵害虫辅助调查。对于趋光性强和对引诱剂敏感、田间种群密度低或零星发生,难以发现的入侵害虫,在大面积农作物种植区,设置诱虫灯或性诱捕器进行辅助调查。 3.2.2.6 标本采集、制作、鉴定与保存 (1)标本采集 入侵植物病害标本采集,植物病害样品采集应选取发病部位,如叶片、茎杆、穗部、种子等,制成标本,填写相应的表格和采集标签。对于现场无法鉴定的病害,需将采集的新鲜样本连同采集标签,通过冷链快递给专业鉴定机构。每个标准样地的每种病害样品应不少于3份。 入侵植物虫害标本采集,虫害样品应尽量采集全虫态标本,重点是成虫标本。如果仅有幼虫,可随寄主植物带回饲养,待羽化后鉴定种类。对于现场不能确定的外来入侵虫害,应采集卵、幼虫或若虫、蛹、成虫等虫。卵、幼虫或若虫可采用95%酒精浸泡;高龄若虫和蛹可带回室内饲养至羽化,成虫用75%酒精浸泡或三角袋包装等,待进一步开展分子鉴定或形态学鉴定。每个样地的样品数量不少于20头。 (2)影像拍摄 影像资料采用数码相机、手机、数码摄像机拍摄。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像素在1000万以上;数码影像统一采用PAL制式。拍摄农作物外来入侵病害时,应包括病害对作物的典型危害特征;拍摄农作物外来入侵虫害时,应包括卵、幼虫/若虫、蛹、雌成虫、雄成虫及危害状态等特征。同时,注明拍摄人、危害植物、拍摄地点和日期.影像命名格式为:“农作物入侵病虫害名称—危害植物一地点—日期―拍摄人"。 (3)标本制作和保存 对标本进行现场压制和干燥处理。依据虫害的种类和个体大小可选择制作针插标本(适用于较大个体的鞘翅目、直超目、鳞翅目、膜翅目等昆虫)、粘贴标本(适用于较小个体的双翅目、半翅目、膜翅目等昆虫)和液浸标本(适用于个体较小的昆虫,以及一些类群的幼期或蛹期标本,常采用75%酒精浸泡;如需进行DNA条形码鉴定的标本应使用无水乙醇浸泡)。 (4)标本鉴定 对于踏查和样地调查过程中当地无法识别鉴定的入侵植物病虫害,以及疑似入侵植物病虫害,应送至省级或中央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对各地送检的标本进行鉴定后,要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注明样品采集人、采集地点、寄主植物、鉴定方法、鉴定人、鉴定日期等详细信息。 3.2.3 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 根据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规定,开展踏查并填报踏查记录表;根据踏查结果确定采样点,按照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技术规定开展采样点调查并填写采样点调查记录表;完善影像拍摄、标本采集鉴定工作及资料归档。 3.2.3.1 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排查 根据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参考清单,结合历年参考资料和工作经验,对全县的入侵水生动物进行排查,形成全县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清单1份。 3.2.3.2 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踏查 (1)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踏查时间 根据普查单元内确定的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调查清单,结合生物学特性,选择在危害发生期或繁殖期进行。 (2)外来入侵水生动物踏查路线 根据全县的主要生境类型和水域分布情况,设计踏查路线,不同水域类型的踏查点至少包括:①河流进入调查区县的起止点和河流的交汇地;②大型水库、湖泊、湿地的进水口、出水口以及水域中心;③主要成片水田及连接沟渠。 (3)踏查方法 在踏查点采用渔获物调查、现场捕捞等方式调查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发生分布情况。 3.2.3.3 采样点调查 (1)采样点设置要求 ①在流经全县的主要河流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一般设置在河流流入、流出处和河流交汇处;②在大型水库、湖泊、湿地的进水口、出水口和中心至少各设置1个采样点;在大片水田按五点采样法设置5个2m×2m 的样方,在水田相连的沟渠随机选择5个4 ㎡的样方开展调查,每个样方间隔至少10m。 (2)调查方法 ①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的调查方法。收集采样点所有渔获物,计算每个采样点每种入侵水生动物的数量比和重量比。每个采样点每种外来水生物种采集样本至少30尾(少于30尾的全部取样),测量体长、体重并计算平均值,记录其危害对象,并对代表性样本拍照。 ②水田、沟渠调查方法。现场采集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每个样方每种外来水生物种采集样本至少30个/尾(少于30个/尾的全部取样),测量壳高/体长、体重等,记录其危害对象,计算种群密度,并对样本进行拍照。 3.2.3.4 图像采集和标本保存 (1)图像采集 拍摄采集点周边生境特征、样方特征及物种个体照片,记录日期、地点、经纬度,选取体表无外伤、体型饱满的成体,鱼类拍摄侧面照2张,软体动物及两栖、爬行类等拍摄腹部、背部照片各2张。 (2)标本保存 标本保存液采用8%—10%福尔马林溶液或酒精,在标本瓶中密封保存,标明物种名称、采样日期、地点及采样人信息。每种入侵水生动物和现场无法鉴定的样本保存3 份标本,各标本需填写采集记录表。 4.数据报送 协助荣县农业农村局填报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数据填报为普查信息系统和纸质件。数据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保存好原始资料。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可追溯性。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参与普查的所有人员未经批准不能随意泄露和发布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数据。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普查面上调查的踏查和样方调查、数据整理录入、数据加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核查与总结。 5.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质量控制 依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22〕8 号)》要求,协助荣县农业农村局完成质控内容与要求,并通过上级部门质量检查与抽查。 6.人员及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和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2)对项目中涉及数据、图片、文件、资料等供应商有保密义务,并防止保密信息被盗窃及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使用。因任何第三人的疏忽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因泄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签订保密协议。 五、成果资料 1.建立数据库。收集录入普查情况,形成成果数据库。 2.编制普查报告。形成普查报告。 3.制作成果图表册。按照成果档案要求,按图表册分别整理编制,并将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一并整理成册。 4.资料归档:所有的普查资料包括所有的纸质资料、标本资料、影像资料等均需按相关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和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荣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后,组织本单位或邀请专家对成果进行检查。乙方应当于项目完工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15日内,组织本单位或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对乙方阶段性工作检查,并出据项目成果检查报告或甲方正常使用的报告。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外业工作完成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提交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 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 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 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 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