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1.编制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的工作要求。
2.组织开展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内业工作、外业调查核实和数据填报。
3.组织完成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范围包括鹿寨县县域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普查对象包括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主要栖息地并造成较大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重点物种名单(包括昆虫、植物、植物病源微生物和陆生脊椎动物等。
4.负责鹿寨县普查数据审核、外业补充调查和成果汇总工作。
5.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编制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县级摸底调查报告》及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材料。
6.完成鹿寨县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评估及分级、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分析和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编撰工作。
二、本项目遵循的技术标准
1.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外来物种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
3.《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
4.《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5.《广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6.《中国生物物种名录 (植物卷)》。
7.GB/T14467-1993中国植物分类与代码。
8.LY/T1681-2006林业有害生物及成灾标准。
9.自然资办发(2020) 51号《国土空间调查、 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
10.《常用样地取样方法》。
11.《昆虫调查及标本采集制作技术规范》。
12.《植物病原微生物调查及标本采集制作技术规范》。
13.《植物调查及标本制作采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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