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采购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 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竞标。
2. 供应商应承诺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3. 本采购需求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宁明县2022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恢复双季稲生产,幵展轮作,培肥地力,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2022年全市双季稲轮作面积11000亩。通过开展轮作,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水稲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水平, 扩大冬种绿肥生产,推动地方粮食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双季稲稲作区的耕地“非粮化''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 总体要求 1.巩固提升产能,确保粮食安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 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进行作物品种轮作,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2.突出主体带动,引导规模生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 社、农业企业等为主体,推进水稲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形成规模种植效益。鼓励承包户种植双季稲,或以代耕代种形式种植水稲,发展稲稲肥、稲稲油、稲稲菜、稲稲薯等轮作模式。 3.注重高质高效,提升经济效益。推广优质稲品种,集成推广一批水稲绿色轻简栽培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质高效双季稲生产基地,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水稲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 4.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通过加强产销对接、适当补助扶持等方式,提高双季稲种植效益,激发农民种植双季稲的积极性。 三、 实施范围、轮作模式、目标任务 1.实施范围:城中镇、明江镇、海渊镇、亭亮镇、北江乡、板棍乡、寨安乡等连片区种植双季稻的地块(地块由乡镇政府配合提供) 2•轮作模式项目主要支持开展稲稲肥、稲稲油、稻稻菜、稻稻薯等轮作模式,促进双季稲恢复生产,提升稻田土壤地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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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采购需求 2022年全市双季稲轮作面积11000亩,购买油菜种子和尿素播散服务,要求每亩用种不少于2斤,播种一个月后追施尿素,尿素每亩用量不少于15斤。种子选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用宁明县种植,且为当年新种;静度≥98%,发芽率≥85%,水分≤9%。 |
商务条款 |
<-)服务开展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20日底前完成绿肥播种工作,2023年3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播种与田间施肥管理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下的40%待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帐户上。 (三)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2小时内电话响应,如需现场处理,24小时内派工作人员抵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处理。 ▲2.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体项目的验收。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上级领导 小组验收。 (五)报价要求 ▲报价必须包括服务及材料、施工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售后服务费、运 输费、实施服务费、包器械、包服务、培训、技术支持、包达标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其它要求: 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如擅自转让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照合同相关违约条款约定处理。 2、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本文件中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