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服务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元) |
1 |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华强办公区物业管理及办公楼维护服务采购 |
1项 |
一、基本情况: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华强办公区位于南宁市华强路198号,物业服务面积合计4000㎡。 二、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及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包括院内安全管理、车辆管理等。 ▲(一)安全管理项目内容 1、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2、在大门出、入口设置24小时保安值班人员值勤岗位并对进、出非采购人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询查、检查。 3、制定保安岗位责任制,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巡查,严防偷盗、破坏案件的发生,及时发现和处置可疑情况,保护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偷盗案件,应采取积极措施并协助业主报案,填写报案记录。 4、对消防、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 5、专人值守办公区监控室,保证监控系统工作正常。 6、年内无重大治安、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车辆管理项目内容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规划好车辆行走路线和停放区域,有序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2、对进入大院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车辆存放在指定场地(所)范围内,制止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存放机动、非机动车辆承担看护责任。 3、严禁工作人员擅自收费允许外部车辆过夜停泊。 (三)安全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服务质量标准 1、做好大楼及院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消防保障、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2、秩序维护管理严密、严格、正规,措施得力,人员尽责,监管到位,防范严密,无重大疏漏;秩序维护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责任心强,自觉执行制度,精神面貌佳,口齿伶俐,反应敏捷;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工作流程; 3、各种安全应急预案齐备,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果断、正确; 4、在本物业区域内实行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和监控,做好住宅楼及院内安全防范、门岗执勤、安全监控、防范巡逻;做好防火灭火、防盗防毁等工作;发现大院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5、科学调控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道路平整、通畅,无堵塞,无井盖丢失,无危及安全的地方;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完善车辆出入证件和交通标志; 6、值岗保安做好外来人员出入大院的盘查,要求来访者填写相应会客单,经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入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住宅楼;对外来车辆执行出入牌管理制度。做到礼貌待客,对随身携带物品进出大院要进行登记,贵重、大件物品要报办公室同意方可放行; 7、负责院区内全天24小时安全保障服务,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院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做好维护院区周边治安秩序及其他安全事务,对管理不善发生物品失窃事件负赔偿责任。 8、建立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服务标准,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解决。 10、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敬业精神高,业务素质强,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1、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 三、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最低人员配置:主管1人(可兼职),秩序维护员3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主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 秩序维护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系统的治安管理培训,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政治素质高,反应灵敏,形象较好;身高1.68米以上。 (三)所有提供服务的员工需要统一着装,接受过相关培训。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在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确切证据证明服务质量差或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可要求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 (五)中标人聘用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员工的劳资、各项保险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发生的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四、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简介(包括目前所管辖物业情况介绍)。 (二)投标时提供物业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应体现投标人对投标物业的总体目标(即在一定期限内质量管理达到何种标准),并包括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内部管理架构设置、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员工待遇、激励机制、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2)管理人员及员工配置。包括:人员编制、人员素质要求(学历、能力、经历)、人员培训计划、上岗考核标准、管理者人员、员工人数,文化素质、各岗位人员的配置、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各岗位人员均应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职业资格证。 (3)档案建立与管理。各种物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合同期满全部移交采购人。 |
120000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华强路198-1号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响应时间:中标人接到服务通知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含人员工资,其中人员工资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标准) (2)必要的各类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服务内容涉及的所有开支。 2、报价不含以下部分: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零配件。 (3)消防设施设备、监控设施设备、门禁系统设施设备、(发)配电设施、避雷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费、年检费、检测费、设备保险费、更换改造费等; (4)电梯维保、维护、年检费、运行费等;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中标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半年支付合同款的50%。 ▲4、违约责任: 合同签署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标准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人可根据合同,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中标人的服务工作。如中标人工作未达标准的,采购人可要求改进直至达标,若本合同期内中标人服务工作未达标准达到3次以上(含3次),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并停止支付服务费用,且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损失。 5、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各种必要的社会保险。同时应保障从业人员每年应享有的福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 6、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全体员工名单,人员必须配足,如需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如因员工辞职等原因导致缺员的,应在为7个工作日内补齐。如中标方未按采购人要求配足工作人员,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合同款中扣除。 ▲7、本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者,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8、投标人如需实地进行勘察,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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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