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及评审由采购人:绩溪县林业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人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为顺利完成我县松材线虫病治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并经绩溪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将绩溪县 2022—2023 年度的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服务一次性向社会公开采购。
2022-2023 年度的松材线虫病除治作业任务依据《绩溪县 2022-2023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2023—2024 年度和 2024—2025 年度依据当年秋季普查结果及除治方案确定除治任务。除治作业的单价为枯死松树清理粉碎、旋切、焚烧标准为 110 元/株,网罩法标准为 160 元/株,打孔注药标准为 40 元/株。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版)》、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除治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最高不超过 2 年。
本次招标采购中除治作业产生的林副产品由中标人和林木所有权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行情自行协商处理,采购人参与监督和管理林副产品的运输过程和销售去向。
二、★服务需求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绩溪县 2022-2023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涉及全县 10 个乡镇、两个国有林场枯死松树清理 20691 株加新增枯死松树数量 (其中板桥头乡、伏岭镇和翚溪森林公园实
行即死即清),估计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3 月底,将会在 2022 年秋普数据的基础上增加 140.6%枯(病)死松树及重点区域 2000 株健康松树因地制宜实施打孔注药保护。
(一)枯死松树清理
1.粉碎(削片)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
(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和皆伐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疫木在搬运过程中不流失、不遗落。
2.不锈钢丝网罩
适用范围: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
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并进行锁边。
3.旋切处理
作业要求:仅限在媒介昆虫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的厚度应小于0.3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4.烧毁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用火安全。
(预计18641株采用焚烧、旋切和粉碎(削片)处理,2050株高山零星枯死松树采用网罩法处理。估计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底,将会在2022年秋普数据的基础
上增加140.6%枯(病)死松树,新增加的枯(病)死松树清理费用为334.42万元)
(二)打孔注药保护
2023年2月底前,对城区东山公园和西区公园的健康松树2000株因地制宜实施打孔注药保护。具体技术细节必须遵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执行》。
(三)作业质量要求
清理枯死松树采用就地粉碎、烧毁、网罩和旋切法处理,城区东山公园和西区公园的健康松树2000株因地制宜实施打孔注药保护,具体技术标准依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四)作业期限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一年,作业时间至2023年3月30日止,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高不超过两年。续签年度的除治作业量和完成期限以当年除治方案确定。
三、★除治作业量、质量管理和验收支付
1.投标人中标后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的联系,接受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例行的日常质量检查和监督,并服从质量管理。
2.投标人中标后由绩溪县林业局会同当地乡镇政府(国有林场)与投标人共同到除治地段确认除治任务,具体除治任务以三方现场确认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全部清除指定范围内的枯死松树,完成除治的作业量以上述三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4.为加强除治进度管理,投标人中标后应当以乡(镇、林场)为单位分山头地块建立除治台账,由中标人、乡镇政府、监理单位进行登记和确认,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5.作业完成后由绩溪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代理机构及时进行除治数量和质量验收。
6.除治数量验收依据除治进度台账结合现场目测方法进行。目测时以指定除治范围内没有发现枯死松树以及抽查验收,以验收数为合格标准。
7.除治质量验收依据为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规
定进行。
8.验收时每发现一株未除治枯死松树,中标人应当在3日内继续清理。
9.假冒伐桩的。发现一个按照十倍扣除施工清理株数,伐倒未处理,每发现一个,按照五倍扣除施工清理株数。
10.砍伐活立木(对个别部分感染,少量枝条是活的松树进行采伐除治,有相应照片为证的除外)每发现一株,按照双倍扣除清理株数。
四、绩效管理
除治效果和数量依据普查台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确保2025年度秋普枯死松树数量较2022年度普查下降25%,并拔除板桥头乡、伏岭镇疫点为该项目总目标(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外),具体要求是:
1、年度验收办法:第一年度清理全部的2022年度秋普和秋普后至2023年3月底之前新增枯(病)死树,必须清除率100%、处理率100%;第二年度要求清理2023年度秋普数(较2022年度秋普下降10%)和秋普后至2024年3月底之前新增枯(病)死树,必须清除率100%、处理率100%;第三年度要求清理以2024年度秋普数(较2023年度秋普下降20%)和秋普后至2025年3月底之前新增枯死树,必须清除率100%、处理率
100%;年度按服务合同约定支付,验收时每发现1株未处理的在当年防治费中扣除100
元;每发现1处树枝未清理下山的在当年防治费中扣除50元,实行累计扣除法。
2、绩效考核办法:该项目通过2024—2025年第三年度验收后,结合2025年度秋普数是否≤2022年度秋普数的70%,板桥头乡、伏岭镇疫点是否拔除为依据进行绩效评估。如未达到要求的在当年防治费中扣除30万元,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扣除2万元。
3、打孔注药验收办法:要求每株钉牌编号,成活率小于75%以下的按每株30元扣除除治费用;成活率在75%-85%之间按每株20元扣除除治费用;成活率在85%-95%之间按每株10元扣除除治费用;成活率大于95%以上的按合同支付全款。
五、★投标人中标后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规定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除治任务。
2.除治作业过程中自行协调与除治作业相关的事宜。
3.除治作业时须遵守林区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4.作业前应当组织对参加作业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作业过程中应当加强劳动
安全管理,防范事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作业时不得采伐松树活立木和其他林木,也不得丢弃当年枯死松树。
6.投标人中标后的一个星期内,必须书面报告采购人《除治作业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7.为使采购人及时掌握除治作业进度,中标人必须每星期五上报一次作业进度。
8.中标人不得将本次本项目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9.为确保按期完成作业,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并结合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及机械设备。
10.中标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务工资。
11、投标人中标后须报送除治成果纸质档案一式1份,电子档案U盘一式1份,具体要求如下∶
①建立除治全过程资料库,含小班病枯死松树清理登记表,病枯死松树采伐前、中、后图片,处置过程中(含粉碎削片、焚烧)图片、摄像,伐桩处理图片资料。
②撰写松材线虫病枯死木除治报告:对松材线虫病枯死树进行拍照、编号,明确标记除治时间、地理信息。对每棵所除治枯死松树进行定位、电子存档,做到一树一档,内业成果资料有图有册,资料完整。建立健全除治台账,做好除治过程中图文收集、结果统计,并撰写除治工作总结。
12.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进场。
13.履约保证金:详见前附供应商须知表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
八、采购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在除治作业过程中有监督和检查除治作业质量和进度的权利,可以随时检查除治台账。
2.有检查除治林区治安和森林防火的权利。
3.根据除治作业进度和质量管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除治作业详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
4.及时安排验收和支付合同款。
九、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中标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方可支付,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完成枯死松树清理50%任务量后提交采购人,并通过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县林业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县林业局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余款。凭有效发票结算。
2、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绩溪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提供服务时间要求: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一年,作业时间至2023年3月30日止。第一年完成枯死松树清理所有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得超过两年。如续签合同,2023-2024年度和2024-2025年度的考核办法按“采购需求”第四点“绩效管理”执行。2023-2024年度和2024-2025年度的除治作业量和完成期限以当年除治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