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预算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元) |
曲江区城区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 |
1项 |
自合同执行之日起3年 |
8,945,328.65/年 |
★注: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管理、运输、养护、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3、合同期满根据综合评价,根据专项会议讨论确定是否续约。
(二)实施内容
1、曲江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和外围公共绿地(含铜鼓大道曲江段、莲花大道曲江段、韶州大道曲江段、京港澳高速韶关南出口至马坝人遗址连接线、南华大道南、中、北路,及G106国道曲江转溪至黄岭亭路段、G106国道黄岭亭至仁化交界路段、X312线大塘镇至枫湾镇路段、桂花大道等)的绿化草地、苗木、园路、园林设施、马鞍山后山公共厕所(一间),及马鞍山风景林地、城区街道主干道两侧杂草、街道两侧立面杂草、四季时花种植、春节盆花摆放、人民公园等日常管养。
(三)采购清单(单价报价依据)
序号 |
管养项目 |
工作内容 |
地点 |
数量 |
备注 |
1 |
行道树(定植6年以上)管养 |
淋水、培土、中耕除草、喷药除虫、施肥、修剪、涂白、扶正、清理场所、安全隐患消除等 |
曲江公共绿地 |
5185株 |
主要包括原城区范围内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鞍山路、府前路、建设路、沿堤路、南堤路、狮岩路、城南大道、东风路、东苑路、鸿景路、阳岗南路、环山路等主次干道街道定植6年以上的行道树管护。 |
2 |
行道树(定植5年以内)管养 |
淋水、培土、中耕除草、喷药除虫、施肥、修剪、涂白、扶正、清理场所、安全隐患消除等 |
曲江公共绿地 |
9597株 |
近年新接收(定植5年以内)行道树的道路有:铜鼓大道、莲花大道二期曲江段、韶州大道(原曲江大道)曲江段、京港澳高速韶关南出口至马坝人遗址连接线、南华大道中路、南华大道南路、南华大道北路、曹溪香水平台桂花大道等八条道路,及未纳入管养的城区定植5年以内的街道行道树(如:状元府邸周边等)。 |
3 |
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管养 |
培土、修剪、喷淋、施肥、中耕除草、抗旱防寒、喷药除虫、草坪复壮、保洁、乔木涂白、树木安全隐患消除、市政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等,精细化一级养护标准。 |
曲江公共绿地 |
319430.06㎡ |
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化管养面积:城区公共绿化面积包括人民公园、下河公园、马坝桥至转溪一河两岸绿地和曲江大道、马坝大道等主次干道街道绿地,及城区街头小游园小广场、街心花园绿地及未纳入管养的城区零星绿地等。 |
4 |
城区外围公共绿地管养 |
培土、修剪、喷淋、施肥、中耕除草、抗旱防寒、喷药除虫、草坪复壮、保洁、乔木涂白、树木安全隐患消除、市政园林设施维护保养等,四级养护标准。 |
曲江公共绿地 |
554710.78㎡ |
按四级管护标准,城区外围公共绿化管养面积:铜鼓大道、莲花大道二期曲江段、韶州大道(原曲江大道)曲江段、南华大道中路、南华大道南路、南华大道北路,及G106国道曲江转溪至黄岭亭路段、G106国道黄岭亭至仁化交界路段、X312线大塘镇至枫湾镇路段等道路绿地。 |
5 |
风景林地管养 |
除虫、保洁、修枝、防火、市政设施维护保养、每年秋冬季防火路清除、防火防灾警戒线与标语的拉挂、地质灾害监测、自然灾害预防等 |
马鞍山 |
226971.38㎡ |
/ |
6 |
摆设盆花:塑料盆花、勒杜鹃 |
春节年花按原中标方案执行:摆设一个月,一般图案摆花(花盆内cm)40以内摆设、淋水管养,清运盆花(运距10公里)。 |
人民公园、马鞍山、矮石路小转盘等 |
400盆 |
/ |
7 |
摆设盆花:塑料盆花、菊花 |
春节年花按原中标方案执行:摆设一个月,一般图案摆花(花盆内cm)20以内摆设、淋水管养,清运盆花(运距10公里) |
人民公园、政府后花园 |
5300盆 |
/ |
8 |
摆设盆花:塑料盆花、羽衣甘蓝 |
春节年花按原中标方案执行:摆设一个月,一般图案摆花(花盆内cm)20以内摆设、淋水管养,清运盆花(运距10公里) |
人民公园、政府后花园 |
1100盆 |
/ |
9 |
摆设盆花:90公分年桔 |
春节年花按原中标方案执行:摆设一个月,一般图案摆花(花盆内cm)90以内摆设、淋水管养,清运盆花(运距10公里) |
人民公园、政府后花园 |
5盆 |
/ |
10 |
摆设盆花:50公分年桔 |
春节年花按原中标方案执行:摆设一个月,一般图案摆花(花盆内cm)50以内摆设、淋水管养,清运盆花(运距10公里) |
政府后花园 |
8盆 |
/ |
11 |
花箱栽植花卉 |
时花栽植按原中标方案执行:规格12株/个,种植时花高度、冠幅20—25cm,年更换次数:6次 |
马坝桥、明珠桥、江畔桥两侧花箱(653个50*20㎝花箱)65.3㎡ |
65.3㎡ |
/ |
12 |
花箱灌木管养 |
修剪、喷淋、施肥、中耕除杂草、抗旱防寒、喷药除虫、保洁等 |
城区街道 |
238㎡ |
/ |
13 |
绿地栽植花卉 |
时花栽植按原中标方案执行:规格25株/㎡,种植时花高度、冠幅20—25cm,年更换次数:6次 |
老桥头绿地147㎡、人民公园顺衣孝母绿地78㎡、沿堤三路健身广场2处绿地61㎡,公园正门127㎡公园西门135㎡,公园飞机场前面223㎡ |
771㎡ |
/ |
14 |
公厕10小时保洁 |
清扫、消毒、保洁、维修 |
马鞍山后山公厕 |
1座 |
/ |
15 |
路面保洁 |
清扫、保洁、收集、冲洗 |
人民公园、马鞍山 |
55091.77㎡ |
/ |
16 |
园林设施保洁、冲洗 |
清洗、保洁、消毒 |
人民公园、马鞍山 |
489组 |
/ |
17 |
垃圾清运 |
每天清运清扫、修剪、维护产生的垃圾 |
曲江公共绿地 |
4t |
/ |
★注:投标人除了需要总价报价同时还需进行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以单位面积、株等为准,即一年每平方米多少元,一年一株多少元,一盆多少元,一袋一轮多少元,以此类推进行报价,乘以分别总量即为总价报价。以上具体工作量以采购人交由中标人服务的实际量为准。
采购包1(曲江区城区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执行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根据中标人月度考核情况,采购人按月向区财政局申请服务费,服务费由区财政局直接划拨给中标人。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采购人支付费用需履行财政资金请款审批手续,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后、在前述约定付款期限内发起请款审批手续的,视为采购人已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相关财政部门审批时间不计入付款期限。中标人不得以未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实际收取款项为由主张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要求及以下标准进行验收: 1、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详见附件1); 2、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详见附件2); 3、马鞍山风景林地管养质量标准: (1)绿道、登山路两侧和亭廊四周10米内杂草保持高度10-30㎝,但不能铲草裸露,树木应该保留;防火带(路)内杂草灌木保持高度10-30㎝;并及时清除落叶枯枝。及时清除风景林内病死枯死的树木。 (2)加强病虫害的预防工作,不能有明显病虫害发生。及时喷射专效药预防,若具有传染性病虫应按林业树木病虫害处理措施处理。 (3)雨季和秋冬季加强巡查、检查,预防地质灾害和山火的发生,发现险情应及时上报,并按预防方案做好措施。每年秋冬季节,对林地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割,清割杂草外运处理,不得焚烧和就地处置。 (4)在不同季节,应挂好或安装不同内容的宣传标语,对破旧标语及时更换。 (5)及时清理风景林内的垃圾,不得就地填埋,应收集后运输到垃圾中转站。 (6)日常巡查中发现市民携带火种上山,要文明劝导。对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导。发现有偷挖或偷砍树木及其他不法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报警。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履约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年服务经费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后若中标人有意拖延、拒绝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涉及人、财、物、事等方面责任与义务或处理不力时,采购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解决前述相关事项问题,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解决相关事项问题时,缺额资金仍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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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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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人实施要求 |
(一)中标人须派出责任心强、懂业务且经验丰富、具有园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绿化维护工作做全面检查,并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专职管理人员轮休时由副职顶岗。中标人必须按绿化养护规范及卫生保洁规范,合理配备足额管理/工作人员,具体名单报采购人认可及备案。 (二)公共绿化管养要求 1.承包内容: (1)管护等级区域划分,分别按一级养护、四级养护标准实施。 ①一级养护区域: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 ②四级养护区域:城区外围公共绿地(包括铜鼓大道、莲花大道二期曲江段、韶州大道(原曲江大道)曲江段、南华大道中路、南华大道南路、南华大道北路及G106国道曲江转溪至黄岭亭路段、G106国道黄岭亭至仁化交界路段、X312线大塘镇至枫湾镇路段等道路绿地)。 (2)工作时长:绿化养护每天不少于8小时,清扫保洁每天不少于10小时。如遇创文、巩卫,创森、巩园等检查,或突击抢险救灾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工作时长可无偿延长至每天18小时。 (3)卫生清扫保洁:一级养护标准。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卫生保洁内容,包括绿地、平台、园路、园林小品等构建筑物;以及园凳、垃圾桶、指路牌、导游牌、宣传牌等设施的清扫保洁工作;乱图画、乱贴挂等的清理。垃圾日产日清,运输到填埋场或政府指定的其它地点。 (4)春节盆花布置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5)时花更换:要求时花一年四季应节盛开(原则上,更换应节时花≥5次/年)。 2.承包方式: (1)中标人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清扫保洁的方式实施管护承包。承包费用包含员工工资、劳保、社保、保险、福利、各种补贴、税费、承包管理费、维修费 、园林工具、生产车辆费等。承包期中标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和风险因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养护、保洁所需材料、成品、设备、车辆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且必须符合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3)安全保障措施需要的材料、人工、设备、服装(服装要求统一)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树立安全警告牌,拉安全警示带安全围蔽等安全措施。 中标人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聘用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承包期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案件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事件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如养护面积因改造等原因造成减少的,采购人将按减少面积相应扣减管养费用或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新的绿地进行养护;如养护面积有增加的,中标人在有关政府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养护权,养护单价按中标价结算。 (5)若苗木草皮被损坏(人为或车辆撞损),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也由中标人负责或向第三方追偿。 (6)中标人必须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养护范围绿地内植物购买此险)。 (7)为保证及时开展管理工作,中标人需在现场存放一定品种、数量的工具、机械,包括高枝剪、剪草机、油锯等。中标人应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准备好该季度绿化工作所需的肥料和农药,认真做好肥料、农药的进出仓和使用记录,接受采购人检查。中标人应认真、高效地完成采购人提出的绿化保养和卫生保洁任务,不得以难度大、工具不足等借口推脱或拖延工作。遇到高枝修剪、危树砍伐等重大任务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可行的操作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并得到采购人允许后由中标人执行。如因人力、设备及材料等不足而造成工作延误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绿化保养或卫生保洁效果,采购人有权委托其它工程队进行整改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中标人服务费中扣除。 (8)中标人招聘员工时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员工上岗前,中标人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中标人工作人员购买五险。 (9)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包括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10)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调配、指挥。在收到采购人检查后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时,应按《整改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将完工后的整改情况书面反馈采购人。 (11)除承包范围的工作之外,中标人应按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例如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重阳等节日)创文、巩卫巩园检查期间、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组织企业人员进行管理看护、清扫、保洁等值班工作或增加保洁人员及处理灾害天气发生的倒伏树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12)中标人每月20日前应制定出下个月的绿化保养计划并报采购人审核,每天应及时做好保养工作记录(地点、路段、人员出勤、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并于每月28日前把记录交采购人检查。每季度工作完成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当季度的绿化保养工作书面报告,内容为履约情况、主要业绩及差距,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的建议等。 (13)在承包保养管理期间植物死亡、残缺的,中标人须负责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苗木,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在承包保养管理期间,采购人的供水管、水泵、水池、铁门、工具房门(锁)、水表、电表等,在提供给中标人使用过程中,造成爆水管、堵管、脱管、电线被损、被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修复。 (15)病虫害防治方面,要进行预测预报,尽量利用生物防治(天敌),以减少环境污染。如确需喷洒农药,需报采购人批准。 (16)要节约水电,爱护环境,注重环保,不得有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 (17)中标人应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的食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8)因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工作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中标人承担。水费按养护绿地面积计算,具体费用由中标企业与曲江区水投公司协商。 (19)中标人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危树、枯树的砍伐及乔木的修枝工作。按采购方要求,承包范围内绿地乔木的修剪除了日常管护修剪外,中标人在3年承包期间内对绿地乔木至少一次进行全面的整形修剪;中标人应定期对承包范围内的植物生长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枯树、危树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管理人员,待采购人按相关程序报批,拿到批文后,中标人方可组织砍伐。砍伐树木、清理树枝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20)加强城区公共绿化区域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健康状况较差的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精心养护复壮。 (21)中标人负责新移交的绿化项目(包括韶南大道、桂花大道、铜鼓大道、莲花大道二期曲江段、韶州大道曲江段、南华大道中路、南华大道南路及G106国道曲江转溪至黄岭亭路段、G106国道黄岭亭至仁化交界路段、X312线大塘镇至枫湾镇路段等道路绿地)的绿化缺株、死株的补植工作。 (2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必须在曲江城区内设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 (四)根据《关于曲江城区公共绿化测绘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韶曲建示字〔2022〕97号)批示精神,本次测绘服务费65000元由取得《2023年曲江区城区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的中标人承担,于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测绘单位,由测绘单位开具有效发票。 |
|
2 |
车辆设备等资产处置方式 |
1、服务期满后,原中标人对仍具有适用性的园林车辆、设备,可提出申请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经评估的园林车辆、设备,由下一个中标人购买。 2、因绿化管养作业需要增加车辆和设备(如洒水车、高空作业车辆、高压冲洗车、油锯、剪草机、喷药机等等),中标人必须具备。 3、人民公园(含马鞍山)现有分类果皮箱(113个)、泄水井(含四防装置)(124套)、石台(15张)、石凳(221张)、亭廊(16座)园林设施等移交给中标企业,由中标人进行日常保洁清洗维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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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采购人职工的工作安排方案 |
1、原采购人从事人民公园、马鞍山巡查维护维稳及部分绿地保洁管养工作仍未退休的职工,由采购人统筹安排,产生人员不足,由中标人自行聘请解决。 2、原中标人聘用的园林工人,由中标人接收,重新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 3、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要求及绿化管护的实际情况配置各岗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等给采购人审查确认。 |
★ |
4 |
其他要求 |
中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公示之日起20天内在本项目实施地设有固定服务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服务点证明材料并经采购人确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曲江区城区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 |
项 |
1.00 |
8,945,328.65 |
8,945,328.6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曲江区城区公共绿化管养购买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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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曲江区公共绿地范围、面积、苗木品种、苗木数量 1、以区政府公共绿地实际量为准。 2、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作为主要参考数据)。 (1)公共厕所一间:65.35㎡ (2)城区范围内公共绿地面积:319430.06㎡ (3)城区外围公共绿地面积:554710.78㎡ (4)马鞍山森林公园林地面积:226971.38㎡ (5)烈士陵园硬化面积:1474.39㎡ (6)马鞍山人民公园硬化面积:26589.14㎡ (7)马鞍山道路硬化面积:27692.43㎡ (8)花箱:1171(个) (9)行道树:14782(株) (10)城区树木总颗数:94881(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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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曲江区市政管理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3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