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营造节日气氛,在谢岗镇中心广场、铁路公园、育贤湖公园、银山湿地公园设置灯组造型及花卉布置;大龙高速路口、环城路、谢岗南路、市场街、南面大道路口、30号路等路段增挂灯笼串灯饰;在30号路(东惠广场至银湖商业城路口)主干道间增吸塑中国结灯饰和灯笼串灯饰;在镇政府大楼门前两边增挂灯笼和摆放年花年桔。
采购包1(2023年迎春灯饰及花卉布置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布置期:在2022年01月19日下午18:00前完成灯饰及花卉的布置及验收工作。展示期:在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2月05日展示(灯饰的亮灯时间按照路灯亮灯时间)。拆除期:在2022年02月16日前完成灯饰及花卉的拆除及验收工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市谢岗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双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成交供应商完成布置及验收工作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成交供应商完成拆除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除不可抗拒因素,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布置及验收工作或拆除及验收工作,每延迟一天扣减合同总金额的2%。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在布置完工和拆除完工后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验收,若验收不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须进行调整后重新通知采购人验收,直到达到预计目标及相关要求。 2.布置验收:布置完工后,采购人将按采购要求、图纸、相关标准等对布置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灯饰须为全新、外观完好、不脱色,保证100%亮灯,若不符合,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重新购买更换。 3.拆除验收:每次拆除完工后,采购人将按采购要求、相关标准等对拆除成果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报价(首轮报价与最后报价)均应包工、包料、包方案完善设计、包安装、包含人工费、吊装费、包拆装费(含展示完成后清理费)、维护费、措施费(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质量、包安全及完成年度任务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首轮报价与最后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采购包最高限价1,080,211.32元。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1,071.63元。 2.展示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拆除,拆除的设施归成交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应考虑设施折旧价值,报价时作相应折算考虑。 3.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存在有影响的隐患因素,实际操作时遇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应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文本。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3年迎春灯饰及花卉布置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136,286.32 |
1,136,286.3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迎春灯饰及花卉布置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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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布置清单
注:上述仅为基本布置清单,具体实施须结合图纸和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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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布置及拆除要求 1.布置应坚持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原则。 2.布置应考虑消防问题、安全监控、设备集中控制及设施的合理利用。 3.布置应完全领会采购人项目节日主题和规格需求。 4.布置方案应真实、清晰、流畅,若因政策或现场环境因素等影响需调整方案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价格不作调整。 5.成交供应商负责布置安装、展示及拆除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现场的搬运,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展示场地的现有构筑物、杂物和垃圾及因布置或拆除施工而产生的杂物和垃圾等。成交供应商清理时不得将杂物和垃圾随意塞进道路旁的果皮箱里,应做好垃圾分类自行清运到垃圾处理站。 7.布置及拆除施工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交通畅通。 8.布置及拆除施工成交供应商不能损坏一切市政公用设施及相关建筑,如有损坏的必须及时恢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有因施工需要改变市政设施的,拆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进行恢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9.布置及拆除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要文明施工,保证工作人员及周围行人及车辆等财产的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布置尽量采用组装形式,尽量避免现场加工,减少对基础设施及绿化设施的破坏。 11.本项目布置安装制作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用材和规格因此发生变动,采购人对因此产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本项目采购人只提供施工现场,施工中水电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3.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施工部分,须委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完成。 14.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置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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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展示要求 1.展示期间,成交供应商要安排专人巡查和维护,并向采购人提交人员的名单、联系方法及其相关的资质证明,在展示期间每天上午、下午各巡视检查一次,查看是否存在意外情况,并将有代表性(重要节点)的现场照片通过微信方式即时发送给采购方管理人员,如发现意外情况立即进行维护与检修,晚上从开灯一直巡视检查灯饰至关灯。如有意外情况立即对灯饰进行检修与维护。 2.展示期间保证亮灯率达98%,成交供应商安排专业人员巡查和维护,库存有适量的易损件备用,保证能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维护方案、维护人员名单、联系方法于采购人。展示期间如有故障需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抢修。 3.每日需对偏位变形的灯饰或花卉等进行矫正或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灯饰或花卉等损坏需在当天内更换或维修,并做好相关记。遇到无法当天进行维护的情况,提前告知并明确维护时间。 4.展示期间所使用的水电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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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做好在布置、展示和拆除三个阶段的安全保护措施,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达到零事故。在展示期间,做好安全标识等必要措施。 2.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相应风险要考虑在响应当中。 3.合同期内,在若遇相关检查评比,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4.采购文件未尽技术条件和要求均按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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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考核评分标准 东莞市谢岗镇2023年迎春灯饰及花卉布置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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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