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都市环卫作业费用指导标准》、《武侯区第七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标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供应商负责完成浆洗街道 2023 年-2025 年的环卫作业。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包,包 1:清扫保洁作业面积约 758,790.03 ㎡、垃圾清运约 110 吨/天;包2:清扫保洁作业面积约 391,806.54 ㎡、垃圾清运约 40 吨/天。
包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包1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浆洗街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一环路外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外侧车行道及一环路高架桥))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包2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浆洗街街道办事处环卫作业服务(一环路内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内侧车行道及中间绿化带)) |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包1、包2)
主要包括:全辖区公共区域主街干道、中小街道、人行天桥、人行道及路沿石等清扫保洁、清洗作业,道路附属环卫设施维护管理,街面及公共空间废弃杂物清理,街面城市家具清洗等。
(二)、道路附属绿化带保洁作业(包1、包2)
主要包括:道路附属绿化带、小游园、微绿地、树池、花池、花箱等垃圾捡拾作业。
(三)、道路非法小广告清除作业(包1、包2)
主要包括:路面、杆体、箱体、墙体、城市家具“牛皮癣”等非法小广告清除作业。
(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包1、包2)
主要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院落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压缩、直收直运作业。
(五)、餐厨垃圾收运作业(包1、包2)
主要包括: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居民小区院落等餐厨垃圾直收直运作业,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等。
(六)、作业面积:
包1:一环路外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外侧车行道及一环路高架桥)
分类 |
等级 |
面积小计(平方米) |
备注 |
人工保洁面积 |
一级 |
31,765.93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二级 |
181,416.06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
三级 |
23,047.37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
车行道面积 |
一级 |
135,695.60 |
|
二级 |
289,339.96 |
三级 |
22,529.55 |
|
|
绿化带面积 |
|
74,995.56 |
|
合计(平方米) |
758,790.03 |
包 2:一环路内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内侧车行道及中间绿化带)
分类 |
等级 |
面积小计(平方米) |
备注 |
人工保洁面积 |
一级 |
59,112.10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二级 |
23,316.87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
三级 |
21,935.97 |
人行道、入院落道路口、施工区 |
|
车行道面积 |
一级 |
194,176.01 |
|
二级 |
50,666.93 |
|
|
三级 |
25,978.23 |
|
|
绿化带面积 |
|
16,620.43 |
|
合计(平方米) |
391,806.54 |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包1、包2)
1.为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实行科学合理配备,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对于人员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须及时增加人员或机具配备数量。
2.投标人原则上应优先聘用浆洗街街道原环卫保洁的员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劳务合同,落实相应保障。
3.环卫工人服装配备:按照成都市环卫工人要求,投标人需按照市城管委要求制作配备统一制式的环卫工人劳动服装,并在进场作业一个月内完成环卫工人换装工作。
★4.劳动保障与保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环卫保洁规范化要求做好环卫工人劳动保障与保护工作,尊重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购置各类保险,所有派遣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生安全,意外事故负责,即中标人所派人员安全问题和意外安全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情况,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政府完成善后处理事项,包括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成都市环卫工人健康安全关爱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9]6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派驻人员提供劳动权益保障,且购买派驻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任何与社会劳动保障方面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派驻人员只与投标人产生劳动合同关系,其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伤、工亡等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函)
6.如遇员工因劳务纠纷而发生集体罢工、缺岗等不利于采购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7.环卫作业范围内如遇突击整治工作,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街道整体安排,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8.投标人应满足辖区自管院落每日生活垃圾袋需求量,确保生活垃圾袋装化。
9.采购人不提供任何住宿,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工作期间的餐费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0.根据垃圾分类要求,合同期内投标人应满足办事处每年对自管院落分类垃圾桶的合理增设或更换。
11.垃圾中转站及相关设施根据甲方的要求由投标人进行日常维护及设备提升改造,若辖区无垃圾中转站,垃圾日常收运处理由环卫公司自行解决,不能造成环境污染。
12.投标人需要组建应急管理队伍,如遇疫情、汛期等突发状况,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街道整体安排,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做好工作保障服务。
13.针对自管院落及街面无主的大件垃圾,投标人应该负责清理并交给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14.投标人需要针对本项目设置管理团队,包含财务、项目经理等职位,以确保及时完成甲方的各项任务要求。
15.作业费用构成说明:
(1)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履行其合同义务期间的固定不变价格。
(2)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服务作业范围有变动,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应报价费用测算,合同费用做相应调整,签订补充协议。
(3)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遇最低工资标准、作业机具、相关设备政策性调整,由中标人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调整部分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费用可能调整的风险,合理测算成本。
包 1:一环路外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外侧车行道及一环路高架桥)
设备 |
数量(辆) |
配置要求 |
纯电动洗扫车(总质量≥18吨) |
1 |
结合(成城办〔2018〕256号)进行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有洒水和防尘降霾功能,配置要求为国家工信部备案,允许注册登记(上牌)的纯电动汽车(机动车) |
纯电动洒水车(总质量≥18吨) |
1 |
|
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18吨) |
1 |
|
小型电动扫地车 |
10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考虑部分中小型机动车道面积。 |
小型电动高压清洗车 |
10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 |
快速巡回保洁车 |
32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参考(成城办〔2018256号)按2.5万平方米/辆进行配备。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总质量≥8吨) |
1 |
高架桥护栏以及道路护栏清洗。 |
小型电动密闭垃圾车(总质量≥2吨或核定载重≥0.5吨) |
33 |
小型纯电动作业机具 |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载重≥0.9吨) |
2 |
用于前段垃圾收运 |
小型纯电动餐厨垃圾收运平板车 |
4 |
小型纯电动作业机具。 |
纯电动密闭式其他垃圾压缩车(总质量≥10吨) |
10 |
配置要求为国家工信部备案,允许注册登记(上牌的纯电动汽车(机动车)
|
合计 |
105 |
注:所有机具车辆均为半年内生产的新车,且后期充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包 2:一环路内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内侧车行道及中间绿化带)
设备 |
数量(辆) |
配置要求 |
纯电动洗扫车(总质量≥18吨) |
1 |
纯电动洒水车(总质量≥18吨) |
1 |
结合(成城办〔2018〕256号)进行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有洒水和防尘降霾功能,配置要求为国家工信部备案,允许注册登记(上牌)的纯电动汽车(机动车) |
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18吨) |
1 |
|
小型电动扫地车 |
5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考虑部分中小型机动车道面积。 |
小型电动高压清洗车 |
5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 |
快速巡回保洁车 |
18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参考(成城办〔2018256号)按2.5万平方米/辆进行配备。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总质量≥8吨) |
1 |
高架桥护栏以及道路护栏清洗。 |
小型电动密闭垃圾车(总质量≥2吨或核定载重≥0.5吨) |
12 |
小型纯电动作业机具。 |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载重≥0.9吨) |
1 |
用于前段垃圾收运 |
小型纯电动餐厨垃圾收运平板车 |
2 |
小型纯电动作业机具。 |
纯电动密闭式其他垃圾压缩车(总质量≥10吨) |
4 |
配置要求为国家工信部备案,允许注册登记(上牌的纯电动汽车(机动车)
|
合计 |
51 |
注:所有机具车辆均为半年内生产的新车,且后期充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包 1:一环路外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外侧车行道及一环路高架桥)
人员配置 |
||
人员 |
数量(名) |
要求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洗扫车) |
1 |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洒水车) |
1 |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 |
1 |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驾驶员(总质量≥8 吨) |
1 |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辅工(总质量≥8 吨) |
1 |
|
小型电动密闭垃圾车驾驶员(总质量≥2 吨) |
33 |
|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载重≥0.9 吨) |
2 |
|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驾驶员 |
4 |
|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辅工 |
10 |
|
纯电动密闭式其他垃圾压缩车驾驶员(总质量≥10 吨) |
10 |
|
小车驾驶员(高压清洗车、快保车、小扫车 |
) 62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 |
保洁员(清扫) |
150 |
人工清扫保洁按 2 班次配置 |
保洁员(牛皮癣清除) |
4 |
|
保洁员(绿化带走保) |
4 |
绿化带走保人员配置参照 20000 ㎡/人配置标准配置,轮休系数为 1.15=30/26,人员配置计算方式=定额人员配置* 轮休系数 |
合计 |
284 |
|
包 2:一环路内侧区域(包含一环路内侧车行道及中间绿化带)
人员配置 |
||
人员 |
数量(名) |
要求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洗扫车) |
1 |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洒水车) |
1 |
|
大车驾驶员(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 |
1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驾驶员(总质量≥8 吨) |
1 |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辅工(总质量≥8 吨) |
1 |
|
小型电动密闭垃圾车驾驶员(总质量≥2 吨) |
12 |
|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载重≥0.9 吨) |
1 |
|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驾驶员 |
2 |
|
纯电动餐厨垃圾车辅工 |
4 |
|
纯电动密闭式其他垃圾压缩车驾驶员(总质量≥10 吨) |
4 |
|
小车驾驶员(高压清洗车、快保车、小扫车 |
) 33 |
小型纯电动环卫作业机具 |
保洁员(清扫) |
66 |
人工清扫保洁按 2 班次配置 |
保洁员(牛皮癣清除) |
2 |
|
保洁员(绿化带走保) |
1 |
绿化带走保人员配置参照 20000 ㎡/人配置标准配置,轮休系数为 1.15=30/26,人员配置计算方式=定额人员配置* 轮休系数 |
合计 |
130 |
|
1、按《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环卫作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一)
1、投标人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项目情况了解、分析和服务理念:①项目作业的要求和标准;②对作业范围、作业项目及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③对作业的重点、难点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④投标人能够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且策划定位准确,管理服务理念和制定的目标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2)机构设置:①项目管理机构;②管理制度;③员工考核办法、工作奖惩制度;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3) 作业方案:①道路清扫保洁作业;②洒水冲洗除尘作业、;③公共设施清洗作业;④城市“牛皮癣”治理;⑤树池绿化带保洁;⑥果屑箱垃圾收集作业;⑦小区、企业、单位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⑧厨余垃圾收运作业;⑨机动车道路沿石冲刷除尘作业;⑩人行道地砖及非机动车道路沿石清洗除污作业、 ⑪机动车道路沿石冲刷除尘作业;⑫人行道地砖及非机动车道路沿石清洗除污作业。(4)质量保障方案:①巡查监督方案;②质量控制措施;③质量考核方案;④问题整改方案。(5)应急事件处理方案: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故处理;② 节假日、迎接检查;③突击整治;④极端天气(如大雾、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 应对方案。(6)安全文明措施: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措施;③文明管理制度;④安全目标;⑤安全防范重点。
2、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在中标后进场前,需经采购人确认所有人员、机具配置到位,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提供承诺函)
注:1.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商务要求:(包 1、包 2)
(一)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按月进行考核,年度履约验收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二)服务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浆洗街街道办事处辖区。
(三)付款方式:付款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当月作业服务费 90%; 第二部分为月度作业质保金,金额为当月作业服务费 10%,根据月度考核据实拨付。
本月 10- 15 日支付上月作业经费,采购人每次支付作业经费前 10 日内,中标单位应当向采购人出具当月的正式等额发票,且中标单位承诺:若将来中标单位向采购人出具的发票不管因为任何原因作废或者被查实有虚假,则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若中标单位未按约定出具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或延迟付款,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一年中标价 3% 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履约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五)履行合同要求
1.本项目分两个包,各包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履约验收
中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采购人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相关行业标准、《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办法》(具体详见附件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并将验收书交代理机构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