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增江街水域保洁项目作业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提高区容环卫管理水平,经批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拟对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水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服务方案。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三年保洁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3年) |
1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人民币 190万元 |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一家中标人,负责作业范围内河涌水面保洁、滩涂保洁、亲水码头、桥闸范围的保洁,以及河涌岸立面、斜坡面悬挂垃圾等河岸2米范围内(部分与房屋紧邻的按实际计算)的一切垃圾及杂草清理。负责收集、运输水域保洁垃圾。负责清捞河涌内动物尸体、水产尸体。负责清捞河涌水浮莲等水生漂浮物。负责清理人为倾倒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排入河涌的垃圾、粪便等。
2.承包服务期限为3 年。
3.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即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与本承包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管理质量、安全、环卫机械设备设施、水费、电费、环卫工人工资、劳保福利、办公费用及各类税金等)。采购人按中标价格以季度支付服务费用,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日常的水域保洁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范围
1.内河涌:增江街河涌辖区范围内有2条城区河涌及13条村河涌,河涌总长39600米,保洁面积约212325平方米。
2.外河涌:增江街河涌辖区范围外河涌(左岸、右岸)堤防(具体范围包括:河涌坡度及(左岸、右岸)往水体方向各延伸约2米),河岸坡度面积约203365平方米。
具体承包范围见下表:
水域保洁长度、面积明细表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河涌宽度(m) |
河涌长度(m) |
河岸坡度面积(m2)左岸 |
河岸坡度面积(m2)右岸 |
测图面积(m2)(注:水面、坡度范围) |
备注 |
|
水面 |
两岸坡度 |
||||||||
1 |
城区河涌 |
西山涌 |
15~20 |
2500 |
2640 |
1950 |
43750 |
4590 |
左右两岸为河堤斜坡,按最高保洁标准管护 |
2 |
城区河涌 |
黄泥塘涌 |
3~10 |
2700 |
2240 |
855 |
17550 |
3095 |
|
3 |
村河涌 |
光辉涌 |
5~8 |
2360 |
4720 |
9440 |
15340 |
14160 |
河涌两岸2米范围内,按最低保洁标准管护。 |
4 |
村河涌 |
深坑涌 |
5~8 |
1750 |
3500 |
7000 |
11375 |
10500 |
|
5 |
村河涌 |
鹤洲涌 |
3~5 |
1710 |
3420 |
6840 |
6840 |
10260 |
|
6 |
村河涌 |
沥口涌 |
3~5 |
2700 |
5400 |
10800 |
10800 |
16200 |
|
7 |
村河涌 |
南山涌 |
3~5 |
2190 |
4380 |
8760 |
8760 |
13140 |
|
8 |
村河涌 |
陆村涌 |
3~5 |
2230 |
4460 |
8920 |
8920 |
13380 |
|
9 |
村河涌 |
乌石潭涌 |
3~5 |
4610 |
9220 |
18440 |
18440 |
27660 |
|
10 |
村河涌 |
大寺坑涌 |
3~5 |
7220 |
14440 |
28880 |
28880 |
43320 |
|
11 |
村河涌 |
大塘涌 |
3~5 |
2170 |
4340 |
8680 |
8680 |
13020 |
|
12 |
村河涌 |
银场水 |
3~5 |
2100 |
4200 |
8400 |
8400 |
12600 |
|
13 |
村河涌 |
冷水坑 |
3~5 |
1000 |
2000 |
2000 |
4000 |
4000 |
|
14 |
村河涌 |
塘口涌 |
3~8 |
2100 |
4200 |
4200 |
11550 |
8400 |
|
15 |
村河涌 |
大埔围涌 |
1~5 |
2260 |
4520 |
4520 |
9040 |
9040 |
|
合计 |
39600 |
73680 |
129685 |
212325 |
203365 |
清理水浮莲明细表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清理水浮莲 |
吨 |
每日4.54吨 |
负责服务区域内水浮莲的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将其运输上岸至垃圾场(运距10km)。 |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负责作业范围内河涌水面保洁、滩涂保洁、亲水码头、桥闸范围的保洁,以及河涌岸立面、斜坡面悬挂垃圾等河岸2米范围内(部分与房屋紧邻的按实际计算)的一切垃圾及杂草清理。负责收集、运输水域保洁垃圾。负责清捞河涌内动物尸体、水产尸体。负责清捞河涌水浮莲等水生漂浮物。负责清理人为倾倒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排入河涌的垃圾、粪便等。
2.采取有效措施,使采购人管辖范围内的河涌水面无漂浮垃圾及动物尸体,河涌亲水码头、平台、步梯无垃圾,河涌堤岸立面、斜面无悬挂漂浮垃圾。对采购人管辖范围以外河段流入的垃圾及时拦截清捞,河涌漂浮垃圾拦截点聚集的废弃物和水生植物不得超过4平方米。
3.每日安排环卫工人负责服务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并将打捞的垃圾搬运到采购人环卫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投放点投放,同时配合城管等部门防止违规偷倒建筑废料、余泥、垃圾等的现象,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清理,对垃圾收集点周围环境喷洒药物,除虫灭鼠,除四害等,同时确保保洁范围内不能出现有积存垃圾、蚊蝇滋生、脏乱差等现象。不得违规偷排,垃圾运输车辆及驾驶必须符合环卫、交通部门的要求。
4.做好自然灾害、汛期排水期等引起的河涌环境卫生问题的应急处理。
5.突发污染事件及其他影响水域保洁工作的,中标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妥善处置。
6.配合做好市、区、镇(街)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
采购包1(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水域保洁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3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5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6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7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8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9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10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11期:支付比例8.33%,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12期:支付比例8.37%,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考核后的次月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上季度承包款,特殊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于每季度次月办理支付手续(如结算费用小于或等于预付款时则无需办理)。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2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3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4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5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6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7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8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9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10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11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12期: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规范》(DBJ440100/T40-2009)、《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及广州市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文明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和增江街人民政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广州市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检查及考评细则。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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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水域保洁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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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内河涌:增江街河涌辖区范围内有2条城区河涌及13条村河涌,河涌总长39600米,保洁面积约212325平方米。 2.外河涌:增江街河涌辖区范围外河涌(左岸、右岸)堤防(具体范围包括:河涌坡度及(左岸、右岸)往水体方向各延伸约2米),河岸坡度面积约203365平方米。 具体承包范围见下表: 水域保洁长度、面积明细表
清理水浮莲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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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