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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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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160000374700 发布时间:2023-01-16 文档页数:98页 所需下载券:10
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1项

3年

人民币 14620279.22元

(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公共设施和绿化管理、工具和工具物料等费用)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

本项目品目类别: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况

南沙儿童公园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占地约13.5万㎡,绿地面积7.88万㎡。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园区绿化养护、绿地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和保洁、水电管养和维护等管理服务。公园绿化养护级别:一级养护。

(一)项目名称: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4620279.22元(每年预算4873426.41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四)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二、服务内容

(一)绿化养护:园区绿地面积7.88万㎡(其中乔木约1218株),工作内容包括公园范围内的绿化浇灌、松土、施肥、修剪、造型、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防治、裸露补植、树木涂白、树木扶正、寄生物和枯枝处理、时花种植等(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二)保洁管养:公园内廊亭、厕所、房屋等构筑物,园凳、垃圾桶、指示牌等公园设施,构筑物天面及外墙、平台、园路、木栈道、护栏等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排水沟清理、绿地保洁、垃圾外运等工作(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三)园建、水电管养维护:园内构筑物、儿童游乐设施、园路、广场、标识牌、园凳、路灯、排水井、给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的管养和维护(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四)服务质量指标要求

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和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南沙区区属市政公园管养考核细则》及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投标人需具体承诺各服务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植物长势良好,叶色正常,病虫害危害株率不超过同种类植株的3%、草坪杂草率小于 5%;及时补植,没有死株、缺株及黄土裸露现象,绿地整体景观良好,绿化完好率达95%以上(绿化完好面积/公园绿化面积≥95%),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00/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

2、清洁、保洁率98%以上(洁净面积/(公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98%)、垃圾日产日清;

3、配套设施(园建、园路、园凳、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完好;

4、公园每月白蚁迹象不得超过5处,且最严重受害程度不超过8%;

5、投诉处理率100%,投诉处理满意率95%以上;

6、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

7、投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和拟承担的责任。

三、总体要求

1.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2.中标人须对本项目养护现状基本了解,并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综合维护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结构图、园建、绿化日常管养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机械设备使用、养护质量承诺保障措施等服务方案),提供专业、精准、细致的服务。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建立项目档案,定期巡检,记录反馈信息,并设立24小时值班服务与投诉电话。

3.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公园绿化养护服务、保洁服务、园建和水电管养维护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工作,并不断完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水肥管理、整形修剪、固定支撑、植物补植、病虫害防治、外来入侵动植物防治、土壤改良、宫粉紫荆、黄花风铃木、蓝花楹等乔木复壮专项方案、主要植物品种日常养护方案等)。结合项目各阶段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每两周一次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服从采购人对中标人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员工档案资料及所属设备资产的领用登记、维修管理台账。

4.按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标准实施卫生保洁,保洁质量要求达到公园配套设施(廊亭、园建、园路、标识牌、给排水设施、照明等完好,总体要求做到三无:设备无故障、设施无损坏、管线无堵漏。定期检查公园建(构)筑物,发现问题及时维护,保证安全及正常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园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制定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和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及损坏设施设备的行为;做好零星养护工作,应急维修不过夜,保证建(构)筑物正常的使用功能。

5.采购人在服务地点设有现场驻点管理机构,中标人须派驻人员负责公园的绿化养护、保洁、园建和水电维护管理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南沙区区属市政公园管养考核细则》要求执行,措施完善,管理得当。中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为确保项目高效管理,确保项目管养服务质量,中标人项目管养服务期间至少派驻2名园林或相关专业人员、1台专用巡查机动车辆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6.严格按照公园相关管理规范以及本项目工作实际编制年(月)度养护计划、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排班表、法定节假日应急预案、节后工作总结和养护记录手册及教育培训记录档案管理工作。经采购人同意后,按计划组织落实工作。凡因要调整、修剪绿化,造成绿化景观有较大改观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7.按采购人提供的养护要求进行全面养护工作记录,填写公园管养日志、考勤登记、垃圾分类清运记录等报采购人审核。每月底检评前,中标人按《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养考核制度(试行)》要求提交给采购人检查及存档备案。

8.中标人现场派驻人员纪律:严格遵守国家公共卫生防控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要求按项目工作要求配置符合项目要求稳定的工作队伍。驻场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标人对派驻到公园的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工作,并将相关培训资料交采购人存档备案。

9.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公园的管理规定,如有大型植物种植、改造、重大接待任务、突击性的检查任务、口头通知或发文安排中标人工作,中标人要无条件听从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落实,配合做好工作,采购人不另增加服务费。

10.服务期间,承包保养地段内的植物因管理原因而死亡(台风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补种、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而苗木应按照原有植物的规格和质量,操作进程中不得偷工减料。

11.在日常工作中,中标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立即进行改正,否则视为中标人不尽职尽责。

12.中标人应对派驻公园的工作人员严格审查,保证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持有相应职位的资格上岗证。

13.中标人须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监管和督查,奖勤罚懒,确保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队伍管理,奖优罚劣;承担员工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

14.中标人须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制服、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作业工具、机具和物料。

1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16.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公众形象良好。

17.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违规工作人员在公园工作。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须在一周内换人,否则按缺员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对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在工作问题上,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不表态、不落实和拖延时间,以上问题发生3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

18.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听取采购人合理意见,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提出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中标人派驻公园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守的,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天内更换人员。

19.严禁中标人工作人员私自将采购人的物品或其他任何不属于中标人的物品带离园区,中标人工作人员需配合采购人的检查,如有违反,采购人将按公园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20.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驻场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21.双方确认:采购人与中标人派驻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关系,如因中标人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采购人因中标人派驻人员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而被追究责任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且将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在采购人园区内开展的工作必须遵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不污染环境、破坏环境。

23.中标人在园区内开展的工作必须遵从相关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水用电、安全合理使用化学农药等,在发现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

24.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做好中标人员工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员工的安全,中标人员工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因中标人员工或中标人原因导致的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5.管养期结束6个月前,完成管养项目竣工图纸,按规定办理验收和移交工作。

26.具有苗木基地,提供应急响应所需的苗木临时迁移、储备、供应等保障能力。

27.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中宫粉紫荆、黄花风铃木、蓝花楹等一批树木长势差的问题制定复壮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中标后一年内养护效果有所提升。上述方案通过采购人确定后实施,并须通过南沙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验收,未通过验收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减养护费用150000元)。

28.中标人须对本项目中园建设施、儿童游乐设施、构筑物墙面等基础设施制定针对性维修、翻新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中标后半年内公园园容园貌有明显提升。上述方案须通过采购人确定后实施,并须通过南沙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验收,未通过验收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减养护费用150000元)。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

★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如下(投标人对此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项目负责人1名、驻场主管1名、驻场副主管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驻场专业技术人员1名、技术工人(植保工、绿化工或花卉工)7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养护工人不少于16名、园林或相关专业驻场人员2名。

1.上述人力配备为最低配置,中标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中标人需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给所有员工购买社保及一切相关保险;上述保险由中标人在采购人监督下购买后将相关资料送交采购人备案。

3.本项目每日派驻驻场管理(技术)人员:驻场管理人员(含驻场主管、驻场副主管、驻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给排水专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工程师均不少于1人,技术工人(植保工、绿化工或花卉工)不少于4人,共9名管理(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养护安排,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管理工作;每日配置养护工人不少于12人。(2名园林或相关专业驻场人员不包含在每日人员配置内。)

4.派驻队伍应相对稳定,中标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要求有5年以上丰富的养护工作经验,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做到全面统筹、指导公园的管养技术及公园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驻场主管要求:要求有5年以上丰富的公园管理经验,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驻场办公,能做到全面检查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按采购人要求参加例会。负责公园管理服务的全面工作,落实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公园整体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作,对派驻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指导、考核、评定员工工作等;审定报送给采购人的文件材料,办理请款手续,收集、整理管理过程产生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移交;上交相关检查资料及完整的工作台帐(包括日常工作记录等)并归档保存;负责所管范围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园设施养护总体计划及管理工作大纲;负责制定、建立公园设施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系统执行好其它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

3.驻场副主管要求:要求有3年以上丰富的公园管理经验,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驻场办公,协助驻场主管负责公园的管理工作。

4.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有5年以上较丰富的养护工作经验,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公园管理模式,及时与公园管理人员沟通工作情况,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公园管理例会,积极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协助完善公园安全巡查等整体服务方案;负责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公园日常工作的技术把控、组织管理和协调。

5.驻场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要求有5年以上较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驻点工作,驻场办公,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公园管理模式,能做到经常全面检查公园现场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工作,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及时与公园管理人员沟通工作情况,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公园管理例会,积极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公园安全巡查等整体服务方案;负责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公园日常工作的技术把控、组织管理和协调。

6.其他人员(含技术工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养护工人)

(1)须年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落实公园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绿化养护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掌握各种园林器械使用、各类造型植物修剪技术的熟手技工,保障园区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植物长势良好、开花乔木开花应时、节假日有花可赏,并对有害生物和土壤进行监测,确保植物立地环境良好。其中包含绿化工3名、花卉工2名、植保工2名、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工程师1名、有害生物防制员2名、土壤监测(或土壤普查)人员2名。

(3)园建、水电管养维护: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2名、电气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保障园内设施完好。

(4)造价人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协助造价编制复核、变更审核以及结算送审、评审、调整等。

(5)保洁人员:须具有较丰富的卫生保洁工作经验,有一定数量的熟手技工,能较好地领会管理意图,确保全园的卫生保洁质量。

(6)资料员:须提供资料员2名,做好项目管理资料及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档案整理、输送和管理工作。

五、项目所需机械设备

(一)本项目需要中标人提供车辆及设备配置要求:运输车2辆、洒水车2辆、高空修剪车1辆、绿化树枝粉碎机1台、喷药机(或打药机)不少于3台、油锯4台、高枝剪8台、绿篱机不少于4台、手推式(自走式)剪草机不少于3台、坐式草坪车1台、草坪打孔机不少于2台、抽水机不少于2台。除此之外,中标人还应备有其他园林机械工具和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汽油、机油、各式剪刀、铁耙、胶管、水桶、梯子、锄头、小镰刀、斗车、铲子、簸箕等作业工具,临时收纳或保洁绿化带垃圾不得使用一次性用具。要保证养护过程中的农资供应及时、器械正常运转。所有园林机具及燃料由中标人提供及保管,保证园林工具正常运转,如有遗失自行负责。高空作业车、洒水车、吊车、草坪打孔机、剪草机(车)、绿篱机、喷药机等是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并优先使用环保充电式机械,防止造成噪声和废气污染

(二)如采购人有提供机械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人为破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保养或赔偿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三)中标人在保养过程中发现绿化喷淋设备破损,应由中标人进行维修或更换或赔偿。

(四)修剪工作必须使用高修车、运输车等相关车辆机械配合进行,所需车辆、机械及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五)在工作时间内的用电用水,须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严禁乱拉乱搭、超负荷使用等现象。

(六)高空作业工作必须使用高空作业平台等相关车辆机械配合进行,所需车辆、机械及费用由中标人提供;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高空作业操作证。

六、项目具体要求

(一)绿化养护

1.养护质量需参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的《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一级标准,按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行道树种植养护技术规范》《园林种植土》等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2.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植物景观优美,病虫害防治及时,园区无枯萎、倒伏乔灌木,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绿地无垃圾杂物,无黄土裸露。中标人采购和补植苗木时须按照采购人的业务单要求在一周内将采购苗木到场,并及时补种;在服务范围内因中标人养护管理不力造成植物生长势差或死亡的,或因游客破坏造成裸露的,由中标人负责更换、补植,更换、补植的苗木要与原来的种类、规格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采购人不另行追加服务费;在服务范围内新增或换种的植物,由中标人负责养护管理,不另行追加服务费。

3.园内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枝叶健壮,通风透光,无病虫害,无枯枝死杈。行道树下缘线整齐,干直、冠美,景观效果优良,不遮妨碍行人。乔木无空心树洞,分杈处没积水和腐烂部分。树上无钉挂,支撑有效整洁,无人为破坏。

(1)种植五年内定植的树木在旱天时,每天淋水不少于两次,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对棕榈科植物,尤其需要对枝叶及生长点的淋水。新种植的树木在两年内随生长变化需注意调整和加固金属类支撑效果。

(2)每年春季须制订全园乔木修剪、养护计划,经采购人同意并报批后实施。年初对乔木进行一次松土,雨季前检查树洞是否全部已修补;乔木荫枝、弱枝及时修除。对部分乔木种植时留的抽水管,需及时抽水,清空积水。

(3)春末夏初慎防乔木可能出现的病虫害,要提前进行药物预防;生长旺季每月施肥一次。台风季节前后,须对部分受风雨影响的植物及时拉稳加固,保持定型;因台风吹倒伏的树木依照采购人要求重新种植或连根清除。

(4)植物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施肥量根据植物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每年11月-笠年三月间对每株树木应扩穴、松土比原种植穴扩大,深度为20-30厘米,并施有机肥、复合肥。

(5)观花乔木需在生长期秋冬季节翻土加一次基肥,每个月施肥一次,并进行控制形体的修剪工作,保持形态可观,同时做好修剪计划报采购人同意并批后实施,确保无枯枝、枯树、死株。

(6)中标人应对公园内的树干出现倾斜或偏冠的榕树等乔木进行修剪、固定支撑或引根,有效提高树木抗倒伏和抗风能力。

(7)在进行高空修剪时候,中标人在修剪清理工作必须使用高修车和运输车,并负责告知游客,配多人监控现场,及时修剪,及时清运,避免污染园区环境和伤及游人。

4.灌木株形丰满,生长健壮,开花灌木开花及时,花色艳丽。绿篱、色块等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形灌木造型雅观。攀缘植物牵引美观得当,不乱攀乱爬。

(1)春季绿化养护工作,应抓紧时间对各种灌木全面松土,对于往年较易发生病害的地段应翻土加石灰,以达除菌目的。灌木生长变得过高或变型,须在植株萌发新芽时修枝整型,须果断修剪控制造型,须调整的应抓紧时间调整。

(2)夏季天气炎热,植物生长迅猛,病虫害多发,因而每天至少淋水一次至二次,淋水时要求淋透枝叶;每月施放肥料一次(对个别植株须特别追肥);对夏季的病虫害要做到预防为主,要求植物生长期内每十天例行喷洒农药一次,而个别病虫害多发植株,应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且喷药时间要求安排在闭园后,避免影响采购人正常对外开放时间及游人游玩。

(3)十月前择时有计划地全面修剪各类灌木,以备过冬;十月份后,植物生长开始放慢,应减少对植物的整理及调整工作,应集中人力淋水,并注意通过淋水洗掉植物上的积尘;入冬前对灌木施放薄肥以备过冬。

(4)勤整理勤淋水,并且根据植物特性不同、季节不同、生长速度不同、阶段要求不同等进行修剪定型,同一品种高度、宽度、角度要工整统一。修剪工作尽量采用人工技术操作, 尽量避免夏秋两季修剪。发现有病虫害现象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清理枯枝和绿化垃圾。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草坪覆盖率不得低于98%,绿地内杂草率不得超过10%,病虫害防治及时,无红火蚁户、薇甘菊等入侵生物危害。

(1)春季应根据草坪实际情况部分松土重新种植;对于凹陷的地方须利用春夏季草坪生长旺盛的时间,定期在剪草后填薄纱泥至平整为止(一般十五天左右填一次),并保持草坪内无杂草,无病虫害,勤剪草,保持草长不超过8厘米;草坪边线整齐分明。草坪除杂工作尽量用人工除杂。对于草坪内出现的枯死草块要及时连根清除后补种,并保障成活。在草坪生长旺季(3月-10月),每间隔20-25天修剪一次,及时处理剪下的草清等草坪卫生;并按要求使用梳根机打孔梳根,并及时清理渣土。

(2)夏季地被生长,应保证追肥及淋水,特别是对水分要求较高的地段须特别浇灌,并按采购人要求控制各类地被的高度,避免地被生长过高时强修剪。对于生长旺盛、丛生较密的地被植物及时清疏,留有适当空间生长。

6.花田、花境及摆花等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无病虫害。

(1)公园内的花田、花境及摆花等施工保养期后要及时淋水、施肥及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清除杂草、残花、垃圾杂物等,按采购人要求补植苗木,保持景观整洁美观。

(2)及时清除杂草、残花、垃圾杂物等,按采购人要求补植苗木,保持景观整洁美观。

7.草坪要求保持青绿旺盛,边缘草要修剪整齐、草坪高度保持在8cm以下,并及时疏草和加沙滚压。春季内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松土重新种植,对于凹陷的地方须利用春夏季草坪生长旺盛的时间定期填薄沙至乎整为止,一般十五天左右填一次,并保持草坪内无杂草及病虫害,草地无裸露土,缺株及时补种。每月施肥1—2次,经常喷杀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生,其他要求参照绿化养护要求,剪草时,要在喷头旁做好标记,防止剪草机损坏喷头。草坪的覆盖度达100%以上,无黄土裸露现象,发现有裸露现象,立即补植(3天内),边缘整齐、美观。无杂草,特别是无茅草、铺地黎及莎草类的杂草再现。保持草坪青绿,绿草期每年应达330天以上,不出现枯黄现象。采取浇灌的办法,特别是有春旱现象及入秋季节,水量不足,保证每次浇水要渗入地下10厘米以下。每年至少要施10次以上,其中春季一次有机肥,冬季前追复合肥一次,生长期(3-11月)每月施有机肥(花生麸)一次。在草坪生长旺季(3-11月),每间隔15-20天修剪一次,修剪高度应控制在4厘米以内,及时处理剪下的草清等草坪卫生。草坪内不能长时间积水浸泡,雨季一定要注意及时排除积水,管理过程中还应该随时细土混合沙填平局部低洼处,并补种上草种,保持草坪地形平整,无凹凸不平现象。

8.时花摆设的地点、规格、数量等均按公园要求选定。待公园选定后,中标人摆设的时间要求及时,时花运抵后,二天内要全部按要求种植完毕。时花要求无病叶和残叶,花色鲜艳摆设要有艺术性和颜色的搭配,摆设后的余泥杂物,残花和花盆等要及时清除运走。原则上时花要求每30天更换一次,每次换时花前,必须先翻土、执平、 洒放肥料或石灰杀菌消毒,然后再按要求种植摆设。

9.植物病虫害防治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在采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时,要注意防治对象、用药种类、用药浓度、施用方法、用药时间、施用部分和环境条件等。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选择适当的药剂,药剂浓度不宜过高,以免对植物发生药害。喷药要周全细致。一般喷药不要再气温最高的中午时间,以免发生药害。在阴雨天气不宜喷药,喷药后如遇降雨,必须在晴天后再喷一次。如发现有病虫害必须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预防病虫害方面:在植物生长期内每十天例行喷药。喷药时,应尽量降低对游客的影响。冬、春季翻土时,应适量加放石灰,以达到除菌目的;特别针对不同季节,对公园内常年多发的常见病虫害,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如:病害有白粉病、炭疽病、叶枯病等,虫害有金龟子、蚜虫、叶蝉、飞蛾等。同时增加乔灌木白蚁防治,尤其是古树需要做好白蚁防治。

10.主要修剪时间是春、冬二季。乔木主要是修剪枯枝、徒长枝;灌木按不同的造型进行修剪;地被四季均要修剪,按要求控制高度和造型;公园的乔灌木的整形,一般依照原有设计景观的要求整形修剪(病枝、枯枝、弱枝、徒长枝、重叠枝等)。其中冬季休眠期修剪:一般在早春树液开始流动、萌芽即将萌动时候进行。当年生枝条上开花的:如细叶紫薇等,在休眠期强剪,可促使萌发新梢,增强开花。春季开花的品种:花芽多数已在当年生枝条上形成,其休眠期适当修剪,把无花芽的秋枝剪去即可,待到花后可修剪,促使萌发新梢,形成第二年的花梢。生长期修剪:多数在花木生长季节或开花后进行,以剪梢、摘心、除芽、剪除枯枝、病枝、徒长枝为主。乔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一般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因特殊观赏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生育的特性,对树木进行整形,将树冠修剪成设计的形状。

11.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特别夏、秋二季,每天淋水不少于二次,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对棕榈科植物,尤其需要对枝叶及生长点的淋水。

12.根据植物的种类需配备充足的肥料、农药,保证植物生长良好。视植物生长情况进行施肥、喷药,经公园现场管理人员诊定需加强施肥、喷药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支持。

13.日常施肥、喷药、修剪、打草、种植过程中,中标人需在明显位置设置温馨告示牌,整改、修剪恢复期要用铭牌做好相关提示。

14.中标人必须定人、定时、定点、定岗进行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特殊情况(台风、暴雨、虫害、疫情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5.中标人在养护期间,对园内的乔、灌木进行大修剪或对园内进行整改的,须事先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且需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园内绿化植物的正常补种或因中标人养护不善而造成的植物死亡、长势疲弱的植物换种(补种苗木的规格须和原苗木规格一致,植物换种须经采购人同意),由中标人在服务费中解决,采购人不再予以增拨费用。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特殊寒冷天气、台风、水浸等)造成的大量缺损除外。

16.中标人在台风、暴雨期间需加强园内巡查,发现树木折断、倾倒等应及时通知、联动,立即进行处置,确保绿化正常生长。

17.因中标人养护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出现严重养护质量问题,如草坪大面积枯萎及乔灌木、地被植物死亡(非自然灾害)等,中标人不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补植,对公园景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有关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公园植物死亡、设施设备损毁的,由采购人提供苗木、设施设备,中标人无偿补植、更换及养护。

18.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采购人即时提出修正意见和要求,如缺株、死株的,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进行补种,中标人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应听从采购人的指导和要求;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提前向采购人阐明原因)。

19.维护好园内的绿化宣传牌及绿化设施,保持洁净美观,防止被破坏、盗窃。绿化养护喷淋设施等绿化相关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养护和更换。

20.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园节假日花卉布置及摆花期间的淋水养护工作,防止花卉被破坏、盗窃,做好摆设场地的卫生清洁及节后的清场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领导视察及各类相关检查时的环境整治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21.绿化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出勤登记、记录公园绿化养护作业情况,每月需提交考勤记录、当月绿化养护总结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绿化养护用具使用后要及时归置在统一位置,工作人员衣物要归置在统一位置。

22.中标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需具有一定的创新管理能力及园林绿化相关的先进技术,结合公园特点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23.工具及物料需按要求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绿地。绿化设施的维护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所需的各类大中小型设备、工具、农药肥料等,按照采购人要求进场作业,满足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做到绿色环保,存放合理,记录完善,专人管理。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的设备、管理用房等的维护保养由中标人负责,并遵守相关使用管理制度,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24.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在园区内开展的工作必须遵从相关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水用电、使用机械设备、使用燃料、喷洒农药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发现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巡查园内是否有蜜蜂和马蜂危害,无蛇类出没,红火蚁和蜱虫等病虫害,并及时处理。若开展天敌防控,须按照公园天敌防控技术要求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5.中标人现场派驻人员纪律:要求按项目工作要求配置符合项目要求稳定的工作队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驻场人员之间要团结协作,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绿化保养员工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不得脱下或者穿背心,或者袒胸露背,仪容整洁;不允许在采购人内干私活或捡破烂;工具保持干净美观,工具要随身携带,不能遗留在地上;随身物品如水壶、工具、胶袋、小板凳等不可放在园道上或显眼处,严禁把草帽、衣服、背袋等挂在树上,注意保持公园景观的优美。

26.环境保护要求节约用水用电,农药、化肥的使用符合规范,遵守垃圾分类、雨污分流等公园各项规章制度,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资源化处理,尽量减少塑料垃圾袋装卸绿化垃圾,减少塑料污染。负责绿化垃圾的清运相关工作,每日对园内绿化带的垃圾杂物、落叶残花等进行人工清扫,确保公园绿化区域干净整洁。绿地内杂物,重点区域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做到随时保洁。且应对绿化作业垃圾按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运到对应的垃圾处理点处理,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提高绿化处理成效。

27.采购苗木质量应符合《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苗木的规格要求应达到《广州花卉质量等级评价标准》(DB440100/T12.2-2002)一级苗标准,色彩靓丽、无病虫害、花朵饱满、植株健壮。

2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共卫生防控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养考核制度(试行)》等要求执行。

(二)保洁管养

1.按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标准实施卫生保洁,保洁质量要求达到路面、人行道、广场、平台、园建设施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淤泥堆积、无其它污染物,绿化带无纸屑、烟头、果皮、花生瓜子等生活垃圾。

2.清洁工作内容及考核细则详见附件《项目清单》《南沙区区属市政公园管养考核细则》。

3.中标人必须配备高压清洗机、洗地机、水管、汽油、机油、扫把、清洁剂、拖把等公园日常保洁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机械、工具和物料。

4.每周五进行园区大扫除,重大节日或上级部门检查前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园内各项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检查顺利通过。

5.游乐区域每处每天清洗1次,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实施五分钟清理制(在保洁区域20米可目视范围内出现的垃圾或污渍,保洁员须在5分钟内清理)。保持定期消毒清洁,设施设备及周边配套无积水、干净整洁。

6.每座厕所每天全面清洗2 次,不间断保洁,消毒不少于3次。及时更换和补充纸巾、洗手液等物品,负责简单的厕所疏通工作。

7.室外道路、平台、球场等公共场地每天清扫4次,每周全面冲洗1次,发现污渍立即清理。做到道路及公共区域无垃圾堆放、乱涂乱画、无积水、定期消毒、干净整洁及不影响观瞻。

8.室内保洁范围:室内建筑包括厕所、海贝馆、服务驿站、管理房、监控室、展览馆等室内外、屋顶、外墙的消毒和清洁(最高外墙清洁面约9米)。

9.园内垃圾需分类堆放处理,日产日清,须保证每天收运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并打扫收集点的环境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喷药消毒。中标人须完成垃圾外运和厕所抽粪工作,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0.中标人需按要求定期清理公园内的沟渠,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定期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和喷药消毒,每周不少于1次,遇重大节日和活动应增加清理和喷药消毒次数。

11.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落实公厕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在公厕内放置除臭剂、芳香球/喷香剂/香薰、蚊香、洗手液、厕纸、擦手纸等,并及时检查使用情况,做到随缺随补,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须文明上岗,穿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当值期间不得串岗、聊天或做私人工作。如采购人在日常巡查、抽检中发现当值安全巡查员存在打磕睡、睡觉、玩手机、聊天等现象的,每次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三)园建、水电管养维护

1.园路包括彩色透水混凝土园路绿道、EPDM安全地垫面层、各类园路及侧平石、各类面层铺装及场地地面、停车场、木平台栈道等。养护标准及要求:各类园路及侧平石、各类面层铺装及场地地面、浮平桥、人行桥、停车场、木平台栈道、亲水步道等道路平台应保持平整、稳固,无明显破损、开裂、沉陷、拱起,无坑洞、坑槽、碎裂、错台、坑洼积水等。

2.给水给水相关设备设施包含给水表、给水井、阀门、给水管道、消防栓、绿化喷淋系统等。要求给水系统功能完好不漏水,消防栓功能完好不漏水,绿化喷淋管网能正常使用;日常巡查检查供水管路沿线、消火栓周边是否有冒溢,管道井口积水,井环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取水。检查喷淋系统阀门、避震接头、压力表、旁通阀是否正常,检查喷淋管网运行情况;电气控制和各元件和设备外观是否正常。确保消防管道、给水管道和喷淋管道无漏水;检查管线及设施破裂、变形、错位、脱节、渗漏、腐蚀、胶圈脱落、支管暗接、异物浸入等检查消火栓是否出水正常,各分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或关闭,阀门失效、人为破坏、违章操作等,及时维修;检查喷淋管道附件和各阀门有无渗漏,检查喷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喷淋系统电气控制和器件和接地装置、防护罩有无损坏,检查喷淋头规格让绿化浇灌面合理,检查管道水压确保供水满足需求。对损坏的零部件(如喷头损坏、阀门堵塞、电磁阀堵塞等),及时维修,对爆管、渗漏等问题,需马上区域停水,加急维修处理;每月检查对喷淋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检查一次喷淋系统的管网系统和管路附件。

3.园林景观供电照明包含配套设备的线路、灯杆、灯头、光源、电气、基础、配电箱、控制箱、变配电设备等设施,输配电及照明设施应保持常年完整、正常运转,照明设施应保持清洁、有足够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类管线设施保持完整、安全;重点布点应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护设备或设施;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状态,如发现灯具破损及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灯具。

4.广播系统功能完好,未发生损坏或者遗失。

5.钢结构设施包括健身器材、廊架等钢结构组成的构筑物,木质设施包括木平台、木楼梯、木坐凳等,钢结构的园林建筑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施工应符合GB50212-2014的规定;园林建筑中的木质构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对白蚁进行监测和防治;腐烂受损的木质构件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保证健身器材完好,可以正常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

6.公厕主体建筑、内部设施、给排水、化粪池或贮粪池、无障碍设施等各类硬件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和缺失问题,各项功能应符合使用要求;外墙面、屋面、门窗设施完好,无私搭乱建;内部墙面、天花板、通风、冲水、洗手、照明等设施及门窗、隔断、大小便器完好无破损、无缺失。

(四)安全防范措施要求

服务期间内,每月由中标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驻场工具进行检修,确保所使用工具不存在安全隐患。日常绿化保养过程中,如需使用消防水龙头、动力设备、电缆设施等须向采购人请示,并在采购人指导下使用。绿化保养所用化肥、农药要放在指定地点,并加锁专人管理。喷洒农药、化肥时所用物品器械必须随身携带,不可任意丢放。喷药必须上报采购人同意,喷药作业时应当避开游人集中的时间和区域,提前一天在公园各入口张贴告告示牌,并采取设置围栏、警示标志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若进行绿化施工(高空清理乔木枯枝、荫生枝、病虫枝等),绿化施工地应标上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安全围蔽或清场工作,必须在现场派人员监护,杜绝不文明施工的投诉。在园内驾驶车辆(垃圾车、运苗车、剪草车等)要遵守公园车辆管理规定,减速慢行,注意礼让游客,确保自身与游人的人身安全。绿化工作间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风扇,切断总电源开关,做到节约用电。巡查园内是否蜜蜂或马蜂\蛇类危害,确保园内无蜜蜂或马蜂等危害发生,无蛇类出没。若开展天敌防控,须按照管理处天敌防控技术要求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五)公共活动管理和保障

1.协助采购人制定完善公园公共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对活动全周期的管理和保障。

2.为承办单位提供咨询服务、申请流程指引。与承办单位对接核对资料,核实公共区域的场地需求,配合公园安保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安保方案。

3.与活动承办单位签署安全承诺书,办理活动场地移交。

4.公益性活动过程中,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做好其他配合事项。

5.活动结束后,联合承办单位对活动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环境污染、基础设施破坏问题,督促承办单位负责处理。

七、考核评分

为保证公园管理服务的质量,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评分处罚细则:

(一)检评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单位负责对公园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和监督管理。

(二)日常巡查:

由采购人指定代业主、监理进行日常巡查,对照《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养考核制度(试行)》的内容进行巡查、考评,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

(三)不定期考核:

每月由采购人组织对公园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全面量化评分考核,日期不固定。评分考核结果和日常巡查记录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

(四)扣分标准:

具体执行标准详见《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养考核制度(试行),若合同执行中业主单位的考核制度有更新,则按新考核制度执行。

(五)处罚

1.养护单位每扣1分减当月养护费500元;

2.年度内考核不合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累计达到3次的,终止该单位合同。

3.由采购人组织的专项会议,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5000元;按通知要求,公司分管领导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10000元;公司主要领导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20000元。

4.现场养护管养不善造成绿化设施严重损坏和中标人不服从采购人协调管理的,每次扣减养护费用10000元-30000元。

5.采购人随机抽查管理(技术)人员驻场情况,驻场管理人员(含驻场主管、驻场副主管、驻场专业技术人员)不到位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3000元;给排水专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设计类)工程师不到位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2000元;技术工人(植保工、绿化工或花卉工)不到位的,每人次扣减养护费用1000元。

八、计量与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计量与支付按“月考核、季支付”的程序办理,每季度按日常养护费的90%、指定维修(及变更)费用的70%支付一次。月度考核结果与季度费用支付挂钩,并在每个季度支付费用中落实累积扣除费用,扣除的费用今后不再支付(注:季度支付费用=季度应付费用-季度累积扣除费用;年度内指当年签定合同之日起至次年同月之日内)。

(二)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合法税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资料给财政部门。

(三)由于本项目属于财政资金直接支付项目,服务费需根据年度区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情况进行支付,如区财政部门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影响资金拨付的,中标人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质量,也不得向采购人追索滞纳金、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四)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和支付的时间),如遇到财政支付冻结,则采购人在财政支付解冻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支付剩余款项的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和支付的时间)。因为每年年初财政资金到位的时间不确定,所以年初首次付款时间要根据财政资金下达的时间进行调整,有可能会推迟付款时间,中标人对此不得异议并不得主张任何滞纳金、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九、验收与移交

(一)验收条件:

1.中标人完成约定的内容;

2.项目质量应达到约定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二)在合同规定的管理养护工作全部完成后,并通过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的任何检查时承包人要及时向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申请验收,以便通过业主组织的养护评定验收,如果通过,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将颁发养护确认证书。

(三)在公园管理养护合同期满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业主指定的单位进行管理养护工作移交,包括质量评定核验数据、养护记录、观测、鉴定、试验记录等有关资料的移交。

(四)在工程养护确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办理决算,承包人此时应向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养护工作结算报表及相应的辅助文件,以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说明。

(五)到公园管理养护合同终止日,按合同规定所有确认指定维修项目的最终价值及养护工作总值。

(六)本项目验收工作如因项目质量等原因无法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由此引起的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十、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二)投标报价中综合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服务期限内承担服务项目边界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管理费、工具机械费、场地费、人工费、加班费、各项福利费、保险费、税费以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附件:1.项目清单

  2.南沙区区属市政公园管养考核细则(出自《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养考核制度(试行)》,如有修订,以书面印发的最新版为准)

 

 

 

 

附件1项目清单

 

一、汇总表

项目名称: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序号

名称

年度养护费用(元/年)

养护期限(年)

合计费用(元)

备注

保洁管养

 

3

 

养护期3年

园建管养

 

3

 

养护期3年

海贝馆养护

 

3

 

养护期3年

水电管养

 

3

 

养护期3年

时花摆设

 

3

 

养护期3年

绿化苗木养护

 

3

 

养护期3年

指定维修

 

 

 

 

合计(一+二+三+四+五+六+七)

 

 

 

 

 

二、明细表

项目名称:儿童公园管养项目(2022-2025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工程量

 年度综合养护费用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具体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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